上栗县构建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长效保障体系
来源:监察部网 更新时间:2012-08-12

     江西省上栗县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围绕深化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采取有力措施,通过建立“三项机制”,积极构建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长效保障体系。
    一是建立完善管理机制,细化规范管理行为。县委、县政府出台管理办法,对宏观层面推进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工作进行制度规范。各相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出台了《行政审批网上投诉处理办法》、《县直电子控票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防治围标、串标和挂靠行为实施办法》、《招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办法》等一系列配套规范性文件,对微观层面的管理行为进行了细化约束。
    二是建立监督检查机制,保障责任落实到位。建立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情况月报制度、工作例会制度、电子监察员等制度,加强对推行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工作的日常监管。建立内外联动机制,县电子政务办、县监察局每月召开一次工作碰头会,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县纪委监察局专门成立全覆盖工作督查专班,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督办,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县委、县政府制定了《上栗县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问责问廉问效办法(试行)》,规定了38种问责问廉问效情形,进一步明确了部门主要负责人在推进全覆盖工作中领导责任,保障责任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绩效考评机制,保证工作目标落实到位。不断完善电子监察绩效评估办法,将每个月的绩效评估结果在上栗政府门户网、《上栗效能动态》、上栗电子监察网上公开通报,督促排名靠后的单位限期向监察机关书面说明情况并整改落实到位。同时,将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工作纳入年度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范畴,制发考评标准,将组织领导、系统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具体工作项目开展情况等进行细化量化。每年底,将由县委常委带队检查考核,保证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江西省上栗县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