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安局计算机现场勘验及电子证据分析设备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2-07-06


1、采购编号: HZGA-2012-012

2、项目名称:杭州市公安局计算机现场勘验及电子证据分析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杭州市公安局计算机现场勘验及电子证据分析设备采购项目

计算机现场勘验及电子证据分析设备一台

内容具体包括: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运行维护、项目验收以及技术培训,提供硬件永久免费保修,免费更换损坏的零配件;软件两年内免费升级;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详见采购文件。

4、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采购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服务和货物须为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或销售的;

(2)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能力,具有类似项目实施经验,能够承担本项目实施,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领取标书时间:2012年7月4日至2012年7月23日止(工作时间9:00-17:00,节假日除外)。
7、领取标书地点:杭州市上城区华光路35号杭州市公安局后勤处406室。

8、购买标书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9、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12年7月25日上午9:30,地点:杭州市上城区华光路35号杭州市公安局后勤处406室。
10、开标时间与地点:2012年7月25日上午9:30,地点:杭州市上城区华光路35号杭州市公安局后勤处406室。
11、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标书发售截止之日起七个工作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2、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杭州市公安局

地    址:杭州市华光路35号

联 系 人:张晓玲、谢庆江

联系电话:0571-87280232、87280237

杭州市公安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