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二中院依托信息化平台建立科技防腐体系
来源:人民法院报 更新时间:2012-08-12

记者:张福荣 田 雷  
  自2008年以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构建预防腐败工作体系,坚持将现代技术手段与科学规范制度进行有机契合,不断将信息化技术元素融入司法反腐倡廉工作,确保审判权执行权公正廉洁行使。在昨天召开的天津市政法系统信息化建设推动会上,该院的经验在会上作了介绍。
 
  天津二中院着眼于审判执行过程中可能产生腐败的薄弱环节建立机制,依靠机制解决问题,实现对审判流程节点的严密控制,消除腐败隐患。经过4年努力创立了微机自动分案、全员共同合议、异地司法鉴定、两级法院沟通、网上财产处置、内部层级监督、案件评查倒查等10项促进司法公正的机制,初步涵盖了从立案到判决、执行,从宏观审判管理到法官人员管理的全过程。这些机制通过信息化手段运行,提高了监督防控的有效性。
 
  传统人工分案情况下,案件未立,各种人就通过各路关系找到分案人员,千方百计把案件分到关系办案人手里,以达到操控案件结果的目的。为了从源头上根除滋生腐败的温床,2008年,天津二中院改变过去人工分案方式,利用微机自动管理程序,将审判人员和承办案件编号排队,根据水往低处流的原理,变随意分案为随机分案,斩断“一条龙”式司法腐败链条,有效地防止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发生,实现了案件立案“零投诉”。
 
  法院在处置涉诉财产委托拍卖过程中存在关联交易、围标和串标等风险,有些拍卖成交价低于评估价格,不但严重损害了债权人和债务人利益,也往往成为法官收受贿赂、陷入司法腐败泥潭的重灾区。对此,天津二中院探索建立了涉诉财产网上拍卖机制,即依托天津市产权交易中心、天津市金融资产交易所等网络平台,通过网上挂牌竞价方式处置诉讼财产。该制度的实行,真正实现了拍卖信息的公开化,扩大了信息的覆盖面,使竞争更加公平公正,有利于实现拍卖标的价值最大化,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天津二中院加强对审判质效目标指引,保障审判工作优质高效均衡运行。从2008年开始,他们每年结合审判工作实际确定质量、效率、效果的工作指导指标,创立了案件审结率、执结率、调解结案率、撤诉率、上诉率、改判发回率、上访率、案件报延率和平均审限等指标,通过运用审限流程网络管理系统,实现对案件立案、开庭、评议、送达、结案、归档等基本环节的跟踪管理,当案件从入口到出口流经某个环节时,承办人将进度信息录入计算机,分管院、庭长按照网络管理权限从电脑上对本部门案件流经的环节可以实时进行跟踪监控,审判管理部门也通过电脑对全院案件流程环节跟踪案件的情况定期收集汇总,使监督职能部门及时了解、掌握审判动态、案件进度情况,对案件可能出现的不规范情况和行为进行预警和提示,有效防止廉政隐患的发生。该系统实行四年来,案件多项主要指标年年上新台阶。
 
  为了更多更快地了解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反映,天津二中院搭建信息沟通平台,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通过信访管理系统,实现信访案件的登记管理与案件效果反馈的有效对接,全面掌控全院审判效果的总体情况。通过互联网院长信箱,使得院长能够实时掌握当事人反映的情况。建立了舆论监控机制,及时了解网民对审判工作的评价情况。通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建立QQ群和电子信箱,随时获得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近几年,该院每年收到当事人表扬信、镜匾、感谢信达上百件(次),高度赞扬干警切实转变作风,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有效缓解社会矛盾的工作实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