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国土资源局信息化建设(机房改造)项目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2-07-19
 根据湖北省远安县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要求,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远安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拟就该局信息化建设(机房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项目内容
远安县国土资源局信息化建设机房改造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但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4相关行业资质证明文件;
2.5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6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代表不是法人代表人)。
2.7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应具备与实施本项目相适应的资金(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和技术实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不许分包转包。
2)投标人应具备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必须具备系统集成资质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安防设计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近两年有机房建设方面的业绩。
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关键产品,供应商必须提交生产厂家同意对其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和对本项目出具的特别授权的证明文件,并提供原设备或软件生产厂家加盖公章的一年及以上用户现场服务承诺函。关键产品包括:精密空调、新风换气机、集中监控系统、KVM切换器等。
4)投标人所提供的精密空调、集中监控系统设备,要求在本省内有原厂售后服务网点,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供评标时评委核实。
5)投标人对机房装修部分的主要材料,包括:天花板、彩钢板、静电地板,应提供实物样品,供评委在评标时参考。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可在2012年7月18日至8月9日止(工作时间)与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报名,免费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00。
4、投标保证金缴纳
4.1.投标保证金4000.00元(大写:肆仟元整),由远安县综合招投标中心收取。投标保证金进账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 9日下午5时00分,未在进账截止时间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做废标处理。未中标单位及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人或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5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4.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以转帐或电汇方式提交至以下帐户(汇款时必须注明所投采购项目名称:
开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三峡分行远安支行
  开户地址:湖北省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26号
  开户名称:远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综合招投标中心
  账    号:1807 0708 2920 0001 473
  咨询电话:0717—3812842
  款项到帐后,投标申请人凭银行进帐回执单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提供复印件1份),在开标前至远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综合招投标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8月10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远安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
5.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远安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5.3招标采购单位接收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为2012年8月10日上午08时00分---2012年8月10日上午09时00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12年8月10日上午09时00分。
6.2开标地点:远安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远安县行政服务中心3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远安县政府门户网、远安县行政服务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12年7月18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35号                           联系电话:0717-3815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