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的意见
湘政办发〔2012〕53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的意见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推进“四化两型”战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农业信息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推进“四化两型”和“数字湖南”建设,以农业现代化为发展方向,以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以提高农业信息综合服务水平为重点,加强农业信息化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快捷、优质、高效的新型农业信息管理服务体系,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资源共享、协作共赢”的农业信息化发展长效机制,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我省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信息化和“两型”社会建设融合发展。
2、工作目标。力争到2015年,将我省建设成为全国农业信息化建设样板,农业信息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立足农村现有信息基础网络,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宽带普及工程,推动各种涉农信息系统共享网络资源;建立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电子政务体系,省、市、县三级农业管理部门公文报送实现无纸化传输,审批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建立公共型、专业型、市场型的信息资源和服务平台,为多个主体提供多个层面、多种类型的信息服务,实现市场预测、产前规划、资源管理、产后评估、电子商务、质量追溯等多项功能;信息技术与现代农业进一步融合,建成一批农业信息技术应用示范基地;努力实现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程信息服务覆盖到乡到村。
二、农业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内容
3、加强农业信息管理服务能力建设。大力推进农业信息管理服务体系建设。依托现在基础,利用农技站、村委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协会等各方面力量,提升农业综合信息服务能力,推动信息服务进村入户。建立农业信息服务平台,乡级农业信息服务平台可与乡镇农技站建设相结合;村级农业信息服务室可与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室或村活动中心建设相结合,信息服务工作由村(居)委会承担。大力推进农业信息化基础建设。建设涵盖省、市、县三级的农业信息网络、农业信息采集、信息安全支撑三大平台和省、市两级农业数据中心,优化网络性能,整合信息采集渠道和数据资源,构建信息安全支撑体系。大力推进农业电子政务建设。建设农业行政许可网上办理系统和农业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现与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对接和数据共享。
4、打造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支持和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农业信息化建设,发展涉农信息服务业,打造公共型、专业型、市场型等多种信息资源和服务平台。以基层农业信息服务机构、涉农企业、农业生产经营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部分有经济条件的农民为服务对象,升级改造各级农业信息网站,打造互联互通的农业综合门户网站群;以广大农民为服务对象,以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农业咨询为核心建设“12316”湘农服务热线,根据实际需要打造省级呼叫中心或市、县分中心;把手机短信作为即时信息服务的重要手段,主要开展灾害预警、市场价格波动等信息服务;广泛开展电视专题服务,建全视频数据库,打造农业电视专栏;继续重视科技小报、明白纸、村组信息专栏的信息服务功能,确保信息服务不留死角。
5、强化农业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各地要把农业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工作作为新时期科学管理农业的重要举措,要依据本地农业产业特色,突出重点,围绕稻谷、油菜籽、蔬菜、柑桔、棉花、生猪、水产品等大宗农产品及农机、乡镇企业行业,监测农业生产动态、农产品供求价格、农业科技和灾害疫情、惠农政策实施、农民收入变化等,科学布局监测网点,合理配备农业信息采集队伍,建立健全分析师队伍,健全分析会商机制,完善监测信息报送发布制度,建立农业经济运行监测预警信息体系。各级农业部门要通过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和快报及时上报送监测分析报告,提出农业经济的宏观调控建议;要通过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短信等多种途径及时向社会发布农业政策、农产品供求、农业科技、病虫疫情防控和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等信息,对农业生产经营者提出科学指导意见;要将动植物疫情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等紧急性、突发性信息按相关规定及时上报。要通过农业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工作,大力提高政府决策支撑能力,降低农业生产和市场双重风险。
6、加快推进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领域的应用。结合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积极引导和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科技示范园、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生产经营大户,加快物联网、3S(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自动控制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与示范。以粮食生产为突破口,开展农情监测、智能灌溉、精准施肥、病虫害实时监测;以生猪生产为突破口,应用基于物联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技术,开展环境监测、饲料投喂、远程诊断。逐步探索农业生产的数字化设计、智能化控制模型,促进农业产业优化升级和农业持续、高效发展。
7、构建覆盖全省的农产品营销信息服务系统。各地要坚持“政府搭台、企业唱戏、个体参与”原则,搭建农产品营销促销网络信息平台,开发农产品网上营销促销服务、特色农产品网上展销、休闲农业等电子商务应用系统。进行行业细分和聚合,打造全国性的单品交易平台,提供产销动态、市场供应、价格行情等信息服务。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生产经营大户等社会力量建立电子商务网站、开设网上直销店,实现网上展销、拍卖、交易、订购、支付、配送等功能。通过农产品营销促销网络信息服务平台,指导千万农户以销定产,促进产销衔接,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降低农业市场风险。借助平台宣传推介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产品,加大品牌网上宣传力度,提升品牌形象,大力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三、保障措施
8、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各级政府要把推进农业信息化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各级各有关部门在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时要树立全局观念,统筹规划,防止重复建设。要充分整合利用已有资源,实现与政府服务规定、“数字湖南”建设、国家农村农业信息化示范省建设、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等的对接,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和高效开发利用,切实推进农业信息化发展。
9、明确工作责任,健全工作保障机制。省直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形成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各级发展和改革部门要加快农业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和投资立项,财政部门要整合安排农业信息化建设资金,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快拟定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的政策,科技部门要加快农业信息领域的科技成果转化运用,水利、气象等部门要协助整合涉农信息资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农业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农业科研教学单位积极研发农业信息化技术和应用软件,各级农业部门要把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职能,不断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建设,为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10、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农业信息化建设的资金投入,重点支持农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和市场监管信息服务、农业电子政务建设等公益性领域。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要增加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示范应用方面的投入。农业部门要优化农业资金投入结构,增加农业信息服务工作经费。各级政府要创新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IT企业、农业企业等社会力量投资农业信息化建设,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实施、各种市场主体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格局。
11、强化队伍建设,提升信息服务水平。各地要建立人才引进、培养的长效机制,着重培养适应农业信息化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队伍。要在农业信息工作部门选拔培养农业信息专干,从科研教学、管理部门和农业企业的专家、教授中选拔组建农业信息分析和农业信息服务专家团队,从生产者、经营者中广泛选拔培养农业信息员。要结合学习型机关建设、新型农民培训、农产品经纪人培训、阳光工程、为贫困地区搭建科技平台等,通过举办专题研讨会、培训班、以会代训等方式,有计划地开展业务培训,建设责任心强、素质高、知识结构合理的农业信息工作队伍,为农业信息化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1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农业信息化建设良好氛围。各级政府和农业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标语等形式加大农业信息化建设的宣传,加强舆论引导,深化全社会对信息化改造传统农业、发展现代农业重要性的认识,努力争取社会力量投入农业信息化建设,为全面推进农业信息化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注重培养广大农民关注信息、使用信息的意识与能力,学会利用信息化手段解决农业产销难题,使广大农民在推进信息化过程中得到实惠。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