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金保工程信息化设备采购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2-07-25

 


 
 
各有关供应商:
 
信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就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保工程信息化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现将招标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12]016号。
 
二、项目名称: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保工程信息化设备购置项目。
 
三、采购内容:
 
A包:计算机、打印机、数码相机等
 
B包:服务器、网络设备、设备维保等
 
C包:机房设备扩容等
 
D包:数据整合、软件开发等。
 
四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二0一二七月二十五日至二0一二年八月五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六、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406房间(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与新十街交叉口【百花之窗】)。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截止二0一二年八月十四日上午10:00整,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八、开标时间:二0一二年八月十四日上午10:00整。
 
九、开标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十、投标人资格: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A包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人民币;B包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人民币 ,具有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C包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0万元(含500万)人民币,具有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D包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0万元(含500万)人民币,具有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
 
十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及单位有关资质、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
 
十二、招标文件答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需要澄清的疑问,应按投标邀请函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人。招标人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问题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
 
十三.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
 
(1) 在投标截止日期5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任何原因,招标人均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
 
(2) 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取代招标文件原有部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3) 为了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有充分的时间对修改或补充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十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许转包;限投一个包。
 
联系电话:0376-6369920
 
联系人:    孙    莞    月
 
信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