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的委托,对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政府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 SJSZC-XM201207163202
二、招标范围及形式:国内公开招标
三、招标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网络设备采购项目
四、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
五、采购人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南里甲1号(邮编100043)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88788666
七、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八、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南路7号
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68878644
十、采购内容及用途及投标方资格要求:
采购内容: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网络设备采购项目
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070,000元。
★投标方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须具有保密资质(包括①国家涉密资质;②国家涉密系统集成资质;③与北京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部(原北京市公安局信息通信处)签署过保密协议的;以上具有一项就符合要求)
5、投标单位必须取得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我分局本次更换改造项目的产品授权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一、 购买标书时需携带: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十二、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人民币200元,请携U盘拷贝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十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7月26日至2012年8月1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十四、询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8月3日下午2:30 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询标内容:对《招标文件》技术及商务部分进行现场答疑。
十五、投标截止日期:
2012年8月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不接受现场递交以外的投递形式,投标人采取其他投递形式致使投标无效,采购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现场递交系指投标人将投标文件直接递交给采购中心联系人,并签字确认)
十六、开标时间:2012年8月21日 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十七、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十八、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为人民币20,000元
投标人投标时,应当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等形式交纳。投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交纳不实的,一经发现,由投标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投标人如做汇款,请在电汇单附言中注明本项目采购编号,并将汇款凭证当日传真至68862012周灵。
开户银行及账号
收 款 人: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 0200013409008814043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八角支行
网址:http://zfcg.bjsjs.gov.cn/zfcgweb/
十九、项目负责人:郝洪生
联系电话及传真:(010)68878644
二十、注意事项:
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所有关于《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或更正,均以电话、短信或传真等形式通知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故投标人在购买标书签到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和传真号码须保证准确无误、真实有效,以确保及时收到有关采购项目变动情况的通知,请投标人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