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政法信息网网络管理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2-07-27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中共佛山市委政法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佛山市政法信息网网络管理监控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MTC123FZHG0025JO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政法信息网网络管理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三、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人民币柒拾万元,财政资金。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项目内容:佛山市政法信息网网络管理监控系统建设,采购IT运维管理设备一套,对监控系统实现对网络设备、服务器、通信链路状态相关应用技术指标的监控;
2.建设目标:
2.1能及时发现IP网络中各链路出现的丢包、延时增大、中断等故障,迅速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对业务发生影响;
2.2对网络的流量进行监控,能查看所有网络设备(路由器、交换机、防火墙、网闸等)端口、服务器和线路在任意时间的流量曲线。这些数据可用于分析网络线路负载是否饱和,是否需要增加带宽以适应不断增加的应用的需求;
2.3能对所有服务器、网络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监控,包括CPU负载、内存使用情况、储存器使用情况等;
2.4对网站和业务系统,包括tomcat、Jboss等的状态进行监控;
2.5对业务系统涉及的各类数据库,包括Oracle、SqlServer、PostgreSQL等的状态进行监控;
2.6可以多用户灵活管理,拓朴灵活展示。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3. 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7天完成所有采购货物的供货、定制开发、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4. 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5.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6.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2年7月27日至2012年8月3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合格的投标人: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
2.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且具备采购项目经营资格的服务商;
3.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含200万);
5. 投标人具有本地网络运营商针对本项目的使用授权;
6.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12年7月27日起至2012年8月16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佛山营业部(详细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13号发展大厦27楼FG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附50元,传真相关报名资料、汇款后请通知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在收齐来款后即按其提供的地址办理邮递,但不对邮递过程及结果负责)。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8月17日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13号发展大厦27楼FG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2年8月17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13号发展大厦27楼FG室;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陆仟元,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三、招标文件公示/下载:[点击下载]
十四、其他
1.采购人名称:中共佛山市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佛山市政府大院2号楼 联系电话:0757-82366193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13号发展大厦27楼FG室邮编:528000
联系电话:傅先生 (0757-83219255) 传真:0757-83219275 邮箱:gdmeetcfs@126.com
 
 

3. 邮购标书汇款账户信息:(注——此账户非保证金汇款账户)
 

收款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佛山营业部
开户行:建行佛山华远东路支行
账 号:44001668646053002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