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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公安局2012年新建固定电子警察补充完善项目
2、招标编号:shcg12-00313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第一包:二0一二年本市新建固定电子警察建设工程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检测系统(公交专用道“电子警察”);第二包:二0一二年本市新建固定电子警察建设工程(光缆与管道);第三包:二0一二年本市新建固定电子警察建设工程(中心平台扩容)。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投标人可以单独投标其中一个或若干个包件,不同包件的投标文件须独立编制递交。
4、交付/服务日期:见附件。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本项目总采购预算为5612114元人民币,报价超过附件中注明的各包件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不予接受。
6、投标人专业资质要求:第一包: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不分级资质,或具有省级公安机关颁发的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二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省级行业协会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二级(含)及以上等级;第二包:具有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总承包资质三级(含)及以上或通信业务网络系统集成专业资质丙级(含)及以上;第三包: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三级(含)及以上。
7、投标人在本市具有固定的安装施工、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或队伍;具有同类项目建设的案例。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自2012年07月27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08月15日 00:00:00,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http://www.shzfcg.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方式以及下载不成功的,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的通知》办理。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
四、接受投标、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接受投标时间:2012年08月20日 09:00 至投标截止。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08月20日(星期一)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楼412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采购中心412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和电子邮件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楼
邮编:200011
联系人:沈伟
电话:021-63770940
传真:021-63781059
采购人: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
地址:太阳山路38号
邮编:200070
联系人:顾立
电话:28953886
传真:28953808
2012 年 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