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 昌乐县公安局 地址:新城街 联系方式:18678078168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恒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高新区北宫东街4523号 联系方式:0536-5077935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昌乐县公安局办案中心信息化设备及刑事器材 编号:CLZC-2012-A04-ZB003
四、招标内容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包号名称 |
招标内容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一包:车辆管理服务中心弱电系统 |
设备房综合布线系统、车管所检测线及室外监控、车管所排队叫号系统、车管所拾音系统、枪库及财务室报警系统、110指挥中心综合布线系统、车管所检测线抓拍系统、检测线办公区综合布线系统、增加设备及指挥中心发布系统、城西派出所监控网络布线系统 |
具备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以上资质证书或省级公安机关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壹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
二包:办公设备 |
台式电脑90台、笔记本电脑10台、打印机24台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并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2、允许经营本项目所需产品。 |
三包:刑事器材 |
足迹捺印器25台、足迹采集系统20套、足迹自动识别系统客户端1套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能够合法生产或销售上述产品,代理商投标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 |
五、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昌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乐县新昌路353号,县行政服务局七楼)。
时间:另行通知 方式:自行领取
六、投标截止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本项目联系人:胡清春、李芳 联系电话: 15054574153、18953612190
九、其他:
1、报名时间:2012年08月 08 日至2012年08 月 14 日(扣除国家法定节假日)8:30至12:00,14:00至18:00。
2、报名地点:昌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乐县新昌路353号,县行政服务局七楼)。
3、报名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副本(一包)、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包)、厂家授权书(三包)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投标人资料必须真实,严禁借资质参加投标,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