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计算机服务器设备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2-08-13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州市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计算机服务器设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2C065HG065F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计算机服务器设备采购
三、采购预算:96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组内容:计算机及服务器设备
用途:电子政务
数量:一批;
设备:稽查六局计算机及打印机设备,南沙、从化分局服务器设备,详见用户需求书
交货期:见用户需求书
交货地点:广州市内用户指定地点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供应商必须具有所投电脑及服务器的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须为原件)。
4. 所提供的产品:台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必须为已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一期)”且在有效期内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参见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改委网站(http://hzs.ndrc.gov.cn/)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http://www.cqc.com.cn/)。
5.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2年8月10日至2012年8月20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1楼售标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国内汇款邮购须另加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8月31日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楼902
九、开标时间:2012年8月31日9时30分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楼902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0.90万元。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丘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
电话:020-62791632 电话:/
传真:020-83177411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8楼 联系地址:/
邮编:510030 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