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二五”时期社会建设规划纲要(下)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2-08-19

第十四章 激发社会组织创造活力

  按照“一口审批、分类管理、政府监督、扶持发展”的原则,推动社会组织管理创新,加大培育扶持力度,建立健全现代社会组织制度,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社会能力,激发创造活力,发挥应有作用。

  一、积极推进社会组织管理改革

  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管理,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总结完善中关村社会组织管理改革试点经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完善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制度,不断扩大备案管理范围。建立分级管理制度,对社会组织实施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健全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第三方独立运作的社会组织考核评估机制,加强依法监管,完善退出机制。

专栏19 “枢纽型”社会组织

  “枢纽型”社会组织,是由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对同类别、同性质、同领域的社会组织进行联系、管理和服务的大型联合性社会组织。其主要职能包括: 

  ◆政治上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成为党和政府与社会各界相互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业务上发挥龙头引领作用,团结带领同类别、同性质、同领域社会组织共同发展业务

  ◆日常管理服务上发挥平台作用,授权承担相关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职责,负责对同类别、同性质、同领域社会组织进行日常联系、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基本形成社会组织“枢纽型”工作体系

  加快构建以人民团体为骨干的社会组织“枢纽型”工作体系,使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达到30家左右,并健全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网络,基本实现社会组织“枢纽型”服务管理全覆盖。按照“六有”(有领导责任制、有职能部门、有工作制度、有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广泛覆盖、有管理和服务体系广泛覆盖、有业务和活动品牌项目)要求,健全“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运行机制。按照政社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加快推进社会组织与行政主管部门在机构、人员、资产、财务等方面彻底分开,逐步实现自我管理、自主发展,并分类纳入社会组织“枢纽型”工作体系。按照“新增严控、存量渐减”的原则,逐步推进党政机关公务员不在社会组织兼职,确因工作需要兼职的严格按有关规定报批。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现代社会组织制度。

专栏20 已经认定的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

批次

组织名称

第一批(10家)

北京市总工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市委员会、北京市妇女联合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北京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北京市红十字会、北京市法学会。

第二批(12家)

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北京市贸促会)、北京市志愿者联合会、北京市私营个体经济协会、北京市体育总会、首都慈善公益组织联合会、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北京市律师协会、北京工业经济联合会、北京市商业联合会、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北京民办教育协会。

  三、加快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加大公共财政对社会组织支持力度,围绕社会基本公共服务、社会公益服务、社区便民服务、社会管理服务、社会建设决策研究与信息咨询服务,每年向社会组织购买300个以上公共服务项目。贯彻落实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政策,大力培育和发展服务民生的公益性社会组织、符合产业导向的行业性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建设的社区社会组织、促进社会和谐的新型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基地建设,完善服务内容和手段,努力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社会组织、打造一批示范性强的公益服务项目和便民服务品牌。逐步建立健全社会组织人才引进、社会保障、职称评定、职业规范等制度,开展多层次、多类别的业务培训,加快推进从业人员专业化职业化进程。

专栏21 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指南(试行)

服务类型(5类)

服务项目(40项)

社会基本公共服务

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推进项目、扶老助残服务项目、支教助学服务项目、扶贫助困服务项目、公众卫生健康知识普及服务项目、就业创业帮扶服务项目、公共安全教育训练推广项目。

社会公益服务

社会志愿公益服务项目、高校社团公益服务项目、“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行动计划推广项目、绿色生活方式引导项目、“做文明有礼北京人”宣传教育推进项目、法律咨询与援助服务项目、人文关怀与社会心理服务项目、特殊人群服务项目、网络组织文明自律引导服务项目 、应急救援综合服务项目。

社区便民服务

“一刻钟社区服务圈”便民服务拓展项目、家政服务提升推广项目、社区居民出行便民服务项目、社区“一老一少”照护服务项目、社区智能化便利服务项目。

社会管理服务

社会组织“枢纽型”管理服务项目、社会组织孵化项目、社会组织服务品牌提升推广项目、与在京国际组织和国家行业组织交流项目、社区管理及村庄社区化管理服务试点项目、国际化社区服务管理试点项目、社会矛盾调解服务项目、社区矫正帮教服务项目、新居民互助服务管理项目、专业社工管理岗位项目、专业社工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试点项目。

社会建设决策研究和信息咨询服务

网格化社会管理标准体系研究项目、社会建设指标体系研究项目、社会舆情监测与分析研究项目、虚拟社会信息交流及引导机制研究项目、社会心理服务研究项目、社会动员机制研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研究项目。

  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更大空间。充分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作用,广泛联系、动员、引领本领域社会组织发展业务、开展活动、服务民生,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反映利益诉求、促进社会和谐。加强“枢纽型”社会组织与驻京国际社会组织和全国性社会组织、高校学生社团的联系、交流与合作。依法加强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京活动的管理。

专栏22 社会组织服务民生行动

服务领域

服务内容

扶贫助残

为低收入家庭、贫困人群及灾区群众提供生活救助,改善其生存状况。提供各类助残服务,实现残疾人生活有保障、康复有条件、在家有照料、出行无障碍。

医疗卫生

资助低收入家庭、大病重病患者就医,开展公众卫生健康知识普及、送医送药活动,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看病难问题。

文体科普

为居民提供文化休闲、科学教育、体育健身等服务,推动公益文化、科学知识普及和体育事业发展。

妇幼保护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开展帮扶活动,救助困难儿童生活、学习,帮助少年儿童安全、健康成长。

服务三农

支持新农村建设,开展帮扶、资助活动,提高农业产业化、专业化水平,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法律援助

为低收入家庭居民、外来务工人员等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诉讼代理等法律援助服务。

支教助学

对低收入家庭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京就读所需费用提供支持,资助因病、因困等原因辍学的学生重返校园。

生态环保

开展动植物保护、植树造林、美化环境、污染治理、低碳排放、环保宣传等活动。

促进就业

针对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失业人员等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创业知识培训及其他培训。

拥军优属

为部队官兵、军烈家属提供法律咨询、技能培训、心理咨询等服务,加强军民团结。

服务社区

为社区提供心理减压、居家养老、社区矫正、应急减灾、矛盾化解、知识讲授、垃圾分类等服务,提高居民生活品质。

第十五章 推动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

  完善政策法规,进一步强化各类经济组织的社会责任,推动各类经济组织在社会建设中发挥更大更好作用。

  一、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明确各类经济组织管理服务员工、参与支持社会建设的社会责任,充分发挥各类企业在社会服务管理中的作用。推动各类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关注和服务民生,维护消费者权益,支持公益慈善事业,维护企业内部稳定。建立健全企业参与驻区社会建设长效机制,完善企业动员员工、离退休人员参与社会公益服务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向所在社区开放内部服务设施和文体活动场地。探索运用多种手段,激励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各类企业诚信建设,适时公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二、营造企业发展社会环境

  积极营造各类经济组织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引导各类经济组织依法实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正常增长、支付保障机制。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健全党组织和群团组织,指导和帮助其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依法规范企业管理和经营行为,加强人文关怀和企业文化建设,改善员工工作生活条件。注重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建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与员工利益共享机制,健全劳动关系预警、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机制,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实现商务楼宇服务管理全覆盖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商务楼宇服务管理,推进商务楼宇社会工作站、党建工作站、工会工作站、共青团工作站、妇联工作站“五站合一”全覆盖,把社会公共服务延伸到商务楼宇,把党组织和群团组织建在商务楼宇,把党的工作和群团工作落实到商务楼宇,推动楼宇经济充满发展生机和创造活力。搭建商务楼宇社会服务管理综合平台,逐步将党务、政务、社务工作整合并搭载其中,推进社会服务管理在商圈、园区等延伸并与街道、社区有效衔接。

专栏23 商务楼宇社会服务管理工作职责

名称

主 要 职 责





1.指导商务楼宇内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工作。
2.做好商务楼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基础数据统计工作,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反馈。
3.负责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入党申请书、收缴党费等,提供党务信息咨询服务。
4.协助商务楼宇内党组织做好党务工作者选拔培养、党员教育管理、党员发展等工作。
5.组织开展党群共建活动,为商务楼宇内组织和党员服务社会搭建平台。





1.依托政府职能部门办理商务楼宇内公共服务,将政府公共服务延伸到商务楼宇。
2.协助商务楼宇内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办理所属员工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3.建立商务楼宇组织和员工需求台帐,整合区域资源,开展便利服务活动。
4.通过各种渠道及时了解和反映商务楼宇组织和员工意见和建议。协调治安、消防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加强对商务楼宇内组织管理,维护商务楼宇安全稳定。
5.培育和壮大商务楼宇内公益性服务组织,支持和引导志愿组织积极发挥作用。





1.依法开展商务楼宇建立工会工作,发展工会会员,指导工会组织会员开展活动。
2.指导商务楼宇工会组织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3.掌握楼宇从业人员和用人单位基本状况,调查、收集并反馈相关信息。
4.为商务楼宇内工会会员和职工提供信访接待、政策咨询、法律援助、生活求助等服务。
5.依法协调辖区劳动关系,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1.负责商务楼宇团建工作,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做好团的统计工作。
2.负责商务楼宇青年人才工作,推荐优秀青年代表参与各级评优表彰活动。
3.组织商务楼宇从业青年开展文化学习、联谊交友等文明、健康、有益的活动。
4.服务商务楼宇青年创业就业,提供创业培训、小额贷款、中小企业开户等服务。
5.负责商务楼宇志愿者工作,组织成立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6.负责商务楼宇青年权益保护工作,为青年提供法律援助、心理咨询等服务。
7.负责商务楼宇青年组织的联系和培育,指导青年组织开展活动并提供一定支持。





1.宣传贯彻男女平等,团结引导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全面提高素质。
2.面向女员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供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政策法规等咨询。
3.了解商务楼宇女员工基本情况、服务需求和意见建议,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4.为商务楼宇女员工提供心理疏导、家教指导等服务,解决其身心等方面遇到的困难。
5.开展“巾帼建功”活动,表彰优秀典型,引导岗位成才建功,发挥应有作用。
6.增进妇女及妇女团体间交流合作,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办实事办好事。

第十六章 推进社会积极协同

  在党和政府领导下,不断加强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建设,不断完善社会工作者与志愿者互动、社区与社会组织互联、政府社会市场互补的协同机制,推动共建共享社会建设成果。

  一、基本实现社会工作者队伍专业化职业化

  继续通过民主选举、公开招聘、业务培训等方式,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管理使用长效机制,在实现城市社区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基础上,着力加强新建社区和农村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城乡社区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到“十二五”期末,力争使社区工作者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达到90%左右、平均年龄保持在40岁左右。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学校、养老院、“枢纽型”社会组织和社区等派驻专业社工。鼓励和支持社会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成立市、区(县)社会工作者联合会,构建社会工作队伍“枢纽型”社会组织管理体系。制定并试行北京市社会工作者培养、管理、评价、使用、激励系列政策,完善社会工作者服务管理机制。推动高等教育社会工作专业等学科建设。加强社会工作者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逐步把社会工作人才纳入全市专业技术职务制度统一管理。建立科学的用人机制,健全社会工作者薪酬保障制度。大力表彰优秀社会工作者,增强社会工作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二、进一步完善志愿服务长效机制

  加强市、区(县)志愿者联合会建设,完善街道志愿服务指导中心职能,积极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健全志愿者招募机制、招募渠道和招募方式,建立参与广泛、贴近需求、专业志愿者与通用志愿者相结合的服务队伍。巩固发展青年志愿者成果,着力建设各级各类中老年志愿者队伍。完善志愿服务保障体系,推行志愿者注册制度,建立健全注册志愿者档案管理、服务时间储蓄、返还服务、分级表彰等制度,建立志愿者星级认证制度和志愿者奖章授予制度。推进志愿服务项目体系建设,制定服务指导目录,开发急需特色项目。建立全市志愿服务信息发布平台,实现服务项目与社会需求有效对接。扶持和发展城乡志愿服务示范点,打造志愿服务平台和项目品牌。广泛宣传优秀志愿者、先进志愿者组织典型事迹。“十二五”期间,市民志愿服务参与率达到20%以上,全市注册志愿者200万人以上,每人每年服务50小时以上。

  三、完善社会工作运行机制

  建立健全社会工作者与志愿者互动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的专业优势,更好发挥志愿者的协同作用,共同引导、带动服务受益者和公众参与支持社会公益服务,形成社会工作者带领志愿者共同开展服务、服务受益者和公众支持参与服务的良性互动机制。建立健全社区与社会组织互联机制,搭建党和政府引领下的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互联互动平台,形成以社区为纽带、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骨干、志愿者积极协同、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的社会服务管理联动局面。建立健全政府、社会、市场互补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市场各自优势,政府搭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社会组织提供公益服务与社会需求对接平台,引导社会力量和社会资金投入社会建设,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支持和参与基层社会服务管理,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市场参与的共建共享良好局面。

第五篇 优化环境 创建社会文明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实践活动,营造文明有礼的社会风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倡导科学的方式方法,培育健康向上的社会心态,努力创建文明的社会环境。

第十七章 做文明有礼的北京人

  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大力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建立健全社会诚信体系和行为规范,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自觉抵御各种消极思想侵蚀,营造社会文明风尚。

  一、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党员、教育干部群众,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社会风尚,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巩固党和广大群众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大力弘扬以“爱国、创新、包容、厚德”为内容的“北京精神”,为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推动首都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凝聚更大力量。

  二、大力加强公民道德建设

  坚持把社会主义道德观教育实践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全面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深入开展见义勇为、孝星等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岗位职责、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公共传媒在思想道德建设中的正面引导作用。

  三、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和行为规范

  加快建立社会诚信制度,健全社会诚信体系,完善社会诚信规范,建立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经济组织和公民个人信用管理体系,形成统一的信用记录平台。强化社会信用管理体制机制,明确有关部门的管理责任,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舆论氛围。加强对社会规范建设的指导,推进行业规范、社团章程、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完善,发挥社会规范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监督和引导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个人诚信守法,加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力度,坚决打击制假贩假、造谣诈骗等危害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扰乱市场秩序、损害社会诚信的违法行为。

  四、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以“爱首都、讲文明、树新风——做文明有礼的北京人”为行动主题,围绕培育文明风尚、维护公共秩序、提高观赏水平、改善城乡环境等目标任务,深入持久地推进礼仪、环境、秩序、服务、观赏、网络等“六大文明”引导行动,形成讲秩序、强责任、守诚信、重包容的社会文明风尚。广泛深入开展文明区县、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创建一批全国和首都文明示范点。

专栏24 “做文明有礼的北京人”主题活动

礼仪文明引导行动

主要在公共卫生、公共秩序、公共交往、公共观赏、公共参与等领域加大文明行为引导力度,狠抓文明行为习惯养成。

环境文明引导行动

主要以垃圾减量分类为重要突破口,开展垃圾减量、垃圾分类从我做起主题宣传实践活动。倡导珍惜物力、勤俭节约,增强广大市民节能节水环保意识。

秩序文明引导行动

开展绿色出行、文明交通从我做起主题宣传实践活动。提高全民绿色出行意识,倡导绿色生活新风尚。以行车文明、乘车文明、停车文明、行路文明、服务文明、管理文明为重点,全面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服务文明引导行动

以诚信服务和优质服务为主题,围绕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岗位技能、志愿精神等方面提升服务水平。

观赏文明引导行动

开展文明观赛宣传引导活动,营造浓厚的文明观赛氛围。引导观众言行优雅、衣着得体,遵守场馆秩序,提高审美情趣和文化观赏水平。

网络文明引导行动

引导广大网民明辨是非、分清美丑,自觉抵制网络低俗之风。增强社会责任感和网络道德意识,引导网络从业人员创建文明网站、文明频道。开展网络监督志愿服务活动,构建专群结合的网络文明社会监督机制。

第十八章 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学法用法,努力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大力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六五”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提升全社会法律意识,形成全社会尊重法治、崇尚法治、厉行法治的良好氛围。丰富活动载体和实践途径,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继续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实践活动,切实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全面推进“法治区县”创建工作,不断促进民主法治建设。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坚持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和群众满意度测评。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为着力点,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行政复议制度,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各级党委带头维护法制、依法办事,各级政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职责,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和执行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增强群众法律意识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增强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弘扬遵纪守法文明风尚,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努力做到平时学法、遇事用法、办事循法。引导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法规制度,自觉维护公共秩序,自觉维护和谐稳定,主动通过法定程序、合法渠道、合法方式反映诉求和解决纠纷。

第十九章 倡导科学的方式方法

  大力建设学习型城市,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的科学文化素质,积极倡导科学的思想方法、工作方法和生活方式。

  一、大力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

  广泛创建学习型组织和学习型家庭。促进各级各类教育衔接沟通,建立不同类型学习成果互认衔接制度,促进终身学习。支持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举办多层次、多类型的继续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鼓励企事业单位为社区提供教育教学资源,拓展社区教育和农村成人教育。大力发展数字化远程教育,构建终身学习网络和平台,为学习者提供方便、灵活、个性化的学习服务。

  二、持续开展科学普及活动

  完善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科普工作网络,推进科普示范基地建设,开展科普进基层系列活动,全市社区科普活动室、科普书架覆盖分别达到50%和60%。推广网上科普资源超市,搭建新型传播平台,探索科普资源开发、整合、集散新形式。以经常性系列讲座、周末社区大讲堂为载体,打造科普品牌和精品服务项目,开展健康知识、安全知识、卫生救护知识等讲座和培训,引导公众改进思想方法、工作方法和生活方式。

  三、坚持反对迷信和邪教

  加强宣传教育主阵地建设,形成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抵制黄赌毒的良好风气。坚持不懈开展正确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教育,深入持久开展科普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分辨是非能力和科学文化素质,培养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第二十章 培育健康向上的社会心态

  加强舆论引导,加强心理服务和人文关怀,培育健康向上的社会心态,引导市民快乐工作、健康生活,促进市民身心和谐。 

  一、注重社会舆论引导

  坚持正确舆论引导,健全社会心态引导机制。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全面公开党务、政务和公共事务信息,提高舆论引导力度。对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或重大公共突发事件,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公布真实信息,运用多种手段报道事实、疏导情绪,增强舆论引导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

  二、加强社会心理关怀

  建立社会心态监测、预警、疏导机制,及时发现、疏导社会不良心态,防范和降低社会风险。推广“爱心传递服务热线”等做法,开展社会关爱行动。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关心帮助困难家庭和个人。发展专业社会服务机构,加强公众人文关怀,及时安抚心态失衡、生活失意等人员。积极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形成积极向上、健康和谐的社会氛围。

  三、完善心理援助服务

  成立北京市社会心理工作者联合会,搭建社会心理研究、咨询、服务、管理平台,切实形成工作合力。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引导高校、医院、科研机构等参与社会心理服务工作。加强重点人群心理问题干预,完善心理危机干预服务,加强精神抑郁患者、问题青少年等群体的干预和治疗。建立重大灾害及突发事件后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及时开展心理援助。加强精神卫生体系建设,提高精神卫生专业机构防治能力,完善精神健康促进和精神疾病预防、诊治、康复机制,积极开展精神疾病社区康复和心理健康咨询服务。

第六篇 共建共享 构建社会和谐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大力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第二十一章 健全群众利益协调机制

  坚持以群众利益为重、以群众期盼为念,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切实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

  一、注重倾听群众呼声

  准确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把群众工作贯穿到社会管理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呼声,准确把握各类社会群体利益需求,及时掌握广大群众利益诉求,着力维护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通过调研、信访等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城乡困难群体、城市拆迁户、征地农民等利益反映,健全群众利益诉求反馈机制,及时回应答复群众诉求。

  二、完善平等协商机制

  正确把握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共同利益、不同群体特殊利益的关系,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协调机制。健全利益协商机制,保障利益各方知情权、参与权和平等对话权。依托政府部门、工会、行业协会等,建立健全员工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推进区域性、行业性调解协商平台全覆盖。在拆迁征地、劳动用工等矛盾多发领域,建立平等协商机制。推广工会、人力社保、司法行政、信访、法院、企业家联合会调解劳动争议“六方联动”机制,开展中关村高新企业商事纠纷调解试点工作。

  三、切实保障合法权益

  完善利益保障政策,健全相关制度和问责机制,通过实施政府办实事工程等举措,依法维护广大群众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及随迁子女、拆迁失地农民、下岗失业人员等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引导和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劳动法律法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加强法律援助,依法保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深化政务公开,完善司法公开、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等制度,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第二十二章 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机制

  适应新形势下群众诉求多元化的特点和规律,转变作风、强化服务,创新方式方法,拓宽诉求表达渠道,健全诉求表达机制,为群众依法表达诉求创造条件。

  一、畅通诉求表达渠道

  把知民情、解民忧、化民怨、暖民心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经常性工作,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以及行业协会、大众传媒等的重要作用,拓宽诉求表达渠道。健全公共政策社会公示制度、公众听证制度,不断扩大公众参与。完善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市(区、县)长信箱等诉求表达方式,完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诉求表达机制,健全群众诉求表达和合法权益保障机制。整合服务资源,完善联合接访机制,实行“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发展网上信访,推进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答复。加强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网络建设,拓展建议征集内容和范围。健全网络连线、群众接待日、连民心恳谈室等工作渠道,为群众表达诉求、反映意见和建议提供方便条件。

专栏25 连民心恳谈室

  在社区(村)设立连民心恳谈室,建立连民心恳谈制度,通过及时发现和解决居民日常工作生活中的矛盾纠纷和困难问题,架起党、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连心桥”。该工作模式2006年由门头沟区试点创建,目前已在全市推广。

  二、加强改进信访工作

  坚持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信访责任制,全面推进领导干部接访、走访和包案督导,认真落实在岗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结案回访、联合会访要求,积极化解突出信访问题。健全信访工作制度,完善信访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综合协调机制和专项保障机制,推进信访工作改革创新。建立健全基层信访工作机构和信访信息员队伍,配备社区信访工作者入户开展服务,及时发现和反映问题。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使信访工作融入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和各类群体,构建全覆盖的基层信访工作网络。推广“信访代理制”、“一单式”工作法等经验,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建立健全群众诉求表达反馈机制,及时反馈群众诉求办理情况。

专栏26 信访代理制

  信访代理制,是基层党政机关、职能部门在群众信访问题上变“群众上访”为“代理员上访”的一种工作机制。它在降低信访成本、化解基层矛盾,解决群众不会访、无序访和走弯路等问题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也被称为“群众张嘴、干部跑腿”的新型信访方式。该制度先后在河北省唐山市、承德市和青海省西宁市成功试点后在全国推广。2009年,北京市原崇文区试行信访代理制并取得初步工作成效,目前已在全市推广。

  三、引导理性表达诉求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诉求,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相关社会组织在引导群众、疏导情绪、开展思想工作等方面的作用,建立方便快捷、规范有序的群众诉求处置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树立正确的诉求表达导向,依法处理破坏公共秩序、妨害执行公务等违法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二十三章 健全社会矛盾调处机制

  坚持工作联动、重心下移、源头防范,健全社会矛盾多元调解体系,注重依靠社会力量,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首都社会和谐稳定。

  一、健全社会矛盾多元调解体系

  坚持法定程序优先原则,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社会矛盾多元调解体系,形成社会矛盾调解工作合力。建立健全各级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健全覆盖全面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加强调解员和调解志愿者队伍建设。拓展行政调解工作领域,在纠纷较多的领域、部门建立行政调解机制。司法审判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依法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达成的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总结推广人民调解进派出所、人民调解进立案庭等经验做法,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二、强化源头治理社会矛盾纠纷

  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加强社会矛盾源头治理。充分发挥基层社会矛盾调处中心作用,加强社会舆情汇集分析和矛盾纠纷预警。建立健全社区和商务楼宇矛盾调解委员会以及信息员队伍,充分发挥基层党员干部、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的作用,着力构建覆盖全面的矛盾纠纷排查网络,把绝大多数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坚持定期排查、不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逐级做好排查化解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苗头隐患,防范矛盾激化和纠纷扩大。

  三、依靠社会力量化解矛盾纠纷

  健全劳动争议纠纷调解机制,有效调解、仲裁劳动争议纠纷,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引导人民团体、行业协会成立调解组织或咨询机构,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工青妇及残联等群众组织作用,维护员工、青少年、妇女儿童及残疾人合法权益。支持和引导律师等专业法律服务力量参与调解工作,邀请专家参与专业性纠纷调解和疑难复杂纠纷处理。

第二十四章 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健全和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变事后被动处置为事前主动防范,强化信息预警,搞好调查研究,完善风险评估,做到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深入开展社情民意调研

  充分运用现代高新技术手段,加强调查研究,实时掌握舆情动态,及时了解社情民意,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注重发挥舆情搜集研判对防范风险、促进和谐的积极作用,在重大政策出台前后、突发事件处置期间,及时跟踪调查社会舆情,系统研究信息动态变化,科学研判形势,积极有效应对,维护社会稳定。

  二、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面广、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的重大事项,特别是在城市建设、企事业改革改制、公共服务与管理、社会保障、涉农等领域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按照属地管理、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在重大事项及相关政策出台前,从合法性、合理性、可控性等方面进行科学、系统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有效化解和控制风险,最大限度地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种不稳定因素,确保重大事项顺利实施。因未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或评估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以及风险预防化解工作不落实、不到位而引发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依法严肃追究主管部门、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

  三、实施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完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程序,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实施后评价等制度,健全公共决策社会公示制度、公众听证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广泛征询意见,充分协商协调,扩大决策的公众参与程度。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认真组织专家论证、专业咨询和决策评估,确保重大决策民主公开、程序透明,符合群众切身利益。

第二十五章 健全社会和谐创建机制

  坚持和谐发展,通过开展基层和谐创建活动促进社会和谐,让和谐理念融入市民的工作生活,成为全民自觉践行的社会风尚。

  一、深入开展和谐家庭创建活动

  围绕“建和谐家庭、促和谐社会”的主题,以创建绿色家庭、学习型家庭、平安家庭等为载体,组织实施“和谐家庭行动计划”。研究制订和谐家庭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引导城乡家庭弘扬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尊老爱幼、邻里互助等美德,培育家庭成员明礼诚信、高尚文明、积极上进等品格,动员城乡家庭广泛参与和谐家庭创建行动,树立和表彰万户和谐示范家庭,以家庭和谐推动社区和谐、社会和谐。

专栏27 和谐家庭行动计划

行动目标

建和谐家庭、促和谐社会,推进三个“百、千、万、百万”工程。

主要

低碳生活

绿色家庭创建行动,树立万户绿色家庭。

家有书香

学习型家庭创建行动,形成讲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尚。

维权服务

平安家庭创建行动,每年评选百户首都平安示范家庭。

以文化人

家庭文化倡扬行动,身心更加健康、邻里更加和睦、社区更加文明。

心手相牵

家庭互助帮扶行动,推进扶贫济困活动机制化、长效化和规范化。

立足社区

家庭服务推动行动,促进家庭服务规模化、网络化和品牌化。

  二、深入开展和谐社区(村镇)创建活动

  加快推进和谐社区(村镇)建设,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广泛开展以增强社区认同感、归属感和凝聚力为主旨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引导居民积极参与,营造和睦融洽、互帮互助的邻里关系。深入开展和谐社区(村镇)示范点创建工作,打造特色社区(村镇)及其精品服务品牌,实现和谐社区(村镇)创建活动全面覆盖。支持驻区单位参与和谐社区建设,推进共建共享。

专栏28 北京市和谐社区建设指导标准

目标

标准

文明祥和

1.社区居民思想道德素质较高;2.家庭成员和睦相处;3.邻里之间团结互助,人际关系和谐;4.社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普遍开展;5.社区教育普及深入,学习型社区建设初见成效;6.社区文体活动丰富健康;7.居民法律意识较高。

安全稳定

8.社区公共安全制度健全;9.社区治安防控措施有效;10.社区综合治理措施落实;11.矛盾纠纷调处及时有效;12.居民自救互救能力强。

服务完善

13.便民利民服务项目齐全;14.便民利民服务形式多样;15.便民利民服务队伍健全;16.社区特殊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及时到位;17.社区居民个性化服务有效开展。

环境整洁

18.市容环境整洁;19.环境治理有效;20.绿化美化程度高;21.居民环保意识强。

管理规范

22.社区发展目标任务明确;23.社区居委会运行规范;24.群众性组织健康发展;25.居民自治制度完善;26.各项工作制度健全;27.民主选举依法规范;28.民主决策公开透明;29.民主管理科学有序;30.民主监督渠道畅通;31.民意收集表达机制制度化;32.社区共建共享;33.物业管理健康发展;34.流动人员管理规范。

健康幸福

35.居民在社区身体健康需求得到基本满足;36.居民心理问题得到及时疏导。

保障机制

37.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38.政府职责;39.公共服务体系;40.资金保障;41.社区工作队伍建设;42.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43.社区居委会职责;44.驻区单位职责;45.社区社会组织职责;46.居民群众主体作用。

  三、深入开展和谐企业创建活动

  围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入开展和谐企业创建活动,鼓励和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依法用工、规范管理。发挥企业工会组织作用,督促用工单位依法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尊重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企业监督管理,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形成和谐劳动关系。大力倡导企业和谐文化建设,营造和谐内部关系,提升企业形象和社会影响力。

  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创建活动

  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表彰活动,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加快推进少数民族乡村经济、清真食品企业等发展,完善和推广牛街民族特色服务保障体系,不断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生活需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提高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水平,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促进不同宗教信仰群众和谐相处。

第七篇 完善措施 实现奋斗目标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推进社会领域党的建设,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实施重点项目支撑,强化规划评估与监督,全面推进规划实施。

第二十六章 健全组织保障体系

  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社会领域党的建设,加强能力建设,不断健全社会建设组织保障体系。

  一、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工作体制建设

  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政府职责,推动社会协同,动员公众参与,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坚持把社会建设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第一责任,在经常研究经济形势和经济建设工作的同时,经常研究社会发展形势和社会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社会建设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市、区(县)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全市社会建设总体规划、重大方案、重要决策的研究,加强对全市社会建设工作的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社会建设重大事项由领导小组统筹研究、统一部署,日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各项任务由各部门分工负责、各尽其职。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职能作用,发挥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的重要作用,发挥中央国家机关、驻京部队和高校、科研单位的优势,充分调动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组织的积极性,不断激发社会组织和经济组织的自觉性,广泛动员社会各界有序参与,切实增强社会建设整体合力。

  二、不断加强社会领域党的建设

  进一步完善街道(乡镇)社会工作党委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社区党建“三有一化”,构建区域化党建格局。加快推动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推进“枢纽型”社会组织党建“3+1”工作机制建设,形成社会组织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和党建与业务一起抓的工作局面。实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推进工程,进一步加强商务楼宇党建工作,深入开展“五个好”创建活动。进一步总结社会领域统战工作经验,推动社会建设工作与党的各项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进一步健全流动党员服务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全面推行基层党员承诺制,扎实推进领航、聚力、先锋“三大工程”,以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推进社会服务管理全覆盖,以社会领域党建工作创新推动社会服务管理创新。

专栏29  社会领域党建工作创新机制

社区党建
“三有一化”目标

三有

有人管事  有经费办事  有场所议事

一化

基层党建工作区域化

“枢纽型”社会组织党建“3 + 1”工作机制

3

建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委员会
建立社会组织联合党组织
设立或明确相关工作职能部门

1

建立“枢纽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例会制度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五个好”创建标准

领导班子好  党员队伍好  工作机制好
发挥作用好  各方反映好

  三、不断加强社会工作者能力建设

  加强学习和教育引导,不断提高社会建设工作队伍政策理论水平,切实增强干部队伍的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注重培训和实践锻炼,切实加强社会建设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社会建设工作队伍综合素质,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工作规范,坚持依法办事和科学办事,养成良好作风和团队意识,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第二十七章 健全工作保障制度

  着力健全法制保障体系,加大财政保障力度,优化资金管理使用,不断提高社会建设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一、健全法制保障体系

  紧密结合社会服务管理实际,在不断推进政策和制度创新、完善社会建设政策体系的基础上,加快推进社会服务管理地方立法工作,加快推进社会建设法制化进程,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法规、规章体系,规范、引导和推动各项工作依法运行,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面推进社会建设提供法制保障。

  二、加大财政保障力度

  优化整合存量资金,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将社会建设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为实施规划和完成目标任务提供有力的财政资金保障。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和财力状况,逐步加大社会建设专项资金投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推动作用,不断挖掘社会资源,不断拓宽参与渠道,积极引导和支持民间资金和力量参与社会建设。

  三、优化资金管理使用

  健全社会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机制,完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化运作模式,建立相应的资金管理、社会招标、契约管理、监管评估等制度。优化资金使用,明确重点投向,确保资金优先投向社会民生急需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用于基层和基础薄弱地区的社会建设项目。强化对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坚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十八章 健全实施保障机制

  不断加强项目体系、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建设,确保社会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完善重点项目支撑体系

  坚持以规划带动项目、以项目落实规划,围绕今后五年社会建设重点任务,认真组织实施一批关系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点项目,通过项目实施促进规划落实。健全项目管理和实施机制,加强前期调研论证、立项审批、中期动态监管、后期检查验收,严格落实项目审计、监察和后期评估,确保项目建设的标准和质量。

  二、建立社会建设指标体系

  按照本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围绕完善社会服务、创新社会管理、动员社会参与、优化社会环境、构建社会和谐等任务,研究制定社会建设指标体系,建立健全科学考评机制,把社会建设考评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推动规划目标任务和年度工作全面落实。

  三、健全督促检查评估制度

  研究制订年度实施方案和“折子工程”,逐年逐项细化分解规划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抓好督查落实,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完善监测评估机制,跟踪分析和掌握规划实施进展情况,适时对重点领域和重点任务开展专题评估,每年形成工作督查报告。开展中期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和形势任务变化调整规划目标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