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文化”建设提升检察事业发展软实力
来源:检察日报 更新时间:2012-08-21

李芳栋

  检察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的重要支撑点,是检察干警在工作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思想作风、行为准则、精神风貌、价值追求及其物质表现的总和,是推动检察事业持续、快速发展并走向兴旺发达的一种软实力。河北省石家庄市检察院在检察文化建设实践中,注重从精神文化建设、素质文化建设等五个方面入手,充分发挥其育检、立检、塑检、兴检、强检的五大功能与作用,着力提升检察事业发展的软实力,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坚持用“环境文化”育检。这里所谓的环境文化,特指工作生活环境中的文化氛围。多年来的实践证明,“积极浓厚的文化环境与氛围,是培育检察队伍、助推检察事业迅速发展的沃土”。为此,该院在一楼大厅和二楼通往餐厅的宽敞过道上,设立文化橱窗和文化长廊,悬挂箴言警句、工作剪影和干警业余创作的书画、摄影作品。定期组织联欢会、文艺汇演、书画展览和球类、棋类比赛,活跃文化生活,陶冶干警情操。此外,还成立了“检察文联”,下设书法、绘画、摄影、文学、体育、新闻等多个协会,定期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与其他单位进行比赛交流。

  二是坚持用“精神文化”立检。精神文化是人们在物质文化基础上产生的一种人类所特有的意识形态,包括精神、思想、观念及价值取向等。具体到检察机关而言,精神文化的核心就是建立在高度政治觉悟、思想道德、理想信念基础之上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即“忠诚、为民、公正、廉洁”。这不仅是我们检察干警立身做人之本,更是立检从检之本。该院紧紧抓住思想政治工作不放松,使干警打牢立检为公思想基础,坚定执法为民理想信念,保持清正廉洁精神风貌。

  三是坚持用“廉政文化”塑检。廉政文化,是人们关于廉洁从政的思想、信仰、知识、行为规范和与之相适应的生活方式、工作方式和社会评价。对检察机关来说,廉政文化是塑造检察机关良好形象、提升执法公信力的重要手段。该院始终以“公正廉洁、执法为民”为检察干警的形象设计和价值追求,坚持不懈地深入开展公正廉洁执法教育、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等,使广大干警端正执法态度,转变执法作风,增强执法为民理念。同时,广泛开展“读廉”、“写廉”、“说廉”、“唱廉”、“促廉”等“五廉”活动。

  四是坚持用“素质文化”兴检。“素质文化”,指人们在文化方面所具有的较为稳定的,内在的基本品质,表明人们在这些知识及与之相适应的能力行为、情感等综合发展的质量、水平和个性特点。对检察机关而言,“以培养检察专业人才、提高检察人员业务素养为主要内容的素质文化建设,是检察事业兴旺发达之本”。近年来,该院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和“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习型检察官”活动,经常组织开展业务知识竞赛、诉辩对抗赛以及“十佳检察官”、“十大精品案件”等评选活动。经常举办短期业务培训班,仅去年以来就先后举办业务培训班12期,还组织60多名业务骨干参加了省检察院、高检院组织的各类培训班。该院开辟了“检察文化大课堂”,定期邀请名家学者前来讲授中国传统文化。

  五是坚持用“网络文化”强检。对检察机关而言,以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技术为主要内容的网络文化建设,是实现科技强检的重要途径。近年来,该院紧跟现代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步伐,经过近几年不懈的努力,已建成省、市、县三级通信网络和计算机局域网,实现了与全省、全市检察机关的语言、数据、视频传输,形成了以市检察院为中心枢纽、连接各县

  (市)区院的全市检察系统办公、办案会议资源共享网络框架。建立了网上办公平台,使干警可以在网上开会、发通知、收文件、办理公文和案件。大力开展网络宣传报道。以图文并茂形式,及时宣传报道检察工作形势政策、制度规定、大型活动、先进经验、模范人物和先进集体,为检察兴旺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内部激励和外部舆论氛围。

  (作者单位: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