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电子政务“十二五”发展规划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2-08-22

 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是我省“十二五”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是各级政务部门政务工作的组成部分,是政务部门提升履行职责能力和水平的重要途径,也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战略举措。根据《国家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和《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成绩和形势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省电子政务发展。“十一五”期间,全省电子政务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改善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强化综合监管、完善宏观调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成为提升党的行政能力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有效手段。

    一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初具规模,基本满足现阶段全省电子政务发展需要。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安徽省级节点已经建成,实现安徽政务外网与国家政务外网主干网的连接;相关业务单位应用系统已实现与国家相关部委的联网通信和正常运行;建成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公共接口和基础数据库系统;完成省政务外网平台升级改造和十六个市级节点设备安装与联网运行。

    二是全省政府网站体系建设日臻完善,网上服务质量稳步提高。省市县三级共计170多家政府网站全部开通,政府网站绩效水平不断提高。在国办、国信办组织的全国政府门户网站绩效评估中,安徽省政府门户网站连续七年荣获全国优秀政府网站前十名的好成绩。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卓有成效。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我省采取“统一组织、统一软件、统一编码”三统一的模式,大力推进各市、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成了目录规范、编码统一、分级管理、信息共享、易于监测的全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体系。根据省政府要求,初步建成以发布最新科研成果、重大招商项目和就业劳务信息为主要内容的系统平台。

    四是基础数据库建设和“金字工程”取得阶段性成绩。全省人口、自然资源、空间地理和宏观经济等基础信息资源基本完善,法人数据库建设正式启动。以“金财”、“金税”、“金关”、“金水”、“金审”等为代表的“金字工程”全面完成一期建设,转入深化应用阶段,部分工程处于全国先进行列。五是网络安全建设工作正式启动。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监管体制初步形成,工作机制全面建立,有力保障了重大活动和重要时期政府信息系统及重要网络的正常运行,电子认证证书得到广泛推广,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和风险评估工作有序推进,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总体上看,我省电子政务建设正在向全面深化应用阶段加速发展,表现在:一是由分散的基础要素建设向在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指导下的体系建设转变;二是由注重形式建设向注重实现网上为民服务功能建设转变;三是由仅仅实现信息发布向党政部门综合实现自身业务处理内容转变;四是信息资源由部门所有向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转变;五是由少数职业工作者推动的电子政务建设向党政部门提高行政能力建设的方向转变;六是从缺乏标准制度到逐步建立法规与标准化体系相互配套的制度转变;七是由部门内部自主管理向拓宽民意渠道的“网络问证”方向转变。

    全省电子政务建设也存在着诸多不足,有些建设矛盾还比较突出。一是低水平重复建设的矛盾依然明显;二是信息资源共享水平较差,各部门业务系统独立、业务数据封闭,部门重复采集数据,数据利用率低;三是信息化管理机构设置较乱,管理力量不够强,技术人员缺乏且分散;四是不少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公司和企业对信息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安全防护能力不足。

    二、指导思想、建设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需求为导向、发展为主题,进一步整合信息资源,优化业务流程,建立科学管理模式,扎实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与应用,促进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政务公开水平与行政效率的全面进步。

    (二)建设原则

    统一领导、统筹规划。电子政务建设按照省信息化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根据总体规划要求,有序推进,避免重复建设和低效投入。

    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充分整合已有的网络基础、业务系统和信息资源,促进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使有限资源发挥出最大效益。

    需求主导、务实推进。以满足政务活动和服务社会公众的实际需求为目标,统筹安排电子政务建设,防止“形象工程”和“面子工程”。

    分类指导、分步实施。从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出发,明确发展目标和建设重点,因地制宜,分阶段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工作,及时总结经验,逐步做好面上推广工作。

    统一标准、保障安全。保证系统的标准性、规范性、开放性和实用性,正确处理发展与安全的关系,综合平衡安全成本和效益,建立和完善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省、市、县以上政务部门主要业务基本实现电子政务覆盖,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成效明显。政务部门主要业务信息化覆盖率,省级超过85%,地市和县区分别平均达到70%、50%以上;县级以上政府社会管理和政务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社会管理和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政务覆盖率平均达到70%以上,县级以下街道(乡镇)和社区(行政村)的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政务覆盖率分别达到50%、30%以上;县级以上政府普遍开展跨地区、跨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主要业务信息共享率平均达到50%以上;电子政务网络互联互通率平均达到85%以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技术服务达标率平均达到60%以上。

    省、市、县各级行政机关全面实现办公业务网络化和公文处理电子化,市级以上行政机关全面实现公文交换电子化;省、市、县各级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和为民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面向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各项政府服务;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基础信息资源基本完善,信息资源实现公开和共享;“十二金”工程取得显著成效,完成财政金融、规划管理、公共安全、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一批跨部门的重点业务系统。建立和完善安徽省信息安全基础防御体系,所有政府部门实施信息安全保护体系建设并通过相关等级系统安全测评;重点信息化项目按照等级保护相关标准建立信息安全保护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提高应用水平,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1、完善网络平台。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分级部署,充分整合,利用现有网络资源,进一步完善国家广域政务内网的省级接入网,及覆盖省、市、县(区)三级政府部门的政务内网和政务外网。

    2、加快全省电子政务传输骨干网建设。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外网,推动党政机关实施网上协同办公。大力加强全省电子政务内网建设,推进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等业务网络互联互通,实现基础网络和决策信息资源分层共享。

    3、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省政务公开网为基础,加强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建设力度,推进政务公开和网上办事,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实现政府工作透明化。

    4、加快政务数据库建设与应用。以核心部门数据为基础,按照“一数一源、共建共用”原则,推进政务数据库的开发建设与共享利用。推进以传统载体保存的政务信息资源的数字化、网络化,完善全省公文档案、政策法规、人力资源等数据库,推进部门专业数据库建设,为业务开展和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持。

    5、加快政务信息条块共享。根据法律规定和履行职能的需要,明确相关部门和地区信息共享的内容、方式和责任,建立政务信息共享的长效机制。依托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建立省级政务信息交换系统,构建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建立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交换体系和服务体系。

    6、加强县级政府和基层政务服务应用。要加大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应用推进力度,不断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和手段,促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应用发展。依托县级政府电子政务公共基础设施,开展民政、计生、劳动、教育、卫生、公安、农业等政务服务应用,增加服务内容,扩大服务范围,加强业务应用系统互联互通,推进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高服务水平。深化政务服务中心和各类政务服务窗口等多渠道服务应用,充分利用已有的基层场所和服务设施,推进基层政务服务窗口的应用服务环境建设,配备服务终端、自助终端和辅助设备,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应用向乡镇(街道)和社区(行政村)延伸。不断提升基层政务工作人员的电子政务应用能力,开展“一站式”服务,为社会公众提供方便优质、多方式全方位服务,提高基层服务水平,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7、加强政务的信息资源管理。建立健全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制度,提高政务信息资源管理能力。制定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加强对政务信息采集、登记、编辑、评判、备案、存储、共享、安全等环节的管理。合理规划政务信息的采集和更新维护流程,加强协调,明确分工,确保所采集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规范政务信息资源社会化增值开发利用工作,加强对政府投资的信息资源的共享与管理,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增值开发利用。

    (二)强化业务协同,促进互联互通

    1、推进业务系统的建设与应用。围绕公众、企事业单位和政府的需要,选择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经济社会效益明显、业务流程相对稳定、信息密集、实时性强的政府业务,作为电子政务优先支持的业务。着重做好基于互联网的面向公众的服务系统的建设和推广应用工作,通过各级政府网站,为社会提供各种业务服务。积极推进政务办公、宏观经济、公共安全、财政、税务、金融、海关、国有资产监管、人保、农业、质量技监、检验检疫、国土资源、环保、新闻出版、城市管理、企业信用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防汛指挥等重要应用系统的建设和应用。

    2、重点推进多部门的业务协同。整合已建和已部署的相关部门应用系统,进一步理清部门间的业务流程和信息流程,通过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实现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促进纵向系统内、横向部门间及跨地区协同业务的开展,逐步实现业务流程的优化,发挥各应用系统的综合效益,提高政府对综合事务的处理能力。整合服务资源,积极推进面向公众服务的跨部门业务协同处理系统的建设,形成“前台一门受理、后台协同处理”的行政办事和服务模式。

    (三)整合信息资源,加强基础数据库建设

    1、统筹建设基础数据库。进一步加快政务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建立有利于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长效机制和资源共享整合机制。建设和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信息服务。加快人口、法人单位、空间地理和自然资源、宏观经济等基础数据库建设。构建全省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为跨部门政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技术支撑。整合各领域信息资源,推进公益性信息资源和信息内容增值产品的开发和利用。

    2、合理部署应用系统和数据资源。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科学界定各部门业务系统及数据的涉密等级,合理部署政务内网和政务外网上运行的系统和数据。对于应用需求大、管理能力强、安全确有保障的非涉密业务系统和数据,经有关部门评估后,鼓励尽可能在政务外网上运行;对于登记注册、行政审批等主要面向公共服务的业务,通过逻辑隔离等技术手段,保证在政务外网上运行。对于音频、视频、邮件服务等政府部门共性应用系统,进行统一部署与建设。建立政务数据灾备系统,确保数据安全。

    (四)强化制度建设和人才培养,优化发展环境

    1、健全法规体系。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研究提出我省电子政务法制建设的规划。加快制订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管理、政府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电子认证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法规、规章,逐步使我省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围绕基础资源的整合共享和应用系统的规范建设,加快制定和完善电子政务规章制度,重点制定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政府网站管理、政务网络管理、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共享、电子认证服务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和规范。

    2、完善标准化体系。研究提出我省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目标,编制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框架,建立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推进协调机制。制订电子政务建设管理规范,加强对电子政务项目立项、审批、招投标、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绩效考评等环节的规范化管理。制订电子政务技术标准,重点完善通信网络的互联互通、信息资源的交换共享、业务流程的操作规范、系统的业务协同、信息安全的评估检测等技术标准。加强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强化技术标准在电子政务建设过程中的应用,规范各地、各部门电子政务建设。

    3、加强电子政务队伍建设。引进和聘用高层次人才,注重省、市、县、乡各级政府电子政务建设人才的培养。发挥我省现有高校、信息技术专业学校的作用,建设一批具有突出优势的专业信息人才培养基地,培养信息化建设专业人才,满足不断增长的专业业务需要。积极开展电子政务应用技能和网络技术技能培训,加快公务员队伍信息技术使用技能培训。

   (五)建设完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

    1、做好电子政务公共平台顶层设计。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要求,积极研究云计算模式在电子政务发展中的作用,全面分析新技术对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发展的影响,适时开展以云计算为基础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顶层设计,充分发挥既有资源的作用和新一代信息技术潜能,加快电子政务发展创新,为减少重复浪费、避免信息孤岛提供智力支持。

    2、全面提升电子政务技术服务的能力。以国家电子政务规划和顶层设计为指导,在现有基础上建设集中统一的区域性电子政务云平台,降低电子政务建设和运维的成本,提高电子政务发展质量,增强电子政务安全保障能力。鼓励电子政务建设的运维走市场化、专业化的道路。

    3、鼓励向云计算模式迁移。以效果为导向,推行“云计算服务优先”模式,制定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建设和应用行动计划,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共同推动电子政务公共平台运行和服务。在满足安全需求、遵从法律法规和业务标准的基础上,推动政务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向云计算服务模式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迁移,提高基础资源利用率和应用服务成效。

    (六)加强信息安全,保证电子政务健康发展

    1、建设省市部门的互联网统一安全接入平台。按照“电子政务外网统一建设、互联网统一接入、公共服务统一开展、安全管理统一实施”的原则,统筹规划和整合各政府部门现有互联网出口,建立统一的安全防护策略和措施,实施集中统一的安全监控,达到统一互联网接入口、优化带宽使用、减少信息安全风险的目的。

    2、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网络信任体系,发挥密码技术在信息安全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建设基于PKI技术的电子认证体系,完善电子认证证书注册审核中心与管理中心。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制定统一的电子认证证书格式与接口规范,研究探索电子证书交叉认证,率先实现与长三角地区交叉认证,确保全省公务员一UKEY多用,在网上开展电子政务业务应用。

    3、按照《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的要求,依据各级各部门电子政务系统任务,目标和信息系统在国家安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公共利益等方面的重要程度,综合考虑系统所面临的风险,实施安全保护的成本,进行安全措施的定制和调整,形成不同阶段、不同层次、不同等级的安全措施,形成与系统等级相适应的安全保障体系。

    4、稳步推进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关于开展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通过使用单位对网络与信息进行自评估、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开展检查评估等形式,从风险管理角度,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系统地分析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系统所面临的威胁及其存在的脆弱性,评估安全事件一旦发生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手段和整改措施,全面防范和化解信息安全风险,或是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从而最大程度的保障电子政务安全。

    四、重点工程

    (一)全省电子政务统一平台。搭建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将全省的电子政务工作进行整合,形成一个数据中心、一个支撑单位,全面推动我省电子政务数据的大集中。

    (二)省政务内网应用平台。建设连接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的顶层互联平台,构建党委系统网络、应用、安全、资源系统建设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党委网络应用基础支撑平台、数据交换平台、安全管理平台,建设电子政务内网证书认证系统,扩大网站群的应用范围。

    (三)省政务外网应用平台。推进无纸化公文传输系统,实现到市级政府和省直厅局电子公文的双向传输,同时实现到县级政府的电子公文下发;完善省政府办公厅综合业务办公系统,提高政府系统工作效率,降低运行成本;实施省政府办公厅网络安全基础建设,保证电子政务办公业务系统安全运行。

    (四)人口数据库。进一步做好人口数据库更新和维护,加强对全省人口信息的核实,采取自主采集、部门交换、信息整合、认真比对、回访确认等方式,提高人口信息采集的准确率。

    (五)法人单位数据库。建设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机构代码为统一标识,以工商、民政、编办、质监(代码)组织机构的注册登记等信息为依据的法人单位基础信息数据库;开发基于参建部门原有业务管理系统的法人单位基础信息交换系统;建设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唯一标识的法人基础信息应用服务平台。

    (六)空间地理数据库。建设全省统一的空间地理数据库,完成全省分辨率为5米的基础地理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包含全省的基础地理信息应急平台);完成全省50%范围的分辨率为1米的基础地理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七)宏观经济数据库。进一步做好全省宏观经济数据库建设,统一规划,科学设计,完善数据库指标体系建设,整合数据资源,丰富数据库内容,为政府宏观经济决策、行业目标制定提供数据支撑。

    (八)省网上行政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根据省行政服务中心服务职能,梳理省直各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项目,整合资源、优化流程,依托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构建省网上行政审批及各类便民服务系统平台,实现外网平台的在线咨询、申报、办事、查询和内网平台上的申报审理、并联审批、预警管理等功能,力争2015年完成50%以上行政许可项目网上在线办理;同时构建电子监察系统,通过办理时限、摄像监控等手段实现行政监督,提高行政效能。

    (九)财税库银横向联网。按照统一联网方案、统一业务标准、统一接口规范、统一软件开发的要求,建立国库与财政、税务、银行/信用社等部门间的电子信息通道,为税收的征缴、入库、对账、拨付等业务,提供安全、准确、快捷的电子处理手段,为纳税人提供便利、高效的纳税服务,实现税款的快速划缴、高效对账、全程监控。

    (十)省司法行政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司法行政综合信息平台及统一的信息资源库,实现监狱、劳教、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司法考试、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社区矫正以及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的管理和数据的综合利用,并实现与监狱、劳教综合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

    (十一)省“金保工程”二期。大力推进全省社会保障“一卡通”工作;建立覆盖城乡各类人群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资源数据库、专业技术人员数据库、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库、军队转业军官数据库、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流动人员求职数据库等基础信息数据库。

    (十二)省“金质工程”二期。完善省质监系统省、市、县三级网络系统;建设和完善省、市集中统一的数据中心,分布式的质监信息资源系统和共享应用平台系统;建设全省统一的内部政务系统,建设包括“12365执法打假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政务监察系统”等在内的业务应用系统;建设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应急指挥中心。

    (十三)省“金税工程”三期。建设覆盖全省税务系统的网络系统,并与有关部门联网;积极做好国家税务总局网络发票在我省试点;积极构建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和省级运维管理和技术支持系统;建设省级数据集中处理平台;以省级数据集中处理模式,推广应用征管业务、行政管理、外部信息、决策支持等四个系统,将信息应用内容覆盖所有税(费)种、覆盖所有工作环节、覆盖各级税务机关。

    (十四)省“金财工程”。建设以各级财政局域网为中心,辐射到所有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支持财政业务系统运行的财政工作专网和面向社会公众的财政信息外网;建设保障各级财政专网和外网安全可靠运行的数据中心、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存储备份设施和容灾系统等;推广应用财政系统统一的应用支撑平台和预算编制系统、预算执行系统、决策支持系统和行政管理系统。

    (十五)省“金土工程”二期。建立覆盖全省的建设用地审批管理信息系统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全省重要矿产分布区的矿产资源安全保障系统,建立全省重点地质灾害区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及应急指挥系统,完成全省14类国土资源基础数据库建设。

    (十六)省“金审工程”二期。建立并完善审计基础资源数据库建设和省市审计数据中心建设,建立并完善审计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完成省级备份系统及异地容灾系统建设;建立并完善审计信息发布系统,实现审计政务公开;建设完成省市县三级审计专网建设,实现审计资源共享;启动和建立与财政、地税及社保等重要经济管理部门的远程联网审计系统。

    (十七)省“金盾工程”二期。构建起公安“大情报”系统;网络、安全等信息化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80%以上的公安业务工作信息在采集、使用、维护上实现信息化流程;社会信息资源的共享利用进一步拓宽和充实,公安情报信息系统等高端应用得到推广,公安信息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水平明显提高;全警采集、全警应用、全警共享的公安信息化应用格局基本形成。

    (十八)省“金信工程”。做好12315行政执法指挥系统、广告监测系统、应用支持平台、企业数字证书应用系统、抗灾备份系统、企业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工作,加强效能电子监察和移动办公系统建设。

    (十九)省“金农工程”二期。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建设“两网一站”的基本框架,加强农业电子政务建设,以农业公共信息服务为中心,以农业数据资源的采集、整合为基础,以国家、省、市、县、乡(镇)自上而下延伸到基层农村信息传输网络为载体,以政府、农民、市场为对象,在我省逐步建立完善农业和农村经济监测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增加经济调控和市场监管能力。

    (二十)省“金水工程”。完善水利信息基础设施、开展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二期工程建设,建设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管理、农村水利管理等业务应用系统,构建与全省防洪保安、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水利信息化综合体系。

    (二十一)省“金安工程”。加强全省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加快国家金安工程安徽三级节点建设,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信息平台系统建设,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机制,明确责任。各级政府、各个部门应进一步完善信息化体制机制建设,加大组织、协调和建设力度。各地、各部门应明确责任分工,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推进项目的建设和应用。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的前期审核,严把项目的可行性;审计部门负责建设项目审计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机制,加强财政支出管理。

    (二)加强电子政务项目管理。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对电子政务项目规划、立项、建设、验收、运行管理、审计等全过程的跟踪和管理,建立项目管理数据库,及时对项目进行分阶段效果评估,提高电子政务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益。

    (三)加强电子政务效果评估。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制定信息化项目效果评估办法和评估指标体系,按照“科学、公正、客观、实用”的原则,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电子政务效果评估。电子政务效果评估以政务为主导,以效益为优先,重点检查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实效性,是否符合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的要求,是否符合政务公开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评估结果作为项目预算投资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保障电子政务建设和运行维护资金。按照“分级负担、共同建设”的原则,省、市、县分别负担本级电子政务建设和运行维护所需资金,重点保障部门基础性业务、跨部门核心系统、公共基础设施和信息资源建设。财政部门负责项目建设资金和运维资金的保障工作。

    (五)健全电子政务服务体系。加强各级电子政务公共资源的管理,提高电子政务响应能力和安全防护能力。探索建立电子政务服务外包机制,鼓励政务部门的信息技术支撑机构通过市场化方式与其他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电子政务建设和运维。

    (六)加强电子政务宣传和培训。加大电子政务宣传和推广力度,提高社会各界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创造良好的电子政务发展外部环境。发挥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作用,开展公务员电子政务知识、信息安全知识、电子政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