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法医实验室电子设备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2-08-23

 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对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法医实验室电子设备项目实施政府采购,欢迎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本公告资格的供应商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文件编号:XCZX2012-0094号【市财采计(2012)-3745号】

二、采购内容:

法医实验室电子设备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均提供副本);

(二)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不需提供,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三)招标组织机构开具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据。

四、本次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和纸质招标相结合,请各供应商注意以下事项:

(一)供应商应首先登http://www.ccgp-shaanxi.gov.cn/zfcg_new/index.jsp网(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查看供应商入库通知并在该网上进行注册登记。

(二)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陕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处(307室)进行审核、办理CA认证(若是其他部门的CA,必须经过307室审核后才能正常使用)。

(三)供应商取得CA认证后,到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未央路130凯鑫国际大厦七层标书售卖室)报名投标,然后登录http://www.xazfcg.gov.cn网(西安市政府采购网)找到该项目,在该项目页面底下下载相关资料(包括ZTB格式,word格式,以及供应商须知),然后下载相关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文件必须是ZTB格式)。

(四)投标文件应按照投标文件的格式进行制作,按照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手册指导的方式导出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到开标现场上传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半小时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现场上传(建议多备份一个U盘以防止U盘出现坏盘现象,最好将整个编辑软件的文件夹备份至U盘中使用),上传的ZTB格式文件里面“开标一览表”必须填写;同时供应商还应携带办理好的CA认证,无CA认证或者忘记CA认证密码的无法进行投标文件的上传。

(五)供应商到开标现场要同时携带ZTB格式电子版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文件。

(六)供应商在电子版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如果遇到技术难题,可以咨询电话029-68936641,咨询时间为早9点到晚8点。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和售价:

(一)时间:2012年8月23日至2012年9月4日

每日9:00―11: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西安市未央路130号(未央路与凤城二路十字西南角,凯鑫国际大厦七层标书售卖室)

联系人:白亚来  李洁   

电  话:029-86527013/86527014/86527026/86527027/86527139转806

(三)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2年9月12日14:30

(二)地点:西安市未央路130号(未央路与凤城二路十字西南角,凯鑫国际大厦七层开标一室)

七、采购人:西安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刘英

八、招标组织机构: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标书联系人:郭健  许小良

联系电话:029-86527013/86527014/86527026/86527027/

86527139转816、815

      开标联系人:闫潘田 韩九梅

联系电话:029-86527013/86527014/86527026/86527027/

86527139转822、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