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农委[2012]276号
各区县农委,各归口单位,各直属单位:
根据农业部《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的实施意见》(农科教发[2012] 4号)的精神,为进一步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为建设都市现代农业提供科技支撑,结合上海农业科技教育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明确“十二五”农业科技教育的目标
按照今年中央1号文件的部署,坚持农业科技“公共性、基础性、社会性”定位,面向上海都市现代农业发展需求,以确保地产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为首要任务,以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为主要目标,加大投入力度,完善体制机制,强化联合协作。坚持科技服务产业发展的根本方向,坚持自主创新,加快科技人才培养。促进农业技术集成化、生产过程机械化、经营手段信息化,积极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构建与都市现代农业相适应的农业科技创新、推广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及农民教育培训体系。至2015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70%,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乡镇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健全率达到100%,持证农业从业人员占比达到50%。
二、抓住农业科技创新的重点
围绕上海市现代农业“十二五”规划,部署农业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攻关,培育具有重大应用价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着力突破农业重大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引领和支撑农业产业发展。稳定支持有条件的科研机构开展农业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在农业生物基因资源挖掘利用、基因调控和分子育种、农业资源高效利用、污染土壤(水)生态修复、有害生物控制、农产品安全等方面突破一批重大基础理论和方法。切实加强前沿技术研究,在农业生物技术、农业信息技术、精准农业技术、先进制造技术等方面取得一批自主创新成果。大力加强应用技术研究开发,在优质高效动植物新品种选育、设施农业技术、农业物联网技术、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农产品冷链技术、节水农业技术、蔬菜作业机械、温室装备、新型农用生物制剂(肥料、农药、兽药、疫苗)等方面取得一批突破性的实用技术成果和产品。
三、推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以产业需求为导向、以农产品为单元、以产业链为主线,以综合试验站为基点的新型农业科技创新模式,大力推进科技资源整合,深化协同创新,着力打破部门、区域、学科和单位界限。坚持首席专家负总责,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分工。推进本市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与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之间的对接和合作机制。进行水稻、西甜瓜、绿叶菜和中华绒螯蟹产业技术体系中期评估,在此基础上,围绕虾类(青虾、南美白对虾和罗氏沼虾)、生猪和果业(柑桔、葡萄、桃、梨)等产业启动第二轮产业技术体系建设。
四、突出抓好现代种业发展
增加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投入,支持相关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开展种质资源搜集、保护、鉴定、育种材料的改良和创制,育种理论方法和技术、品种检测技术等基础性、前沿性和应用性研究。加快节水抗旱水稻、沪优系列“双低”油菜等优势作物品种产业化开发,以高商品性、高附加值设施专用蔬菜、花卉、瓜果和杂交蔬菜、食用菌新品种选育为重点,加快优势品种选育和种子产业化进程。完善奶牛、家禽、肉牛三个育种中心,建设一个生猪育种中心,3~5个国家级水产(原)良种场和8~10个市级水产良种场为主的水产良种保种、育种和良种生产体系。打造2~3个育种能力强、生产加工技术先进、市场营销网络健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的育繁推一体化现代农作物种业集团。支持有发展潜力的中小种业企业做精做强,发挥特色,扩大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支持企业与优势科研单位建立育种平台,鼓励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种质资源和科技人才等要素向种子企业流动。完善南繁基地、启动西繁基地建设,提高育种与服务能力。构建种质资源创新、信息服务和会展交易三个服务平台。
五、培育现代生物农业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面向现代农业发展需求,通过政府推动、市场引导、政策支持和项目带动等措施,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积极推进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支持农业装备和设施、农业信息、农业生物制剂、现代储运与物流等新兴产业发展,要以技术创新带动产业升级为核心,提高产品档次和技术含量。开展转基因动植物产品产业化研究、开发和产业化。加大对绿色高效生物农药、生物肥料关键技术研发和重大产品创制的支持力度。围绕自动化控制、节能减排和专家智能决策等目标开发新一代智能温室产品。围绕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环节,研究和开发产地低温处理、低温物流设备、低温保鲜等设备。加强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研究,带动本市农业向精深加工方向发展。
六、提升农业农村信息化
以全面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为主攻方向,完善农业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加快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的应用,不断提高信息化服务“三农”水平。继续加强为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提升“12316”三农服务热线服务水平。推进农业电子政务,建设农业中心数据库,继续完善涉农资金监管、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及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提升农业管理水平。大力发展农业电子商务,支持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加快建设农产品可追溯系统,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推进物联网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优先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等领域组织实施一批农业物联网示范工程,推动农业物联网技术的研发、集成、示范和推广。
七、加强农业科技体制机制创新
打破部门、区域、学科界限,有效整合科技资源,建立农科教结合、产学研协作的协同创新机制。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深化农业科研院所改革,健全现代院所制度,努力营造科研人员潜心研究的政策环境。完善农业科研立项制度,坚持“稳定支持、适度竞争”的原则,稳定支持农业重大基础研究、行业重大共性和关键技术研究项目,保障研究的延续性。逐步建立和完善项目承担单位及相关人员的信用评估制度、资金使用监管制度。完善农业科研分类评价机制,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以成果应用成效为主要评价指标。支持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和升级,鼓励企业承担国家各类科技项目,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培育以企业为主导的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立和完善农业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加快农业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
八、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
进一步强化基层“三支队伍”建设,完善基层农业公共服务机构设置。健全乡镇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进一步完善基层农业公共服务机构管理体制,由区县农委和所在乡镇政府共同管理。强化基层农业公共服务机构的公益性职能,强化政府公共财政保障力度。加强基层农业公共服务机构的编制管理。从各乡镇所承担的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生产任务要求出发,科学合理地设定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的编制数,确保核定的编制用于从事农业公共服务职能的人员。拓宽人才引进渠道,进一步充实基层“三支队伍”力量,对部分优秀人才、“三支一扶”大学生等,可适当放宽招录条件或加大政策优惠力度予以引进。市、区农技部门招录人员向有乡镇等基层工作经历的科技人员倾斜。完善四项制度建设。通过农技人员聘用、农技推广责任、绩效考评、农技人员培训等四项制度建设,建立有效的为农服务导向机制,调动农技人员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增强机构活力,提高工作效能。加大农技推广基础设施建设的经费投入,改善办公条件,配备完善仪器设备,进一步提升为农服务水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给予适当补贴的形式,健全村级农技责任员队伍,确保服务网络实现村级覆盖。
九、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特岗计划试点
以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农业专业服务组织等为载体,引导鼓励高校涉农专业毕业生到基层担任特岗农技人员。力争通过5年时间努力,实现每个乡镇区域内拥有5名左右特岗农技人员。各有关部门要支持特岗农技人员有效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建立特岗农技人员与科研、教学、推广单位专家对接制度,支持特岗农技人员开展公益性技术推广与服务、实施农业推广项目、创办农业试验示范基地、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专业服务组织、支持特岗农技人员在涉农企业就业和创业。要规范选拔程序,保证聘用人员素质和工作质量,落实工资待遇、社会保障、事业单位优先录用等优惠政策。
十、创建一批科技兴农示范基地
依托本市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粮食高产创建、蔬菜标准园建设和畜禽水产养殖标准化等项目,启动市级科技兴农示范基地建设,加快农业先进实用技术和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着力推进浦东和崇明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松江浦南三农工作试验区、西郊国际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整建制高产创建以及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等基地的科技集成示范作用。进一步提升郊区县特色农产品基地科技水平。
十一、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引入市场化经营机制,通过政府订购、定向委托、招投标等方式,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涉农企业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力度,提高政府扶持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合作社自我发展能力,提高合作社组织功能、经济功能和服务功能。支持病虫害统防统治、农资连锁经营配送、农机化作业、动物疾病诊疗、农产品产销对接等专业化服务组织发展。鼓励农业行业协会、专业学会、中介服务组织和产业化龙头企业等主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有偿技术服务活动。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强农村集体组织对农户生产经营的引导、服务能力。着力提高农业生产经营、质量安全控制、市场流通的信息服务水平。利用为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等网络资源,搭建信息服务快速通道。开展农业农村信息化综合示范点建设。
十二、振兴发展农业教育
发挥部市共建高校作用,构建以高等农业院校为依托,农科教相结合的新型农村综合服务模式,切实推动高等农业院校更好服务区域发展。加强共建高校和涉农高校的学科专业建设,支持涉农类中高职院校加强教学实训基地及相关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涉农学科(专业)生均拨款标准和助学金对农业专业学生倾斜力度,提升涉农专业生源质量。加大对农业特殊技术岗位、艰苦行业、特殊行业人才培养的支持力度,实行免费生培养。推进相关涉农专业开展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试点,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培养农业高技能人才。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在减免学费的基础上,对投身农业第一线的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深入推进大学生“村官”计划,优化“三支一扶”政策,优先选拔农科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工作。
十三、强化农业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农业科技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批适应上海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农业科研人才和创新团队。加大农业科研项目支持力度,支持农业科研人员和创新团队承担各类科技项目。完善农技推广人员职称评定办法,注重工作业绩和推广实效,评聘职数向乡镇和生产一线倾斜。广泛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分层分类定期培训,加快农技推广人才知识更新、增强服务能力水平。依托各类农业教育培训机构、农技推广机构等,大规模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加快培养村干部、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到村和合作社任职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等农村发展带头人。抓好农业生产型人才的培养,扎实开展农民创业培训,积极培养农村经营性人才,增强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开拓能力。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青年务农创业项目,给予补助和贷款支持。
十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
大力培训新型职业农民,重点对从事农业和农村生产经营服务的职业农民,开展系统的职业技能培训,优化劳动力素质和结构,推动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鼓励有知识、有技能的青年农民从事植保员、防疫员、信息员、农机手等务农创业。探索行业参与农业类职业技能培训齐抓共管的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加快研究相关配套政策,探索推进农民持证上岗。
十五、促进农业科技国际交流与合作
充分利用国际农业科技资源,加强与农业发达国家和地区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加大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鼓励海外专家和优秀团队以合作研究等多种形式推进本市农业科技和教育工作。鼓励本市农业科技人员参与国家科技合作研究,到国际知名研究机构进修和培训。加大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资金的支持力度,引进国际重要种质资源、重大前沿技术、农业装备、农产品加工设备等。通过技术输出、人才培训、智力交流等方式,加大实施农业科技“走出去”战略。
十六、营造良好的农业科技教育工作氛围
要把农业科技教育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人员配备,持续加大农业科技投入,提高公益性科研机构运行经费保障水平。积极引导和鼓励金融信贷、风险投资等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农业科技创新创业。不断推进产学研、农科教相结合,建立各部门之间、行业之间、区域之间和学科之间的联合与协作机制。建立和健全有利于中青年人才成长的使用、评价、激励机制。加大农业科技教育工作先进典型和经验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业科技教育事业的氛围。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