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2-08-26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粤发〔2011〕17号)中“强化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责任”有关精神,更好地发挥应急管理工作在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应急体系建设成效
“十一五”时期,全省应急管理工作按照“无急可应,有急能应”的目标要求,先行先试,开拓创新,通过构建应急管理体系、应急管理保障体系、应急管理科技支撑体系、应急管理宣教培训体系、应急管理区域合作体系、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体系、应急平台建设体系、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体系等8大体系,基本实现了应急管理工作常态化、基层化、社会化、科学化、有序化、法制化,全力打造了应急管理“广东模式”。
(一)应急体系基本形成 .
确定了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了预防与处置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的原则,建立了“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在全国率先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成立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各专业应急指挥机构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按照“有人管、有人做”的要求,逐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居(村)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基层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逐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颁布实施《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制订、修订涉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及社会安全等方面的法规、规章80多件。各级制订了各类应急有关预案。信息共享、协调联动、舆论引导等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现场指挥官制度、考核制度等一系列创新制度稳步实施,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军地协同、多方配合、全社会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二)突发事件防范水平不断提高。
提高了电力、道路、通信等基础设施的安全设防标准和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抗震设防等级,加强了大江大河防洪工程和沿海地区防潮工程建设,开展了高危行业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气象、地震、水文、海洋环境、地质灾害、森林防火、农林病虫害等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覆盖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建立健全,大型水利设施、重要通信枢纽、铁路交通、油气管道和核设施等重要设施的监测监控和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得到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普遍开展。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单位建设应急避护场所1980个,面积近1.93亿平方米。
(三)应急救援能力明显提升。
省应急平台、省应急指挥中心建成使用,与各地级以上市、有关单位专业应急平台初步实现互联互通。建立省、市、县(市、区)三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2505支30.5万人,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8824支28.7万人;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消防、海上与陆地搜救、矿山救护、危化品事故救援、核应急、医疗救护、反恐维稳等专业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在广州、梅州、惠州、茂名、清远等市建立了5个省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在肇庆市建成省级防汛物资储备基地,在韶关、梅州、惠州、茂名等市建立了4个区域性仓库;建立588个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科技支撑作用不断提高,成立全国第一个应急管理学会——广东省应急管理学会,在全国率先组建了16家应急技术研究中心,推动清华大学公共安全研究院成立广东分院;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紧急运输保障能力快速提升。特别是建立泛珠三角区域内地9省(区)应急管理联动机制和粤港、粤澳应急管理合作机制,形成以我省为中心、一轴三网的泛珠三角区域应急管理联动机制,有效提升了应急救援能力。
(四)基层应急能力逐步增强。
在全国率先推进基层开展“五个一”试点工程,每个地级以上市确定一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确定一个乡镇(街道)、一个村(社区)、一家企业、一所学校作为示范点,以抓机构、抓预案、抓队伍、抓宣传、抓信息、抓排查、抓保障、抓培训、抓演练、抓联动等“十个抓”为突破口,建立健全信息早报告、苗头早预防、隐患早排查、矛盾早化解、事件早处置等“五个早”为重点的工作机制,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水平总体提升。
(五)公众应急意识明显提高。
建设全国首个应急管理专门网站——广东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网站(中、英文版),广泛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和各项应急服务。通过在全国率先公开征集应急管理标志、宣传口号和《广东省应急管理之歌》,传承应急管理文化。每年组织一次深入全省121个县(市、区)的社区、农村、学校、企业、家庭的“百人百场”应急知识宣讲活动,直接受众累计超过1200万人;免费发放应急知识手册近6000万册。推动成立全国唯一一所设置应急管理本科专业的应急管理学院——暨南大学应急管理学院,大力开展全省应急管理干部培训。各地、各有关单位举办培训班28657次,培训185.4万人(次);其中,举办领导干部培训班6389次,培训18.2万人(次)。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中介机构、志愿者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捐赠活动,提供应急志愿者服务200多万人次,争当“第一响应者”等应急文化氛围基本形成。开展应急演练7万多次,参加演练人数超过7000万人次,特别是在全国率先举行“双盲”演练近10次。
二、“十二五”时期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也是我省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我省既面临新的历史机遇,又面临严峻挑战,特别是公众公共安全需求日益增强,这对应急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一)各类突发事件呈现多发态势。
1. 自然灾害进入多发频发期。台风、暴雨、高温、干旱、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频发,时空分布出现新变化;特大洪涝灾害、山洪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发生的可能性加大;有害生物对局部地区农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造成的危害加重。
2. 事故灾难防控形势严峻。安全生产领域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结构性和区域性问题仍很突出,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仍然较大。基础设施与生命线工程事故预防与处置难度增大。危险化学品泄漏、水上溢油、核与辐射事故、重金属等造成环境污染的形势严峻,引发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隐患增多。
3. 公共卫生事件防控难度增大。法定报告传染病防控任务依然艰巨,新发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引发重特大事件的危险性依然存在,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动物疫情存在暴发或传入的较大可能。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依然较多,防控食品安全事故任务仍然很重;打击假冒伪劣药品任务重,保护公众生命健康安全责任大。
4. 社会安全面临新的挑战。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结构深刻变化,诱发群体性事件因素增加。流动人口多,社会管理任务重、压力大,网络与信息安全问题日益严峻,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
(二)应急体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 基层应急管理能力薄弱。基层应急能力总体薄弱。部分桥梁、隧道、堤防、水库等基础设施及生命线工程抗损毁能力弱;城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特别是农村设防水平低。
2. 应急处置协调联动能力不强。应急管理的综合协调能力不足,应急指挥系统功能尚不完善,各地之间、部门之间、条块之间、军地之间密切协作的机制尚不健全,各类应急队伍协同作战联合训练演练不够,导致应对突发事件难以快速形成合力,各类救灾要素难以有机整合。
3. 应急救援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数量和种类不足,大型和特种专业装备缺乏,培训、演练基础条件尚未得到明显改善;核生化应急救援、海上溢油应急处置、反恐处突等队伍力量亟待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的种类和数量仍然有限、布局不够合理,各类应急物资的综合信息动态管理和资源共享管理体系亟待加强。
4. 应急管理的社会参与程度需要进一步提高。公众参与应急救援的组织化程度和规范化程度较低,专业领域志愿者发展不足。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公共安全文化氛围尚未完全形成,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不够深入,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仍需提高。
三、“十二五”时期应急体系发展的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以强化应急管理基础和提高重特大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为重点,着力加强薄弱环节和解决共性问题,加快建立健全统一指挥、结构合理、反应灵敏、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广东模式”,全面提高应对复杂多变公共安全形势的综合能力,切实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发挥应有作用。
(二)基本原则。
1. 统一领导,合理布局。各级政府统一领导本级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制定与实施工作,有效整合辖区内队伍、装备、物资、设施等应急资源,共享存量,建好增量,避免重复建设。
2. 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全面统筹突发事件应对各环节应急能力建设,兼顾近期需求与长期发展,按照应急管理的共性规律,加强应急体系薄弱环节和优先发展能力建设,重点提高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解决基层基础薄弱、协调联动不足等突出问题。
3.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加强和完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实现政府、社会、公众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调动各方面参与应急体系建设的积极性,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的社会化程度。
4. 分级负责,分步实施。按事权合理划分各级政府及相关单位建设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根据现实需要和实际能力确定建设项目,分级分步组织实施,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项目建设。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全省进一步健全统一指挥、功能完善、结构合理、反应灵敏、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重大基础设施抗灾、城乡防灾减灾等应急管理基础能力明显增强,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应急救援和应急保障等综合应急能力显著提高,灾后重建科学有序,能够有序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特别是巨灾,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更加充分的保障。
四、主要任务
结合突发事件应对的主要环节和需求,以专项规划为支撑,发挥指导、平衡、综合作用,从10个方面提出基础性、综合性、前瞻性的建设任务。
(一)强化综合保障体系建设,提升应急准备能力。
1. 强化应急管理法制建设。加强应急管理制度建设。适时启动《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修订工作。制订和完善与《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相配套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大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执法力度,加强应急管理的执法监督。
2. 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在风险评估基础上,优化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体系。推进应急响应工作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处置方案和执行程序。继续推进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总体应急预案和省专项应急预案、省应急委成员单位部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省应急预案体系。
3. 强化应急演练。统筹规划、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突出查找和解决问题,强化跨部门、跨系统、跨区域的综合应急演练和现场指挥工作流程演练,重点推进桌面演练和“双盲”演练。加强应急演练的标准化组织实施。
4. 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管理。继续推进依托公安消防队伍等优势队伍组建各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重点加强相关专业装备配备,提升综合救援能力。有效整合现有应急救援力量,科学规划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规模和布局,提高应急救援的覆盖面。建立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统一调度机制。
5. 推进应急物资建设和管理。统筹规划全省应急物资储备种类和数量,建立政府储备与社会储备相结合、实物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相结合、集中储备与分散储备相结合的多层次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健全救灾物资社会捐赠和监管机制,提高社会应急救灾物资紧急动员的能力。
6. 推进应急避护场所建设和管理。各地尽快开展完善城市应急避护场所建设专项规划,按照应对特别重大突发事件要求建设应急避护场所。建立健全各类应急避护场所的建设标准和管理制度,加强对场地内基础设施特别是无障碍通道、疏散设备、灾民安置等的规范管理。
7. 加强应急通行和交通保障机制建设。加强公路、铁路、民航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建设。整合社会各方面运输力量,强化交通运输应急保障。依法建立完善紧急情况下社会交通运输工具征用程序、补偿机制。健全绿色通道制度,缩短应急救援队伍到达现场时间。健全城市交通大范围严重拥堵缓解与应急机制。
8. 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与应急通信保障机制建设。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管理和能力建设。完善应急通信综合支撑体系,推进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及各单位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建设、互联与信息共享。
9. 完善应急资金保障和补偿机制。探索多渠道投入公共安全领域机制,逐步建立多层次的风险分散机制。积极吸收个人、企业及各类组织的赞助和捐助,完善资金使用和社会监督机制。建立完善应急征用补偿制度、应急措施导致财产损失补偿制度以及应急采购制度。
(二)推进风险管理和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提升综合防范能力。
1. 大力推进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开展全省重要基础设施抗灾能力和关键资源安全评估,制订全省地质灾害危险性和风险性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农业有害生物的风险评估。加强安全生产领域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检测检验、安全评估等工作。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调查评估。加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能力建设,逐步提高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能力。建立行政决策和应急管理工作决策的风险分析制度。
2. 健全完善监测体系。完善各类突发事件监测系统,进一步健全专业监测和社会监测相结合的监测体系。建立健全自然灾害监控监测预警系统,调整优化监测站点布局,完善监测网络体系,提升气象预报和气候预测的准确率。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监控及预警预报系统。完善、拓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功能,逐步实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化预测预警功能。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加强基层信息员队伍建设,强化各基层组织、单位和信息员的主体责任意识,提高突发事件社会监测能力。
3. 加强预警系统建设。依托省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全省突发事件综合预警系统。统筹考虑各类突发事件预警需要,完善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预警信息快速发布机制,有效解决预警发布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4. 进一步强化突发事件信息管理体系建设。完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健全条块之间的信息通报机制。健全基层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网络,推进基层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员、社会公众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季度形势分析会、重点时期安全稳定工作会商会、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定时约谈等制度,强化突发事件信息会商、分析、研判和辅助决策能力。
(三)加强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提升快速反应能力。
1. 健全应急决策支持机制。加强应急决策理论、方法和支撑技术研究,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决策和快速评估系统,及时研判突发事件影响范围、损失程度、人员伤亡等信息,动态快速生成突发事件态势分析报告和应急处置方案。进一步完善专家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在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中的咨询和辅助决策作用,健全“行政专家”和“业内专家”相结合的科学决策机制。
2. 完善现场指挥与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现场指挥机构的设置和分工,建立健全现场指挥官制度。加大现场统筹和管控力度,完善现场区域划分、应急通行、抢险救援、信息发布、后勤保障等各类机制建设。
3. 加强应急联动与协作机制建设。强化信息沟通与应急协作,逐步建立各级应急管理联席会议、应急管理工作机构负责人联络会商等工作制度,强化联合监测预警、信息沟通、技术支持、队伍和物资统一调配,形成多层次的全省应急联动体系。
4. 加强军地协同应急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军地联合应急指挥体系,成立常态化的应急指挥班子,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反应、精干专业、运转高效的军地协同应急机制。建立情况互通和会商联络制度。
5. 加强空中救援机制和能力建设。加强空中救援队伍和空中救援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空中救援启动、指挥、协调、调用机制,扩大应对突发事件范围,拓展使用功能,提高综合使用效率和综合能力。
6. 加强水上救援机制和能力建设。加强海上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海上应急工作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各单位间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水陆空应急联动运行机制。
7. 加强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覆盖全省各行各业的新闻发言人网络,推进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规范化建设。建立依法发布、及时透明、权威准确、分工负责的信息发布机制。建立突发事件新闻应急管理运行机制,完善舆情收集研判机制。
(四)建立应急善后保障体系,提升恢复重建能力。
1. 加强恢复重建机制建设。建立救灾应急体制,完善应急救助协调指挥机制。制订完善安置、救助、补偿、抚恤、保险等恢复重建工作程序,编制灾后恢复规划,统筹安排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建立对口支援机制, 健全社会捐助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重大灾害恢复重建。
2. 健全调查评估机制。建立突发事件调查评估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调查评估指标体系。建立全省应急能力评估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对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应急管理工作的绩效考核和能力评估的流程和标准。
3.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引进社会组织和个人力量,促进社会互助,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救助体系。建立健全灾害保险制度,拓宽灾害风险转移渠道。建立完善心理干预专家队伍和社会公众心理监测、引导与危机干预机制,加强危机心理干预工作。
(五)完善基层应急体系,提升基层应急能力。
1. 健全完善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加强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建立扁平高效的应急管理模式。强化各专项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建设,明确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应急管理示范区”创建活动。
2. 建立基层应急队伍体系。乡镇(街道)整合具有相关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建立“一队多能”的基层应急队伍。督促本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村(居)委会建立由本单位职工、村(居)民组成的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组织村(居)委会建立应急志愿者队伍。
3. 建立基层应急指挥技术体系。加快推进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综合应急平台、专业应急平台建设和互联互通,不断完善应急指挥功能,逐步形成省、市、县(市、区)、街道(乡镇)四级应急指挥技术体系。
(六)健全应急宣教培训体系,提升社会参与能力。
1. 健全应急宣教体系。强化面向公众的应急知识普及,通过建设面向公众、形式生动、科学性强、覆盖全省的应急科普宣教媒体发布渠道,提高公众的应急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通过电视公益广告普及应急知识,加快建设中小学生应急管理教育基地和应急避险模拟体验馆。在大中小学各个学习阶段开设相关课程,落实教材和师资。
2. 健全应急培训体系。建设一批应急培训、演练和教育基地,分级分类进行应急管理培训。依托省应急气象频道、各级政府应急管理网站(页)、应急平台体系,深入探索形式多样的应急管理培训方式与手段。逐步建立应急救援和应急志愿服务资质认证与考核制度,提升应急救援与服务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3. 健全社会动员体系。充分发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突发事件应对中的作用,建立健全有效的社会动员体制机制,构建以政府为主导、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应急动员格局。加快推进全省应急管理机制与国防动员机制的有效衔接,增强应对多种安全威胁的整体合力。
4. 健全应急志愿者队伍体系。加快应急志愿者的招募、培训、考核工作,壮大应急志愿者队伍。完善应急志愿者管理办法,加强应急志愿者队伍的统筹与管理。
(七)强化重要基础设施和关键资源安全建设,提升安全运行能力。
1. 开展重要基础设施抗灾能力和关键资源安全评估。加强全省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行状况调查,积极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全评估等相关制度。建立完善重要基础设施风险隐患数据库,健全资源安全预警机制。
2. 提升重要基础设施和关键资源安全水平。对基础设施分类制订抗震加固改造计划,实施建筑抗震加固工程。加强关键资源保障能力建设。增强应急保障能力,大力推动大中城市、人口密集区、经济集中区等重要防护区域的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3. 完善并实施基础设施和关键资源应急保障计划。完善重要基础设施和关键资源应急保障预案,增强城市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规划和建设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完善生活必需品及粮油市场监测预警、政府储备和应急投放网络体系。完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体系,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八)推进巨灾防范与救援体系建设,提升巨灾应对能力。
1. 建立统一的巨灾应急指挥协调机制。研究总结国内外巨灾应对的经验教训,建立统一指挥、应急联动、快速响应的巨灾救援联动与协作机制;研究巨灾应急指挥机构方案,建立应急指挥参谋团队,探索科学有效的巨灾应对模式。
2. 开展区域巨灾风险分析及应对能力评价。开展针对巨灾的发生发展机理、防御、应急准备、处置救援等研究,查明和分析区域巨灾隐患及应对巨灾的功能缺陷,综合评价区域巨灾应对能力,形成应对策略。
3. 加强巨灾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从巨灾应对的要求及规律出发,开展巨灾应急救援的信息、通信保障渠道和手段研究,提出通信保障策略。有序推进海上溢油应急响应基地建设,增强溢油清污能力,建立有效的油污防控体系。加强应对巨灾的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提升全社会的巨灾认知水平和应急能力。
(九)深化应急指挥技术体系建设,提升科技支撑能力。
1. 完善应急指挥技术支撑系统。推进应急指挥技术支撑系统相关技术的发展和应用,重点发展应急平台支撑技术、应急组织支撑技术和应急决策支撑技术。
2. 全面推进物联网技术应用建设。结合公共安全监管的实际需求,推进城市安全运行和应急管理领域物联网应用建设,建立全省应急系统物联网应用体系,全面提升我省应急指挥技术支撑系统的科技含量和智能化水平。
3. 发展公共安全科技。加强我省公共安全领域有关高校和科研单位的研究条件和人才建设,完善公共安全科技创新体系。动员社会力量,加强对公共安全核心技术突破、技术系统集成和重大装备研发的科技支撑,提升公共安全自主创新能力。通过政策扶持、政府采购等方式,促进公共安全科研成果的有效转化,培育和发展公共安全科技。
(十)推动应急文化和应急产业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1. 大力弘扬应急文化。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通过举办形式多样的文艺活动、制作影视作品等途径,大力弘扬应急文化。加强宣传活动,增强公众应急意识,提高公众应急能力。
2. 加快应急产业发展。编制应急产业指导目录,研究制订应急产品技术标准。鼓励企业对现有产品开展满足应急需要的适应性改进,推进重要应急工业品的规模化、专业化、系列化发展,推动形成一批应急产业聚集园区。
五、重点项目
“十二五”期间,在整合现有资源基础上,着重强化综合应急能力,解决应对巨灾的关键和共性问题,重点推进监测预警模拟系统建设工程、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工程、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工程、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工程、珠三角应急物流中心建设工程、应急避护场所建设工程、应急管理示范区建设工程、应急救援综合培训平台建设工程、应急模拟避险体验馆建设工程、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工程等10项综合性、全局性重点项目建设。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应急管理组织领导。
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总体要求,健全省、市、县(市、区)、相关单位及专业应急指挥机构之间分工协作机制,加强各级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及专家组的建设,强化应急管理的综合协调职责,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评估制度。
(二)完善应急管理资金投入机制。
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各方面相结合的应急资金保障机制,各级政府应按规定将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所必需的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鼓励金融业对应急管理工作给予支持,开辟多元化筹资渠道。
(三)制订全社会参与应急管理相关政策。
充分发挥保险机制的事前防灾防损和事后经济补偿作用,推动发展高危行业、环境污染等责任保险。认真落实有利于应急产业发展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建立完善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进行捐赠、志愿服务等援助的政策措施。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突发事件预警、防控服务,拓宽社会组织在应急管理服务中的参与途径。制订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共享应急物资储备的办法。
(四)强化应急管理人才培养和建设。
采取培训、交流、考察、锻炼等各种方式,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应急管理工作队伍。加强应急管理人才储备机制建设,整合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和研究机构的资源,建立应急管理人才储备的综合培养模式。探索建立突发事件应对专业人才库。大力加强应急委及各专项指挥机构专家组建设,建立专家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决策咨询作用。加强应急管理及相关专业领域的学科建设和应急管理国民教育。
(五)加强应急管理科技研究。
逐步提高应急管理科技研究经费投入,政策上予以积极扶持。加强应急管理科技开发与研究,不断提高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技术装备的科技含量。重视和加强应急管理基础研究,培育建立应急管理第三方专业支撑机构,加强相关科研机构建设,依靠各种科研力量,组织、支持各方面专家在应急相关领域开展基础性和应用性研究。
(六)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与评估。
本规划是统筹和指导全省应急体系建设的省级专项规划。各地、各相关单位要组织编制本地、本系统的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或实施方案,统筹做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进度安排,明确实施责任主体和保障措施。建立完善自评与专家评估相结合的规划实施评估制度,分阶段对规划进展和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建立规划实施的动态评估机制,定期对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进行动态监测。完善应急体系重大项目建设管理机制,完善队伍、基地、平台等建成后的日常运维保障机制,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保障规划建设目标、任务和重点项目的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