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的新途径
来源:人民日报 更新时间:2012-08-29

   公安信息化建设是实施科技强警战略、全面提升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战斗力的重要举措。在当前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下,必须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树立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理念,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的情报信息综合研判机制,不断提高发现预警能力,使公安信息化真正成为警务改革的助推器、打击犯罪的指挥棒、社会治安的晴雨表。

  制定科学规划。科学的公安信息化建设规划是公安信息化工作健康良性发展的前提。针对公安信息化建设整体性、系统性强的特点,各地公安机关应根据本地区的社会治安形势,在国家总体规划下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具体实际,做好公安信息化建设规划。建设规划要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既突出重点,又兼顾全局;既有科学性、前瞻性,又有可行性。

  建设专业队伍。在全部公安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首先,把好信息化专业人才入口关,采取内部挖潜和外部引进的办法,充实既懂公安技术又懂信息技术的专业人才。其次,加强对公安信息人才的专业技能培训,将常用的信息系统应用培训纳入日常的岗位练兵,按照贴近实战、战训结合、练以致用、注重实效的原则,实现技术培训常态化。第三,完善公安信息专业人才的考核奖惩机制,真正落实优胜劣汰的政策,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加大资金投入。信息化技术的发展有其特殊性,技术更新换代快,产品换代周期短。同时,犯罪形式随着社会发展不断翻新,信息技术手段如果不能及时更新,就难以满足侦查破案的需要。公安信息化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大量的经费投入,原有的公安经费保障模式显然不能满足目前的需求,必须采取新的思路解决资金问题。可以考虑通过专项装备保障资金、专项经费保障资金和适当引入社会资本的方式来解决,对资金的使用要统一规范、合理布局,防止重复建设、浪费资源。

  加强应用建设。公安信息化必须以应用为核心。首先,加强信息化应用的组织领导,实施“一把手”工程。其次,强化信息化实战应用,目前主要是网上排查、网上调控、网上预警等实战。第三,强化研判应用,将碰到的疑难案件,通过信息技术手段,组织各方面的专家进行集体攻关。第四,强化服务应用,提高群众满意率。信息化建设的主要目的不仅是服务侦查破案,还包括服务广大群众。因此在网上管理、网上审批、网上办证、网上咨询、网上举报等方面应加大服务群众的力度,让群众满意放心。

  抓好标准化工作。当前,信息化技术发展很快,公安机关各警种、部门间管理职能不断变化调整,各种公安新业务也不断派生。这就需要各个公安机关内部、各个信息系统之间、公安机关上下级之间实现信息共享,因而完善公安信息化标准和规范工作就显得尤为迫切。为此,公安系统上下级应共用一个信息系统平台,同时对现有的公安信息系统按公安业务性质进行整合,制定统一的公安信息系统技术标准,做好各信息系统的安全维护工作。

  建立长效机制。完善的公安信息化工作机制是确保公安信息化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首先,建立健全信息采集工作机制,制定公安信息采集、数据维护和使用的标准规范。其次,建立健全公安信息共享机制,在保证信息安全和数据完整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放和共享各类公安业务信息,整合社会信息资源,提高信息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第三,建立健全信息研判机制,拓宽情报信息来源渠道,加强对各类信息的自动比对、关联查询和动态分析。第四,建立健全信息服务机制,为一线民警提供高质量的信息查询服务。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