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 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来源:信息化建设 更新时间:2012-08-29


    二十一世纪是信息化的世纪。人类正经历一场全球性的科技革命,以信息技术和生命工程为主要标志的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社会发展主要依靠知识创新和知识创造性应用,在新世纪里将会表现得更加突出。中共中央在2000年10月召开的十五届五中全会上,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党中央高瞻远瞩,总缆全局,面向新世纪作出了“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是覆盖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发挥后发优势,实现社会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的重大决策,这为公安信息化建设指明了方向。信息化是全局性的工作,是贯彻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三步走”,实现我国现代化建设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这一战略决策的意义在于,要以代表当今世界最先进生产力的信息化技术,带动我国工业化建设,缩短我国实现工业化的历史进程;以信息化技术改造和发展现有社会生产力,实现我国生产力水平的跨越式发展。世纪之初,公安信息化建设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结合公安工作的实际,贯彻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至关重要的就是要实施“科技强警”战略,以“金盾工程”建设为龙头,全面推进公安信息化工作,向科技要警力、要战斗力,充分利用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在新世纪快速发展提供的信息市场和信息应用的良好环境,加快公安信息化建设步伐,实现公安战斗力的跨越式发展。

  一、公安信息化建设是知识经济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随着人口、资金、物资的大流动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光靠过去的人海战术、手工劳动已经远远不能适应当前打击犯罪、预防犯罪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需要。当前急需用科技手段来提高我们的打击和防范能力。现在高科技犯罪和智能型犯罪比较突出,受影、视传媒中警匪片的影响,许多新的作案手段犯罪分子不断翻新,严峻的形势发展使公安工作对科技的需求也将越来越高。从某种意义上讲,公安机关破案率的高低,最终取决于我们的科技水平。近几年公安机关运用DNA比对、指纹鉴定、信息检索等现代化的手段去侦破案件、预防犯罪,特别是对一些重大案件和高科技犯罪,效果已经在公安工作手段中得到充分体现。实践证明,加强信息化建设已显著提高了我们的打击和预防能力,也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安民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公安信息化建设势在必行。

  公安信息化是一场新的“警务革命”,贾春旺部长曾在“金盾办”主任会议上着重强调。它不仅带来了公安工作在观念上的改变,机制上的创新,同时也是未来警力和战斗力的主要增长点。公安信息化就是要促进信息技术和公安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而这种结合,要求我们思想观念的更新,对现行的组织机构,运行机制进行调整和改革。2000年,公安部组织的“网上追逃”、“网上打拐”都充分说明了这一点。通过“打击走私、被盗抢机动车犯罪”、“追逃”、“打拐”和“打击法轮功”等专项斗争,以及各项公安业务应用系统的不断完善与发展,广大公安民警对公安信息化出警力、出战斗力的现实意义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既为公安信息化奠定了思想基础,又必然挖掘和改善了公安信息化的警力资源。在总结1999年追逃战役的经验,探索公安信息化工作内在规律时,我们对此有了比较深刻的认识。全国在逃人员数据库1994年就已建立,为什么建成后的五年内战果并不显著,数据库的维护更新遇到许多问题,几乎成了死库?而1999年仅三个多月的战役就取得抓获逃犯23万多人的辉煌战果呢?因为我们刑侦部门改革了追逃机制,变跟踪追逃为全国公安机关协同作战共同抓逃犯,充分发挥了信息网络化的优势,实现网上快速检索和信息共享,同时改革奖励机制,极大地调动了民警的积极性。广西公安机关抓获了制造石家庄市严重爆炸犯罪分子靳如超,再次显示了公安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性。

  二、公安信息化建设现状

  我国公安信息化工作起步于80年代初,1984年中南合作正式启动,1993年公安部分期建设国家犯罪信息中心(CCIC),1994年底正式运行。公安工作信息化的意义,经过十几年信息化工作的实践,大家认识越来越统一,越来越深刻,公安信息化建设也有了较快的发展。特别是经过1999年网上追逃专项斗争,公安信息化工作有了实质性进展。公安部贾部长讲,网上追逃这一战役对公安信息化工作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1、公安信息网络建设:通过(续致信网上一页内容)“网上专项斗争”的实战和信息应用的促进,公安信息网络建设取得了较大进展。截至2000年底,全国已有301个地、市级公安机关开通了公安计算机二级网,二级网开通率达87%。其中浙江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公安信息二级网开通率达到100%。除直辖市外,27个省、自治区公安厅、局和兵团共开通三级网点768个,开通率为25.4%。超额完成开通三级网任务的有浙江等7个省、自治区公安机关。公安四级网即基层所队接入主干网的比率,城市为19.4%,乡镇为8.3%,浙江省已实现63%以上基层所队接入主干网,湖州为80%。

  2、公安信息应用系统建设:公安信息网络建设的发展和“打击走私、被盗抢机动车犯罪”、“网上追逃”、“网上打拐”和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等专项斗争以及各项公安业务应用系统的不断完善与发展,使公安信息共享范围不断扩大,为公安信息化建设和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百城联网在1999年完成140个地级以上城市人口信息实现联网的基础上,2000年又有66个城市人口信息联网,流动人口、刑侦综合等几十项公安信息系统的应用成绩显著,许多城市公安机关已经开始网上办公,迈出了办公自动化的步伐。以2000年4月至7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打击人贩子,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专项斗争为例,这次专项斗争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充分利用公安信息网络和DNA数据比对技术等高科技手段,为“打拐”提供支持。各地公安信息通信部门和刑侦部门共同开展工作,将4万余条被拐卖妇女信息和1万余条被拐卖儿童信息分别入库。信息通信部门还为全国4个DNA实验室开通了数据专线,保证了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快速查询DNA数据的需要。“打拐”专项斗争取得了破获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11万多起,抓获人贩子17万多名,解救被拐卖妇女11万多名、儿童1万多名的重大战果。

  3、湖州市公安信息化建设现状:湖州市信息化建设起步于80年代中期,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下,市局1990年建立了计算机中心,经过多年的努力,1998年完成110电脑报警系统以及市局与省厅和所辖县区信息中心的实时联网,近期正加紧建设集语音、数据、图像于一体的全市公安专用宽带数字综合信息传输网,市局与省厅的电视电话图像会议系统也即将建成。目前全市80%以上中心所已实时联入公安四级网络。信息化建设为湖州市开展“追逃”、“打拐”、“打黑”等专项斗争,实现“网上作战”,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显示了科技出战斗力的强大优势。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办公自动化、刑侦综合信息、外事信息、交通信息等公安业务信息应用系统已初具规模,并在全市范围内得到推广应用和普及,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体现了“网络警察”维护社会公共信息网络的作用。全市公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投入已经并将继续得到丰厚的回报。

  三、经济社会的发展与公安信息化建设

  社会经济和网络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政府系统信息化建设迎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一方面,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特别是信息技术,加快政府管理信息化进程,是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的要求;另一方面,政府机关转变管理职能,转变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在很大程度上要依靠政府系统的信息化建设。近几年来,湖州市公安机关在硬件的保障和软件的支持两方面加大投入,信息的数字化、网络化真正适应了市场经济人、财、物大流动的形势,110电脑报警服务台和“110社会联动系统”的成功建设,提高了机制的科技含量,拓展了公安机关为民服务的领域,目前日接警量从1998年5月份的100起左右上升到现在的400多起,有效接警从40起左右上升到100多起,在打击犯罪、服务人民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2000年起在全市公安机关启用的流动人口电脑报警系统,能实时将暂住人员和入住旅馆的人员与各级逃犯数据库自动比对,实行动态管理,实时报警,从中发现、抓获案犯,到目前为止,通过该系统全市共抓获网上逃犯8名(其中公安部上网逃犯5名)。另外,湖州市自1997年以来相继建成了指纹自动识别系统,在实践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已直接破案635起,带破案件3175起。境外人员管理系统目前已逐步实现县、市、省三级数据传输,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快了出证速度,方便了用户。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落实在公安机关就是战斗力。公安信息化建设本身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即通过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提高工作效率、服务人民生活。公安信息化建设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一部分,是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确保国家政治稳定的客观需要。公安信息化建设要服务、服从于公安中心工作和社会经济现实斗争,这是公安信息化工作的“生命力”所在。公安信息网络的建成,为侦察破案、打击犯罪所带来的巨大的成效,网上追逃,已经实实在在地显示了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如果没有这个信息网络,能取得这样大的成绩是不可想象的。同时,加快公安信息化建设也将有力地促进公安执法和管理服务工作的开展,增强公开性、透明度,有利于加强社会舆论监督,从制度上、机制上有效避免各种弄虚作假、徇私枉法、管理不严现象的产生,保障各项公安执法和管理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安队伍的廉洁。因此,加快公安信息化建设步伐,不但会促进整个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进程,还能满足其他执法部门信息资源共享的需求,进而为全社会提供必要的基础信息服务。

  四、当前公安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一是信息化建设管理应立足于服务现实斗争:全面实现“科技强警”战略,必须实现决策、管理和应用的科学化。决策的科学化实质上就是提高公安工作决策的科技含量,决策的失误是最大的失误。要依据科学原理、科学方法和科学规律决策,建立科学决策的保障机制,正确处理“谋”与“断”的关系,改变过去经验型的决策方式,防止决策的失误。管理的科学化就是要不断完善管理体制,理顺职能,把科技工程、装备建设和公安软科学的组织、实施纳入常规管理轨道,科学合理地配置资源,加速实现科技成果向警力、向战斗力的转化,让公安科技发挥最大的效益。应用的科学化就是摒弃不符合时代要求的观念意识、思维模式和工作机制,锐意创新,自觉、积极和广泛地将科学技术应用于实战、应用于基层,切实提高公安机关的战斗力,让科技为公安工作服务,为现实斗争服务。


  “建管并举,重在管理”,目前,全国公安机关正在开展“运行管理、信息服务勤务保障质量年”活动,建设一个科学的管理体系和实用高效的运行机制势在必行,真正把信息化工作纳入科学管理轨道,既着眼长远目标,又突出重点,解决当前亟需问题,合理配置资源,加速实现科技成果向战斗力转化,让公安信息化工程在实战中发挥最大的效益。

  二是基层单位的信息应用能力仍需加大力度:信息化建设不能成为一句空话,要实实在在地应用到一线实战部门中去。建立先进公安科技系统的目的,就是为了满足公安业务需求,以保障快速反应、快速出警的需要。如何利用已建设的科技项目,切实提高运用先进科学技术的能力,为公安现实斗争服务,是发挥系统功能的关键。但从目前看,仍然存在着一种现象,就是已经建成的一些科技项目、科技工程没有得到很好的利用,存在着重建设、轻使用问题。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是我们一些领导的应用意识不强,有的领导不了解科技装备和手段在一线实际工作中能够发挥多大的作用,总觉得老办法可靠保险,使已经建成的系统或装备使用效率不高;另一方面是民警队伍的整体科技素质还不高,不能很好地使用这些科技装备和手段;同时还有一些科技建设在上项目时缺乏科学的调研和论证,致使这些装备不能很好地适合和满足基层单位的实际需要。

  三是发挥科技人才潜能、普及科技应用能力:目前,公安信息通信队伍的状况还很不适应公安信息化建设的需要。突出的矛盾是人员数量很少,整体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信息技术专业人才严重匮乏,已经影响了信息化工作在一线实战工作中的实施和落实。根据1999年公安实力统计,全国各级公安机关中,从事信息通信工作的民警共有1万6千余人,只占总警力的1.3%,其中计算机、通信专业技术人才就更严重缺少。浙江省公安厅今年上半年也搞了“金盾工程”网上调查,结果表明全省从事信息通信工作的民警有1135人,占总警力的2.2%,(其中湖州69名,占2.8%)。由于种种原因,现有技术人员已显现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老化,人才状况越来越不适应信息化建设和发展的需要。“科技强警”必须以队伍的素质建设为基础,基层民警的知识水平及应用现代科技的程度,是公安现代化的重要标志,科学技术只有被基层广大民警所掌握,才能变成真正的战斗力。从整体而言,我们队伍的科技素质还远远不能满足现实斗争的需要。有待于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和科技部门广泛引进人才、内部挖潜,使公安信息化工作发展发挥出更大作用,服务于公安工作。

  五、结束语

  公安部在《公安科技发展“十五”计划和2015年规划》中提出,“十五”期间,要以公安信息化建设为先导,大力提高公安工作的科技含量,提高和完善公安技术手段和装备,建立现代科学管理体系。贾春旺部长在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上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要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积极推动信息技术在公安工作中的广泛运用。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同志要站在战略的高度,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抓住当前有利机遇,全力推进‘金盾工程’的实施。”。展望21世纪,我国社会的转型、发展以及知识经济浪潮、信息化浪潮的掀起,将给我们公安工作带来严峻挑战,所幸的是挑战往往与机遇并存,正如经济学家们期望我国抓住发展知识经济这一机遇迅速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一样,他们期望能抓住机遇,驾驭知识经济浪潮、信息化浪潮,使“科技强警”成为推动公安工作改革和发展的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