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现就贵港市国土资源局新办公楼智能化、网络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贵港市国土资源局新办公楼智能化、网络设备采购及安装
二、项目编号: GXZC2012-G1-0776-HT
三、采购组织类型: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五、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分别为:
A分标:贵港市国土资源局新办公楼机房、会议室及综合布线系统采购及安装
B分标:贵港市国土资源局新办公楼网络设备、安防监控及LED显示系统采购及安装
六、采购内容及数量:A和B分标《项目货物需求表》中的设备和安装等全部内容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供应商要求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同时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临时三级)和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三级或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2年8月28日~2012年9月3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下同)
2.发售地点:贵港市金港大道935号财富中心十六楼1602室。
3.售价:招标文件每套 250 元,如需邮寄另加邮费 50 元,售后不退。图纸及其它资料另计。
招标文件邮寄:请将汇款汇入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账户,并将详细的收件人、邮寄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传真到0775-4266669。如未能提供联系方式造成招标文件无法邮寄或有更改及补充通知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九、报名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介绍信原件、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以上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现场原件核查。
十、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A分标: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元
B分标:贰万元整(¥200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12年9月14日18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支票、现金等形式交至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贵港分行,银行账号:800 067 416 500 016。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2年9月17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贵港市金港大道935号财富中心十六楼1602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2年9月17日9时30分在贵港市金港大道935号财富中心十六楼1602室开标厅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人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三、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gxcz.gov.cn (广西财政网);
http://www.ggzfcg.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信息网)。
十四、业务咨询: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江红
联系电话:0775-4266669 传真:0775-4266669
联系地址:贵港市金港大道935号财富中心十六楼1602室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775-4563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