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局气象监测与灾害预警工程气象信息共享门户建设项目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2-08-29

 

公告日期:2012-8-29
 
项目名称:气象监测与灾害预警工程气象信息共享门户建设
 
项目编号:ZQC-H12054
 
 
 
受国家气象信息中心的委托,中国气象局政府采购中心就“气象监测与灾害预警工程气象信息共享门户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国内 公开 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内容: 气象信息共享门户设计开发与部署实施。
 
二、投标人资格:
 
1、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本项目全部相关的开发、实施及后续服务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均可参加投标。
 
2、投标人不仅须具备招标文件特别确定的条件,还应当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等规定的条件。
 
3、具有法人资格且与其他法人具有控股关联关系的投标人的特别规则:
 
3.1同一集团、总公司或母公司等,连同其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或(持股50%以上的)绝对控股子公司等(非控股子公司除外),只能由一家参加投标,否则该集团、总公司、母公司等连同其下属子公司一并拒绝。
 
3.2某一集团、总公司或母公司等下属的唯一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仅允许使用其自身的资质、资格,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完整地披露其自身信息,一切相关的责任均应当由其独立承担。
 
4、投标人具有省或直辖市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5、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软件开发及咨询服务)或CMM/CMMI3 级(含)以上资质证书,且其认证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体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符合上述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12 年8月 29 日至 2012 年 9 月 13日(节假日除外)在中国气象局政府采购中心免费领取招标文件(携带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格证明文件)。
 
三、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2年 9月 18日9:00(北京时间)
 
四、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中国气象局科技大楼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号)
 
五、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中国气象局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中国气象局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号中国气象局南区19号楼211室

邮  编:100081                      

电  话:010-68400081                

传  真:010- 68409602                 

电子信箱:cma_gsc@126.com               

联 系 人:崔娟   杨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