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 迟到的网监,开始追赶
来源:齐鲁晚报 更新时间:2012-08-31

 本报记者赵松刚片/本报记者孙国祥

  1996年2月28日,四川茂青茶厂积压的1.6万公斤茉莉花茶,通过网络广告招商,结果达成交易,成为国内有记载的第一次成功的电子交易。

  一个新鲜事物诞生后,在任由发展的自由和观望中,发展至今成为了在当时难以想象的市场帝国。庞大以后,背负起冗杂。

  2010年7月1日,《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网店实名制的要求,意味着监管部门打破长久以来的观望态度,对网络市场交易行为进行规范。

  迟来的监管终究还是来了,积攒已久的问题一起爆发,光鲜的电子商务网络市场的另一面,是虚假宣传等比实体市场更加复杂的问题。

  2012年4月17日,潍坊出台《关于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加强网络市场监管的意见(草案)》,创办首家以监管电子商务网络市场为职能的网监办。处在探索阶段的网监,开始追赶已经走了多年的网络市场。

  >>混杂在网络交易里的虚假

  8月28日上午,人民商城工商分局局长王爱红正坐在电脑前,查看一起来自福田汽车公司的举报档案。这起案件,是福田公司举报淘宝网上一家网店销售福田汽车配件,但该店并未取得公司授权,怀疑涉假。

  “接到举报以后,我们很快在淘宝网上找到该店的销售页面,并查到该店店主的联系方式,还有网店登记的其他内容。”王爱红局长说,这家店的原址是在诸城的一个村,“没有实体店,只是在网上开店卖”。

  原来,按照当前的法律规定,与实体店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登记、有具体店址不同,网上开店,并不需要以实体店为依托,一般的个人只要在网上登记真实信息,就可以开一家网店。

  掌握部分证据后,他们联系到诸城市工商局进一步调查。然而,在店主得知信息后,很快将网站上的登记信息内容删除。在王爱红局长办公桌上,记者看到复印的涉嫌网店的信息,“未删除前的网页保存了下来,但不能作为执法依据”。

  在网络监管的起步阶段,这是一个难点,“如果这家店有实体店,那么我们就能够立刻找到这家店,进行查处。但是,这家店只在网上开店,就比较麻烦了。”王爱红说,对方删除信息,取证成了最大的难题。

  “没有实体店,在网上看店的,我们可以称之为自然人,这些人是我们监管的一个难点。有实体店的,就有了一张经济户口,就比较好管理了。”王爱红说,拥有经济户口的网店,把好实体店一关,再来管理网上交易行为就容易多了。

  在一份《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现状和思考》中提到,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中的难点有三项,网络交易活动,没有具体地点,无书面证据,更没有特定的表现形式,使得调查取证成为难点中的“第一难”。

  >>有意为之的无为而治

  网络商品交易的出现,是电子商务使用工具拓展至网络的产物。早在网络交易前,电报、电话、报纸等都被作为电子商务的使用工具,然而并未取得太大的影响,更未动摇作为实体店经营为主的传统市场。

  网络交易这个新生的事物,后来撼动了传统市场。

  “网上交易开始时,大家是有所注意的,但是作为新生的事物,很多人无法预计它的前景,提供自由发展的空间,不去管它。”王爱红说,这种无为而治是当时对待网络商品发展的一种共识。

  当时的网络交易市场监管是一片空白。公安部门对网上的涉及到社会安全治安等内容进行监管。但“经济”、“交易”、“商品”、“服务”等一些市场关键词,一般难入公安监管的“法眼”。

  这种监管空白,并非是相关部门未能及时察觉悄然发展中的网络市场。事实上恰恰相反,早在发展伊始他们就注意到网络市场的起步,王爱红说,“它开拓了一个新的交易市场,解决了很多人的再就业问题。在当时来看,网络市场给社会带来了很多的好处。”

  监管的空白,也是监管的一种表现。

  现在看来,网络商品交易发展至现在,这种“无为”的监管方式确实起到了不小的作用,众多的网店老板以白手起家的方式,在这片新的市场打出了一片天地。同时,也成就了网络商品交易的地位。

  >>潍坊网络市场有了“管家”

  之后,伴随网络商品交易行为的发展,无为而治时代终结。

  已经滞后的网络监管开跑,追赶已经发展多年的网络商品交易市场。

  2004年8月,我国信息化领域第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出台,从法律制度上保障电子交易安全,为电子商务安全认证体系和网络信任体系的建立奠定了重要基础。

  不过对更多人来说,印象深刻的还是2010年7月1日《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这次,涉及网络交易平台、网店等更多细节在规定中,被逐一列举。

  王爱红说,当时网络监管,并没有设立专门部门负责,对网络市场的监管还有些力不从心。直到2012年4月17日,潍坊出台《关于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加强网络市场监管的意见(草案)》,潍坊市工商系统决定设立网络市场监管办公室,人民商城工商分局局长王爱红任网监办主任。网监办的成立,意味着潍坊网络市场从此有了专门的“管家”。

  2011年全市工商系统网络监管的一项统计显示,2011年,全市系统共搜索建档网络经营主体14765个,而涉及网络交易的经营主体可能更多,“检查了15702个网站,实地查看网站经营者5101个,责令改正268个网站,关闭了8家违法网站。”潍坊市工商局网监办一名工作人员介绍。

  >>14765个网络经营主体带来的难题

  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信息,刚刚成立的网监办,这个刚刚起步还在探索阶段的“管家”,将担负起至少14765个潍坊网络经营主体的重任。“按照当前的规定,网上营业必须使用真实身份登记,但是,不一定要求网店经营者有营业执照。”王爱红说,这样的宽松政策,使得相当一批不具备开实体店能力的人,在网上经营网店。

  然而,在带给更多人生计机会的同时,“作为个人经营的隐蔽性、随意性大大增加了,一旦对方在网上删掉经营信息,又看不到实在的商品,掌握证据成了大难题,监管的难度也提升了”。

  除此之外,团购网站的经营情况也存在不规范问题,“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团购网站在地方设立分站,需要办理营业执照,而在团购网站中的店面,与一般网店还有不同,必须具备实体店的营业执照,并在网上公示”。

  王爱红说,但是现在潍坊的情况是,团购网站的分站不少,网店经营情况也不错,“还没有一家团购网分站办理营业执照,也很难看到有店面在网上挂出自己的营业执照”。

  繁荣背后,还有烦恼。

  >>以“先礼后兵”的方式

  2012年8月2日,潍坊市工商局下发《告全市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的一封信》,这份信的内容可概括为:团购网站开始规范,无证者需要限期办证,9月1日起,未办证者将被严查。

  这是潍坊网监办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中,一次“先礼后兵”的规范行动。

  信中提到,自2012年9月1日起,未在网站主页或者网页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等行为,将被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者将被处以罚款”。

  2011年5月份,山东省建立山东工商网络商品交易管理信息系统。这个系统将实体店和该实体店在网络上的交易行为、信息录入,对实体店的网络交易行为、信息进行监管。

  潍坊是试点城市之一。

  “在管理的初始阶段,我们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引导网络市场的经营主体进行规范,一些过去的陋习应该改正了,不改的,就要采取一些强制的措施了。”王爱红说,现在的监管要尽快追上网络市场的发展脚步,才能管好这个虚拟的市场。

  “部门监管,目的就是让市场获得更好的发展。”王爱红说,其实他们一直希望通过努力,推动和发展潍坊本地的网络交易平台,“用这个平台,把潍坊的土特产、驰名商标等产品推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