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县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十二五”规划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2-09-02

上政办发〔2012〕137号上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林县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上政办发〔2012〕137号
 
                      
上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林县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上林县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十二五”规划》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2年6月20日

 
上林县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十二五”规划
 
 
前  言
 
“十二五”时期,是我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加快“富民强县”的关键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及县第十三  次党代会精神,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公共服务,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以下简称“一服务两公开”)工作,努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促进上林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十二五”规划》、《南宁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十二五”规划》和县人民政府关于编制县“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的部署,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发展基础
 
第一节  “十一五”时期主要成就
 
“十一五”时期,我县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以政务服务中心为重要平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公开,创新体制机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推动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创建更加优良的政务环境,推进富民强县新跨越、建设幸福上林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具有上林特色的政务服务体系初步建立 。“十一五”期间,政务服务中心实现了从无到有的突破。五年来共建立县1个、乡镇政务服务中心6个,涵盖县本级、6个乡镇,初步形成了以政务服务中心为主要平台的政务服务运行机制、以行政效能电子监察为主要手段的监督机制和以机关绩效考评为主要形式的考核激励机制,逐步探索出了一条符合中央、自治区和市政府要求、顺应改革形势、具有上林地方特色的政务服务建设路子。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效显著。我县按照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要求分别于2008年、2010年开展了2次行政审批项目清理,清理后目前保留行政审批项目470项(行政许可项目227项,非行政许可243项)。积极推进行政审批项目标准化工作,统一审批标准,规范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推动简政放权。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大力推进行政审批相对集中制度改革,成立部门内设行政审批机构,集中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建立重大项目联合审批机制,实行重大项目“一站式”、“阳光下”审批,重大项目建设进程明显加快。
 
——行政效能监察体系逐步建成。贯彻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效能监察制度,监督管理到岗到人,责任追究严格有效。统一使用全区联网的“政务服务及电子监察通用软件”,将行政审批的咨询、申请、受理、审批、办结和取件全过程纳入信息化系统管理,实施服务行为实时视频监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建立相对完善的行政效能监察体系,为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提供机制保障。
 
——政府信息公开日益规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南宁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等制度规范,实现县、乡镇两级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发布,规范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例、公开样式等,依法、主动、及时、统一标准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受理依申请公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的服务作用。
 
——服务方式不断创新。实行服务方式特色化,推行方便基层群众办事的“农事村办”服务模式,探索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推进行政效能监察机构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为广大投资者和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积极推动“一服务两公开”工作向基层延伸,在有条件的乡镇建立政务服务中心,在村、社区建立政务服务站,创新社会管理,化解基层矛盾,促进民族地区社会和谐稳定。逐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实现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产权交易、土地招挂拍等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信息技术支撑体系基本形成。依托全区政务专网和政务服务信息化平台,实现政务服务全程信息化管理和统一的行政效能以及服务行为双重电子监察。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要求,构建了市、县(市、区)、乡镇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和电子监察信息化体系。
 
第二节  基本经验
 
——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求出发,不断提升“一服务两公开”工作水平。“一服务两公开”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工作中贯彻落实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具体体现。必须突出宗旨要求,强化宗旨意识,强化服务职能,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最基本的标准,大力推进“一服务两公开”建设。
 
——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治”、“高效”要求出发,推进“一服务两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一服务两公开”是政府所履行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行政处罚、行政事业收费和公共资源管理职能,是能否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最基本的检验标志。必须把握规律,明确方向,凸显特点,以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提供高效服务为要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营造优良政务环境,推进“一服务两公开”规范化、标准化的建设。
 
——从政府职能转变、阳光政府建设、行政作为透明的高度出发,创新“一服务两公开”工作的体制机制。“一服务两公开”是政府的行政作为是否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强的参与社会管理要求的试金石。必须实现权力公开、行政透明、程序规范,以满足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和便于人民群众监督为要求,把“一服务两公开”建设成为各级政府从全能型政府向服务政府、责任政府转变的显著标志,成为人民群众参政、督政最有效、最便利的平台。
 
——从全县实际出发,统筹协调推进“一服务两公开”工作。
 
“一服务两公开”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创新。必须从实际出发,正确处理好加快建设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在总结试点、借鉴经验的基础上,从全县实际出发,通过整合各种行政资源,先建立、完善好县级网络,再逐渐、稳步向乡镇、村(社区)发展。
 
——从发展需要和现实情况出发,着力加强“一服务两公开” 基础设施和电子信息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一服务两公开”是一项对基础设施建设和电子信息技术支撑水平要求很高的系统工程。必须从适应发展需要出发,坚持统一集中与适当分散相结合,在充分利用好现有条件的前提下,规划长远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正确处理好专网、内网、互联网的关系,建立既安全保密,又适用各种网络的电子信息技术支撑体系。
 
第二章  机遇与挑战
 
“十二五”时期,我县进入改革发展的新阶段,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深入实施,中国—东盟自贸区全面建成,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全面启动,国家和自治区加大对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大石山区的扶持力度,为我县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一服务两公开”建设创造了极为有利的外部条件和历史机遇。同时,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和依法行政的全面推进,对“一服务两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
 
第一节  发展机遇
 
——“富民强县”发展战略的实施对深化“一服务两公开”赋予了新的使命。“十二五”时期,我县进入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县委、县政府提出了“富民强县”新跨越的发展战略。实现“富民强县”新跨越,客观上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深化“一服务两公开”,就是要加快破除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切实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为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更大的作用。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为加快推进“一服务两公开”注入了新的动力。经过 30 多年的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的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深入,社会公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监督公共权力的意识不断增强。各级政府转变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步伐明显加快。特别是,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可持续性。《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十二五”规划》和《南宁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十二五”规划》都提出要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各级政务服务体系。加快“一服务两公开”建设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将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有效促进政府职能创新和管理创新,从而为建设服务政府提供制度保障。
 
——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一服务两公开”的深入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以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下一代互联网、三网融合、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已明确写入了国家和自治区“十二五”规划纲要,信息技术的加快发展必定推进“一服务两公开”建设,促进政府管理的信息化、网络化、扁平化,为社会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和谐社会建设对“一服务两公开”提出了新的要求。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社会稳定等问题日益显现。必须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行“一服务两公开”。以“一服务两公开”优化资源配置、统筹协调发展、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等,全面促进我县和谐社会建设。
 
第二节  面临挑战
 
——体制转型矛盾交错,部门改革利益掣肘。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部门职能重叠,条块责任不清,权责不对称。一些部门虽然成立内设行政审批机构,但行政审批机制还不够健全,审批事项和审批环节仍然过多。部门对服务窗口授权不充分,一些部门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项目的选择上避重就轻。部分审批事项还在政务服务中心外办理,存在“应进未进”、“体外循环”现象。
 
——政务公开认识不到位,工作相对滞后。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设置缺乏统一规范,政务公开人员配备、资金、场地等方面得不到落实,推进政务公开的力度不够。个别部门政务公开制度不健全、程序不规范、工作不落实。政务公开的形式单一,群众比较关注的信息没有得到及时公开,利用网络等现代化信息手段进行政务公开做得还不够。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如何进一步紧密结合、共同推进、互相促进的机制还有待加强。
 
——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发展不平衡。县本级政务服务中心也受到场地限制;中心体制不畅,管理职责不清,人员落实不到位,未能充分发挥行政协调监控作用。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发展缓慢,基础设施严重不足,不适应“一服务两公开”的需要。乡镇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功能不完善,少数政务服务中心只是“收发室”,同时缺乏专职管理人员,上级业务部门很难实施有效管理。
 
——信息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缓慢,信息化水平不高。网络基础薄弱,网络资源设施分散,互联互通实施难度大。县、乡信息化水平参差不齐,工作人员信息化应用水平不高,制约了“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建设。
 
——行政效能监察不到位,监管措施乏力,责任追究制落实不到位.一些部门存在“二次录入”现象,造成监察数据失真,规避了电子监察系统的实时监管,影响全县绩效考评。
 
第三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实现“富民强县新跨越、建设幸福巴马”,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以建立完善全县各级政务服务体系为主线,以深化政务公开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切入点,以完善“一服务两公开”体制机制、加强“一服务两公开”服务设施建设、拓展“一服务两公开”工作领域为重点,强化信息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将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范畴,建立管理规范、功能完备、办事公开、信息共享、上下联动、运行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推进“一服务两公开”均等化、规范化、高效化,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力争在优化市场经济环境上取得新突破,在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上取得新进展,在促进政府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上取得新成效,为上林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使“一服务两公开”推进的进程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进程相协调,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机制,提高行政效能,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的发展环境,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
 
——坚持转变职能,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积极探索科学的行政管理方式,进一步理顺职能关系,不断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项目,将政府管理从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务中解脱出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更好地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实现政府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
 
——坚持以人为本,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突破口,把满足人民群众需求放在首位,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转变施政方式和工作作风,促进依法行政、透明行政,让人民群众更好地监督政府,更多地参与经济社会事务管理。
 
——坚持统筹推进,提升“一服务两公开”的综合效应。“一服务两公开”工作体系建设,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技术性都很强的系统工程,内容涉及政府机关的各个层级、涵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具有重要影响。要将“一服务两公开”工作体系建设纳入全县“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行政资源整合、社会和谐稳定社区建设结合起来,统筹考虑,同步推进,发挥综合效应。
 
——坚持改革创新,增强“一服务两公开”的活力。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为要求,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思维方式,改善工作方法,创新服务方式,积极探索政府部门职能权力的定位与调整,不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和“一服务两公开”工作机制的改革和创新。
 
第三节  主要目标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对“一服务两公开”的部署,结合我县“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任务,综合考虑今后几年发展趋势、发展机遇和制约因素,提出“十二五”时期“一服务两公开”发展的主要目标:
 
“十二五”时期,打造集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政务公开、便民服务、效能监察等综合服务功能的新型公共服务集合体, 建立比较完善的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形成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一服务两公开”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确保我县“一服务两公开”工作水平“上档进位”。
 
——2011-2013年,进一步明确权责,完善制度,理顺“一服务两公开”管理体制机制;加强“一服务两公开”硬件和软件建设,完善政务服务网络,显著提高政务服务信息化和政务公开水平;加快推进县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抓好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实现全县所有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推进“一服务两公开”工作向基层延伸,实现全县100%以上的乡镇建立政务服务中心,40%以上的村(社区)建立政务服务站。
 
——2014-2015年,建立健全信息技术支撑体系,实现行政审批扁平化,基本实现全县所有乡镇、村(社区)设立政务服务中心及政务服务站,力争全县建立县、乡镇、村(社区)三级上下联动、资源共享、运作规范、覆盖城乡的政务服务体系。
 
第四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建立健全“一服务两公开”体制机制
 
建立和完善“一服务两公开”机构设置,加强对各单位各部门政务服务、公共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管理,推进“一服务两公开”的制度建设,促进“一服务两公开”有序发展。
 
一、加强“一服务两公开”机构建设
 
政务服务管理机构作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常设行政机构,相关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政务服务管理机构主要负责本辖区“一服务两公开”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指导和服务,统筹管理本辖区行政审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便民服务、行政效能投诉、电子政务、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等工作,以及完成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各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接受本级政府领导并接受上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业务指导。在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管理体制,探索成立本级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或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稳步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健全部门行政审批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各单位各部门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原则上整合资源设置行政审批机构,将部门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内设行政审批机构,在不改变机构隶属关系的前提下,连同审批事项、审批权限、工作人员成建制进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接受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的日常管理。在部门行政审批机构的设置方式上,审批事项较多的部门单设行政审批办公室(科、股),并成建制进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审批事项较少的部门可将其他相关职能整合到行政审批办公室(科、股),增挂其他科(股)室牌子,该内设机构中专门负责行政审批的工作人员全部进入同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公。部门内设行政审批机构应履行在政务服务中心现场为申请人提供行政审批事项的咨询、申请、受理、审批、制证、送达服务等职能。在规范部门内设行政审批机构设置的基础上,积极拓展行政审批机构的职能,代表本部门为人民群众提供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等服务。
 
三、统一规范部门政务服务窗口管理
 
建立统一的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选派、管理、考核、奖罚、晋升制度,统一规范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和投诉查处制。各部门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有培养前途的后备干部和业务骨干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
 
第二节  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建立完善行政审批项目的动态化管理机制、行政审批清理的常态化机制和以部门服务窗口为主导的集中审批机制,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即“审批职能集中、审批事项集中、审批人员集中”,部门所有审批职能集中到一个内设机构,部门所有审批事项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部门所有审批人员进驻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办公)
 
专栏 1:行政审批标准化目标
 
“十二五”期间,所有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统一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全县同一审批项目在各地实行无差别的审批标准;各单位行政审批事项“三集中”要达到 95%以上;各单位各部门实现项目授权率100%和限时办结率100% 。
 
一、实行全县统一的行政审批项目动态化管理
 
县政务服务中心要定期会同法制办要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定期就本级各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研究,及时清理,实现“应减必减”。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和流程图要适时调整,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定期向社会公布市、县(市、区)各级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实现市、县(市、区)同级保留行政审批项目数量、名称和审批流程的统一。
 
二、统一全县行政审批项目公布方式和办事指南
 
各单位统一编制本单位行政审批项目办事指南和示范文本。部门行政审批项目以及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结果,要依法在县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网站统一公布。各部门服务窗口按照“八公开”(即行政审批事项的项目名称、设立依据、申报材料、审批标准和文件、办理程序、承诺期限、收费标准及依据和窗口权限等进行公开)的要求,公布本部门负责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审批办理结果。
 
三、统一规范全县行政审批流程
 
全县所有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流程实行规范化管理,优化审 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防止随意扩大或缩小审批权限,各单位按照全市统一的审批流程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开发优化行政审批流程软件,优化工作流程,实时留痕、全程监督。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程序,压缩自由裁量权空间,对裁量幅度分档设限,细化标准,向社会公开。统一收费管理,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金融机构服务网点方便缴费。
 
四、实行行政审批与监督管理相分离
 
按照“审批、管理、监督”相分离的原则,全面整合归并内部科(股)室行政审批职能,将审批职能与监管职能相对分离,审批工作由部门内设行政审批机构全权负责,对获许可、批准的事项实施中的监督管理工作由相关业务科(股)室负责。
 
第三节  加强“一服务两公开”服务设施和载体建设
 
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设施场地标准建设,拓展政务服务功能,满足“一服务两公开”的实际需要。
 
一、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
 
政务服务中心是加强政务服务、实施政务公开的重要平台。根据自治区“十二五”规划中关于“新建政务中心要立足当前,着眼未来,加强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政务服务中心应建立在交通便利、方便群众办事的地方。政务服务中心场地面积的确定要根据本行政区人口、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及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需要,能够满足履行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效能监察、社会服务等服务职能的要求”的要求,我县将在“十二五”期间从根本上解决我县政务中心基础设施落后的现状。努力实现创建“规范、便民、高效、廉洁”一流政务服务综合平台的目标。确保新建设的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应能满足今后一个时期发展的需要。
 
二、统一规范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
 
积极拓展政务服务中心功能,打造集行政审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便民服务、效能监察、电子政务、公共资源交易、社会服务、投诉受理等为一体的综合政务服务平台,不断提高政务服务中心各项业务的集成化水平。鼓励和吸引涉及民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和公益性社会组织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开展业务。按照上级人民政府的有关文件要求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县政务服务中心要设置行政审批服务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区、便民服务区、效能监察服务区、停车服务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区等,努力打造功能齐全、服务一流的政务服务场所。
 
三、统一政务服务中心场地外观标识
 
按照自治区、市人民政府“一服务两公开”十二五规划要求,在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主楼楼顶或广场中心升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在政务服务中心单位名称的正上方悬挂统一标识,外观使用统一色调。县政务服务中心名称统一规范为“xxx 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设立的政务服务机构名称统一为“xxx 乡镇政务服务中心”。村(社区)设立的政务服务机构名称统一为“xxx 村(社区)政务服务站”。
 
四、统一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施
 
在县以上城镇设置政务服务中心交通指示牌,主要出入口(交通要道)设置政务服务公告牌。全县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大厅布局、柜台样式原则上相对统一,与上级政务服务中心格局保持相对一致。县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工作人员着装,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实行统一挂牌上岗。政务服务中心各部门政务服务窗口均应设置窗口吊牌,公告窗口部门、主要审批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承诺时限、电话号码等内容。政务服务中心要设置必要的报刊、图书阅览室及档案室等。
 
第四节 建立健全规范高效便民服务体系
 
大力完善便民服务体系,创新便民服务方式,拓展便民服务 功能,最大限度地方便人民群众,真正使政务服务中心成为名符其实的“一站式”便民服务中心。
 
一、建立综合便民服务网络平台
 
建设政务服务网站,实行全县政务服务一个号码对外、一个网站服务,业务统一管理,为群众提供集行政审批、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服务的便民服务信息。
 
二、创新便民服务方式
 
建立更加完善的政务服务系统,配合上级政府实现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业务互联互通,让广大企业和群众在本地即可办理河池市内跨区域和跨层级的审批事项。进一步拓展网上审批系统功能,推行数字身份认证和申报材料电子化,实现群众、企业网络无纸化审批。
 
三、拓展便民服务内容
 
因地制宜拓展便民服务内容,将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民政、人口与计划生育、农村经济服务、财政惠农政策服务、法律咨询与援助服务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便民服务事项,纳入各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努力创造条件将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检验、检测、评估、论证等服务事项纳入各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第五节  加快基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在完善县级政务服务体系基础上,推动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加快建立乡镇、村(社区)两级政务服务网络,逐步实现“一服务两公开”在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全覆盖。
 
一、统一规范建立乡镇政务服务中心
 
各乡镇设立的政务服务中心,将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林业、文化广播、民政事务、劳动保障、农业技术推广、水产畜牧兽医、农业机械、村镇规划建设、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等职责的单位,以及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地方税务所、工商行政管理所、国土资源管理所等单位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统一纳入乡镇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提高办事效率,规范基层办事,方便人民群众办事。要将“政务服务及电子监察”专线铺设到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形成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和政务服务行为视频监察双重监督管理。
 
二、加快推进村级政务服务站建设
 
结合全区推进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推进村级政务服务站 建设,已建设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行政村要整合资源建立村级政 务服务站,促进基层公共服务资源的共建共享,形成综合、系统、运行有效的政务服务网络,力争尽快实现政务服务城乡全覆盖。                                                            
 
三、规范基层政务服务模式
 
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和村(社区)政务服务站按照“六个一”的服务模式,统一提供规范的政务服务。即对群众需要办理、咨询和服务的事项,实行“一个大厅”对外,“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财政补贴资金“一卡式”发放,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结,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票制”收缴。
 
四、统一规范办理事项
 
乡镇政务服务中心或村(社区)政务服务站办理类事项要包括户政管理、婚姻登记、出生证明、婚育证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五保户供养、农村低保、工商登记、土地管理、涉农补贴发放等;咨询类事项要包括农业科技咨询、劳务市场信息咨询、法律咨询、农民负担监督咨询、涉农税收政策咨询等,建立县、乡镇、村(社区)互联互通的政务服务绿色通道,完善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扁平化政务服务体系。
 

 


 
 

   专栏2:基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目标
 
到 2013 年,全县100%的乡镇建立政务服务中心,大部分的村(社区)建立政务服务站,实现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电子联网。到 2015 年,全面形成以市政务服务中心为龙头,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为骨干,乡镇政务服务中心、村(社区)政务服务站为节点的四级联网的政务服务全覆盖网络
 
第六节  建立健全投资服务系统
 
建立健全重大项目联合审批机制、并联审批机制、跟踪服务机制、协调督办机制,完善各类投资服务咨询系统和平台,为企业和投资者提供系统、专业的投资服务。
 
一、建立健全重大项目联合审批机制
 
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建立重大项目联合审批窗口,由发改、工信、国土、住建、环保、水利、消防、地震、气象、投资促进等有关部门组成。对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窗口单位现场勘查的,由牵头责任部门组织实施联合勘查;对需要相关单位联合论证的,由牵头责任部门组织联审会议,对项目进行审查,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二、建立行政审批并联审批机制
 
按照“一门受理、服务前移、并联审批、快速办理”原则,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并联机制,凡审批事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原则上都实行并联审批,并执行主办部门牵头负责制。开发并联审批软件,优化项目的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三、实行项目全程审批跟踪服务机制
 
对影响全局的重大产业项目,牵头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联系沟通各审批部门以及项目业主,全程跟踪落实项目审批事项。
 
四、建立互动式投资资讯平台
 
充分发挥政务服务资源优势,向企业和投资者宣传有关政务服务方面的政策法规,提供系统、专业的政务咨询、投资资讯、商机配对、信息交流等投资服务。
 
五、建立投资资源数据库
 
整合全县项目资源,对全县的招商项目资源统一建立项目数据库、政策数据库、资源数据库,实现统一发布、查询和资源共享,帮助境内外投资者快速寻找投资场所、合作伙伴和商业机会。
 
第七节  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载体,丰富公开形式,增强公开实效,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努力构建“阳光政府”。
 
一、大力推进决策公开
 
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健全重大事项决策规则和程序,逐步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凡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要实行预公开制度和听证制度,广泛听取意见,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意见征集、采纳情况。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
 
建立行政执法主体及其职权公开的长效机制,依法核准和公告行政执法主体及其职权、执法依据,将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编制职权目录和反映各项行政执法职权运行全过程的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开。严格设定自由裁量权行使程序,合理设定裁量幅度,细化标准,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公开。
 
三、积极推进内部公开
 
积极探索机关干部职工参与机关建设和管理的有效途径,建立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监控制约机制,加强内部监督,防止少数人或个人滥用权力。加大干部选拔任用、机关预决算、政府采购、基建工程、资产状况等公开力度,既要公开结果,也要公开过程。
 
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办法,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健全政府网站体系,优化公开载体,扩大公开信息量。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建立社会热点跟踪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答复机制。建立健全预算公开制度,完善预算管理制度,重点公开政府公共支出、法定支出、民生支出预算和执行情况,创造条件让群众有效监督政府。加大预算信息公开力度,逐步扩大预算公开的范围,增加预算公开内容,积极推动部门预算公开。加强 “一中心两馆”(即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窗口建设,方便人民群众查阅及获取政府信息。
 
五、拓宽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领域
 
加大教育、医疗、供水、供电、供气、电信、金融、农资、社保、就业等公共领域的办事公开力度,完善公共价格听证、咨询等制度,公开服务及收费项目的内容、依据、标准等,提高服务水平。
 
六、巩固和深化基层政务公开
 
建立乡镇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互动机制,重点公开中央强农惠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集体资产管理、征地补偿、涉农补贴、救灾救助资金管理使用的标准、程序和结果等。扩大基层办事公开的范围,规范办事公开目录和指南,推进办事公开进农村、进社区。
 
七、推进公共资源“阳光交易”
 
设立本级政府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范土地交易市场、有形建筑市场、产权交易市场、政府采购市场和药品采购市场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统一集中管理,逐步拓展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实施范围。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监督管理,推进县、乡镇两级公共资源交易网络建设。完善监督管理体制和制度体系,探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政务服务中心合并的一体化管理模式,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统一进场交易、统一进行管理、统一接受监督”。加强公共资源交易过程和结果的公开,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纳入统一的“政务服务与电子监察专网”,打造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监督网络,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
 
第八节  加强“一服务两公开”行政效能监察
 
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平台建设,明确县、乡镇县级行政效能投诉机构,建立健全电子监察管理体系。
 
一、建立健全行政效能监察机构
 
充分发挥行政效能监察室的作用,进一步充实各级监察机关 的行政效能监察室人员配置,并成建制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行使职 权,在县、乡镇两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本级政府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二、建立健全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管理体制
 
将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延伸到乡镇政务服务中心,乡镇政务服务中心设置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或监督岗位,建立县、乡镇两级电子监察体系。
 
三、建立完善行政效能监察制度体系
 
健全“一服务两公开”“三项制度”(即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的实施办法与配套措施,将“三项制度”的基本要求落实到“一服务两公开”的各个工作岗位、各个工作环节。制定完善行政效能监察相关制度,明确行政效能的职能以及履行职责的权限。完善电子监察和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的联席会议制度。创新行政效能监察方式,完善政务服务问责机制。
 
四、充分利用行政效能监察结果
 
把“一服务两公开”工作纳入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行政机关绩效考核范围,细化考核评估标准,将行政效能监察结果作为考核各部门和领导班子的依据。
 
第九节  推进“一服务两公开”信息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建立“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总体规划和标准化框架,建设统一、共享的应用系统平台;打造安全、便捷、高速高效的“一服务两公开”信息技术支撑体系。
 
一、建立标准化框架体系
 
积极配合建立全市统一的“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标准框架体系,包括建立标准化软件系统平台、标准化数据交换接口和标准化系统操作规范,推动政府管理方式、服务方式、工作方式的转变。
 
二、建设安全、高速的网络服务平台
 
按照“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的原则,在完善安全保障支撑的基础之上,搭建覆盖全县的“一服务两公开”基础网络平台,加强区域性计算中心和数据中心建设,建立异地容灾备份系统,实现各地网络的高速互联互通。到 2015 年,实现市、县(市、区)、乡镇、村(社区)四级“一服务两公开”网络体系建设。
 
三、构建统一共享、多网融合的软件系统平台
 
积极配合建立全区统一的“一服务两公开”应用软件平台,设计实现并联审批系统、电子监察系统、协调自动化办公系统、绩效考评系统、政务门户网站系统、政务服务导引系统、网上预报预审系统等应用系统。在遵循统一接口规范和数据交换格式的前提下,搭建数据交换与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安全数据交换与共享、统一权限管理、信息资源与数据安全管理,消除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实现互联互通。到 2015 年,基本建成覆盖市、县的应用体系,并将“一服务两公开”的应用体系逐步向乡镇、村(社区)两级延伸。
 
四、搭建远程电子监察管理系统
 
在全县统一的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基础之上,充分整合全县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信息资源和共享的监察数据,建设基于数据日 志和视频监控的远程电子监察系统,以信息化手段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监察网络化。
 
      专栏 3:信息技术支撑平台建设
 
 一体系:配合协助建立全市统一的“一服务两公开”标准化框架体系,包括建立标准化软件系统平台、标准化数据交换接口和标准化系统操作规范。一网络:配合建设市、县、乡镇、村(社区)四级“一服务两公开”网络,实现各地网络的高速互联互通。三系统:构建统一共享、多网融合的软件应用系统、远程电子监控管理系统和决策参考分析系统。
 
第十节  加强“一服务两公开”人才队伍建设
 
加快实施“一服务两公开”人才培养和引进战略,不断壮大人才队伍,提高人才素质,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作风硬、服务优的“一服务两公开”人才队伍。
 
一、培育壮大  “一服务两公开”人才队伍
 
引进一批政治素质高、具有较强行政管理能力的年轻干部充实到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创新政务服务干部选用任用制度,培养壮大“一服务两公开”人才管理队伍。优化“一服务两公开”人才结构,形成一支有不同专业结构、年龄梯次结构的人才队伍。建立选派新录用公务员到政务服务中心锻炼的制度,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成为增强干部群众观念、优化工作作风的重要基地。
 
二、实施“一服务两公开”培训工程
 
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根本,以能力建设为重点,抓好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一服务两公开”人才队伍依法行政、服务群众的本领。将“一服务两公开”的知识理论和业务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利用党校、行政学院以及大中专院校的资源开展培训。通过各种培训,造就一批政治素质高、服务意识好、工作作风实、业务能力强、群众公认的“一服务两公开”人才队伍。
 
三、创新考核和激励机制
 
制定“一服务两公开”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将考核评定结果作为奖惩或者晋职、降职的重要依据,对表现优秀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各级各部门要关心和支持政务服务工作,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对部门窗口工作人员予以适当倾斜,把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培养后备干部和锻炼年轻干部的基地,营造“一服务两公开”优秀工作人员发展的良好环境。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单位要提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增强为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提供全面、高效服务的观念,充分认识“一服务两公开”建设的重大意义,坚持执政为民,高度重视并全力支持配合做好这项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推进制度创新的重要工作。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面加强对“一服务两公开”建设的统一领导与组织协调,行政首长要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各单位各部门成立“一服务两公开”领导小组和相应的综合协调管理机构,明确各部门的分工和责任,对重大事项进行统一部署和综合决策,协调各单位、各部门间的行动,统筹解决“一服务两公开”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形成县、乡镇分级管理,部门协调配合,上下良性互动的推进机制。建立“一服务两公开”建设目标责任制,将“一服务两公开”建设任务指标逐级分解、落实,实行定期考核,确保责任落实、措施到位。
 
——健全管理,强化监督。各单位“一服务两公开”管理机构要依据政府授权,对本级行政审批、政务服务、行政处罚、行政事业收费、政府信息公开以及相关配套服务事务进行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并提供综合服务。县“一服务两公开”管理机构要对全县各级各单位“一服务两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评比。监察机关要加强对“一服务两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体制机制建设、部门应进必进、工作流程设计和安排、工作运作等进行全程的监督,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进“一服务两公开”建设。
 
——加大投入,夯实基础。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一服务两公开”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优先予以保障,制定、完善、推行有利于“一服务两公开”建设的财政、土地等政策,为重点工程实施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各有关单位将“一服务两公开”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土地作为公共财政预算安排和土地开发使用的优先项目,在本级政府的财政支出预算和土地使用规划中予以优先安排。财政每年安排“一服务两公开”专项经费,逐步解决“一服务两公开”建设问题。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相关领域的专项资金支持各级的“一服务两公开”建设。统筹安排各项基层建设资金,集中用于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和村(社区)政务服务站建设,解决建设经费、办公场地和人员配备等问题。
 
——完善相关制度,做好绩效考评工作。推进以公共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政府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制度,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一服务两公开”绩效考评体系,并依据“一服务两公开”建设发展和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进行调整和完善。强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参与和监督,增强考评工作透明度,加大群众满意度在考评评价中的比重。建立健全激励和问责机制,将“一服务两公开”绩效考评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对工作落实到位、社会满意度高的县和部门予以奖励,推动“一服务两公开”深入开展。
 
——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一服务两公开”建设的舆论宣传,及时宣传报道先进典型,营造政务服务文化氛围,使“一服务两公开”建设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和舆论、群众监督的焦点,形成推进“一服务两公开”建设的良好氛围。
 
第二节  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
 
“十二五”时期要把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实施规划的重要载体,全面提高全县“一服务两公开”的服务水平。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主要为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的建设。政务服务中心作为政府集中面向群众、面向基层的新型服务场所,统筹本地实际情况,全面推进政务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和企业办事的需要。发改、国土、住建、财政等部门要大力支持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在项目规划立项、场地建设、土地供应、建设经费、配套设施等方面予以保障。政务服务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由政府列入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中统筹安排,作为统筹推进的建设项目。乡镇、村(社区)的项目建设资金由县财政统筹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