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山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十二五”规划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2-09-02

合山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
 
“十二五”规划
 
目 录
 
前 言……………………………………………………(1)
 第一章 发展基础………………………………………(1)
 第一节 “十一五”时期主要成就……………………(1)
 第二章 机遇与挑战……………………………………(4)
 第一节 发展机遇………………………………………(4)
 第二节 面临挑战………………………………………(6)
 第三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8)
 第一节 指导思想………………………………………(8)
 第二节 基本原则………………………………………(8)
 第三节 主要目标………………………………………(10)
 第四章 主要任务………………………………………(11)
 第一节 建立健全“一服务两公开”体制机制………(11)
 第二节 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12)
 第三节 加强“一服务两公开”服务设施和载体建设(14)
 第四节 建立健全规范高效便民服务体系……………(16)
 第五节 加快基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17)
 第六节 建立健全投资服务系统………………………(19)
 第七节 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20)
 第八节 加强“一服务两公开”行政效能监察………(23)
 第九节 推进“一服务两公开”信息技术支撑体系建设(24)
 第十节 加强“一服务两公开”人才队伍建设………(26)
 第五章 保障措施………………………………………(27)
 第一节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27)
 第二节 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30)
 
 

前 言

    “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是我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加快推进“建设‘富、强、美’工业园林城市”发展战略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攻坚时期。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三次全会精神,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公共服务,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以下简称“一服务两公开”),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来宾市重点专项规划《来宾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十二五”规划》和合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编制合山市“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的部署,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发展基础
 第一节 “十一五”时期主要成就
 
 “十一五”时期,我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以政务服务中心为重要平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公开,创新体制机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深入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已初步形成了以政务服务中心为主要平台的“一服务两公开”运行机制、以电子监察系统为主要手段的行政效能监督机制和以机关绩效考评为主要形式的考核激励机制,逐步走出了一条符合国务院、自治区和来宾市要求、顺应改革形势、具有合山特色的“一服务两公开”建设路子,为合山经济社会发展创建了优良的政务环境,为推进富裕文明和谐新合山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具有合山特色的政务服务体系初步建立。我市于2007年6月成立行政审批中心,2010年6月正式更名为政务服务中心,至2010年底,市本级有31个行政审批部门和2个服务机构进驻中心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共有23个办事窗口,承办事项214项,有窗口人员56人,实现A、B岗上岗制度。市政务服务中心实现了统一审批目录和管理,窗口部门全部使用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的海望政务服务业务通用软件进行行政审批,把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条件、应交材料、审批依据、审批流程、应交费用、材料等格式规范化;建立有电子监察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落实项目审批制度化,对政务服务的受理、转办、协调和管理等工作进行全程跟踪,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审批效率。2010年,我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件总数达3762件。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一是开展了3次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调整了523项市本级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至2010年底,市本级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214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125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89项)。二是积极推进行政审批项目标准化管理。在前期完成全市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审核的基础上,统一审批标准、规范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推动简政放权,对全市行政审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三是建立重大项目联合审批机制。全市对重大项目实行“一站式”、“阳光下”审批,实现审批部门协调联动,推动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加快建设。
           —— “一服务两公开”工作监督体系得到强化。依托政务服务体系,使用自治区统一的“政务服务及监察通用软件”,使行政审批从咨询到申请、受理、审批、办结和取件等全过程纳入信息化系统管理,在此基础上创新监督方式,施行各部门纪检组长驻点监督行政审批全程质量跟踪管理方式,建立起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和服务行为视频监控双重监察体系,为行政权力公开运行提供机制保障。
         ——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推开。全市于2002年底开始推行县级政权政务公开,“十一五”期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由点到面、由浅入深、稳步推进,步入了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网络化的轨道,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工作进一步推进。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遵照自治区制定的方案和各项制度规范开展工作,确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编制和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发布,规范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例、公开样式等,依法、主动、及时、统一标准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受理依申请公开,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
        ——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2010年选取了岭南镇为试点,建立乡镇政务服务中心,整合乡镇“七站八所”的政务公开和公共服务资源到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公,以点带面,有效推动全市“一服务两公开”工作向基层延伸。
 
第二章 机遇与挑战
 
“十二五”时期,我市进入改革发展的新阶段,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多重重大发展机遇和挑战,同时,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和依法行政的全面推进,对“一服务两公开”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一节 发展机遇
 
     ——“建设‘富、强、美’工业园林城市”发展战略的实施对深化“一服务两公开”赋予了新的使命。“十二五”时期,合山市进入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建设富、强、美工业园林城市”的发展战略。实现“建设富、强、美工业园林城市”,客观上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深化“一服务两公开”,就是要加快破除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切实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为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更大的作用。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为加快推进“一服务两公开”注入了新的动力。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把改革开放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提高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可持续性,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及规范和发展政务服务中心,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阐明了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重要性和总体要求,提出要以改革创新精神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统筹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强化监督保障措施。《合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要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体系。“一服务两公开”作为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力,已经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战略发展机遇期。
         ——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一服务两公开”的深入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以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下一代互联网、三网融合、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已明确写入了我国“十二五”规划纲要,信息技术的加快发展必定推进“一服务两公开”建设,促进政府管理的信息化、网络化、扁平化,为社会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和谐社会建设对 “一服务两公开”提出了新的要求。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社会稳定等问题日益显现。必须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行“一服务两公开”。以“一服务两公开”优化资源配置、统筹协调发展、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等,全面促进合山市和谐社会建设。
 
第二节 面临挑战
 
       ——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发展相对滞后,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场所过于简陋和拥挤,无法适应行政权力集中审批的需要。因场地限制,市本级政府采购中心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尚未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公开交易;在一些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仍然处于空白状态,对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缺乏足够重视,政务服务中心级别不明,管理职责不清,人员落实不到位,政务服务中心只是作为政府对外的“收发室”,难以发挥行政协调监控作用。
        ——政府权力“三化”不同程度存在。“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利益化”现象影响着全市集中办理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突出表现在部门对服务窗口授权不充分。市本级的一些部门成立或增挂了行政审批办公室,仍有部分职能部门审批权限分散在各业务科室,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在人为因素起决定性作用的状态下运行。一些部门在进驻项目的选择上避重就轻,将有利可图的审批事项以各种理由留在部门办理,或把重要的办理环节留在部门审批。部分重大项目审批仍在部门内部流转,存在着“应进未进”、“体外循环”现象。部门官本位思想严重,对行政权力公开运行重要性认识不足,一味强调本部门的特殊性,甚至逃避监管。一些已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也以各种理由和方式要求将本单位已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重新撤回本单位办理。
        ——行政效能监察需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监察机构和人员落实不到位,监管措施乏力,责任追究制落实不到位。仍有不少审批事项没有进入电子监察,造成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形同虚设,使得监察机关对权力运行不能进行有效的全程监控。
 
——信息技术化水平整体偏低。缺乏整体的信息化建设管理、运行规划和应用标准,各级各部门的网站建设不够完善,大部分市直部门无力建设门户网站,群众获取信息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规范。一些部门认识不到位,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设置缺乏统一规范,人员配备、资金等方面得不到落实,可供政府信息公开和查阅的场所建设滞后。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狭小单一,公开的内容不规范、不全面、重点不突出,利用网络等现代化信息手段进行公开做得还不够。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一体化建设有待加强。                                                   

第三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以建立完善市、乡镇、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为主线,以深化政务公开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切入点,以完善“一服务两公开”体制机制、加强“一服务两公开”服务设施建设、拓展“一服务两公开”工作领域为重点,强化信息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将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范畴,建立管理规范、功能完备、办事公开、信息共享、上下联动、运行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推进“一服务两公开”均等化、规范化、高效化,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力争在优化市场经济环境上取得新突破,在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上取得新进展,在促进政府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上取得新成效,为合山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使“一服务两公开”工作推进的进程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进程相协调,切实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对微观经济的干预,建立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提高办事效率,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的发展环境,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
        ——坚持转变职能,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切实抓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解决社会发展和民生问题,更好地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实现政府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
        ——坚持以人为本,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转变施政方式和工作作风,促进依法行政、透明行政,让人民群众更好地监督政府,更多地参与经济社会事务管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坚持统筹推进,提升政务服务的综合效应。“一服务两公开”工作体系建设,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技术性都很强的系统工程,从这一特点出发,将“一服务两公开”工作体系建设纳入合山市“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行政资源整合、社会和谐稳定建设结合起来,统筹考虑,同步推进,发挥综合效应。
        ——坚持改革创新,增强政务服务的活力。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为要求,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思维方式,改善工作方法,更新服务方式,积极探索政府部门职能权力的定位与调整,不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一服务两公开”工作机制的改革和创新。
 


第三节 主要目标
 
       按照国家对“一服务两公开”的部署,结合我市“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任务,综合考虑今后五年发展趋势、发展机遇和制约因素,提出“十二五”时期“一服务两公开”发展的主要目标:
       “十二五”时期,打造集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政务公开、便民服务、效能监察等综合服务功能的新型公共服务集合体,建立比较完善的市、乡镇、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形成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一服务两公开”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2011-2013年,进一步明确权责,完善制度,理顺“一服务两公开”管理体制机制;加强“一服务两公开”硬件和软件建设,完善服务网络,显著提高政务服务信息化和政务公开水平;加快推进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抓好市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实现全市所有的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推进“一服务两公开”工作向基层延伸,实现全市100%乡镇建立政务服务中心,100%村建立政务服务站。
         ——2014-2015年,建立健全信息技术支撑体系,实现行政审批扁平化,基本实现全市所有乡镇、村屯设立政务服务中心及政务服务站,力争全市建立市、乡镇、村三级上下联动、资源共享、运作规范、覆盖城乡的政务服务体系。
 
第四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建立健全“一服务两公开”体制机制
 
        建立和完善“一服务两公开”机构设置,加强对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公共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管理,推进“一服务两公开”的制度建设,促进“一服务两公开”有序发展。
         一、加强“一服务两公开”机构建设
        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政务服务管理机构。政务服务管理机构作为行政机构,应使用行政编制,相关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政务服务管理机构主要负责本级政务服务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指导和服务,统筹管理本级行政审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便民服务、效能监察、电子政务、公共资源交易、行政投诉等工作,以及完成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政务服务管理机构接受本级政府领导并接受上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业务指导。
         二、统一规范部门政务服务窗口管理
         建立统一的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选派、管理、考核、奖罚、晋升制度,统一规范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和投诉查处制。各部门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有培养前途的后备干部和业务骨干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
 
三、健全部门行政审批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本级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原则上整合资源设置行政审批机构,将部门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内设行政审批机构,在不改变机构隶属关系的前提下,连同审批事项、审批权限、工作人员成建制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接受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的日常管理。在部门行政审批机构的设置方式上,审批事项较多的部门单设行政审批股,并成建制进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审批事项较少的部门可将其他相关职能整合到行政审批股,增挂其他股室牌子,该内设机构中专门负责行政审批的工作人员全部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公。部门内设行政审批机构应履行在政务服务中心现场为申请人提供咨询、申请、受理、审批、制证、送达服务等职能。在规范部门内设行政审批机构设置的基础上,积极拓展行政审批机构的职能,代表本部门为人民群众提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等服务。
 
第二节 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建立完善行政审批项目的动态化管理机制、行政审批清理的常态化机制和以部门服务窗口为主导的集中审批机制,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即“审批职能集中、审批事项集中、审批人员集中”,部门所有审批职能集中到一个内设机构,部门所有审批事项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部门所有审批人员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公)。

专栏1:行政审批标准化目标

“十二五”期间,所有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统一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同一审批项目与广西各地无差别的审批标准;行政审批事项“三集中”要达到95%以上;各部门实现项目授权率100%和限时办结率100% 。

        一、实行全市统一的行政审批项目动态化管理
        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定期就本级各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研究,及时清理,实现“应减必减”。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和流程图要适时调整,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定期对本级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进行调查研究,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定期向社会公布市本级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实现与全区同级保留行政审批项目数量、名称和审批流程的统一。
         二、统一全市行政审批项目公布方式和办事指南
        市人民政府统一编制本级行政审批项目办事指南和示范文本。部门行政审批项目以及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结果,要依法在本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网站统一公布。各部门服务窗口按照“八公开”(即行政审批事项的项目名称、设立依据、申报材料、审批标准和文件、办理程序、承诺期限、收费标准及依据和窗口权限等进行公开)的要求,公布本部门负责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审批办理结果。
         三、统一规范全市行政审批流程
        全市所有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流程实行规范化管理,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防止随意扩大或缩小审批权限,各部门按照统一的审批流程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统一使用自治区开发的行政审批流程软件,优化工作流程,实时留痕、全程监督。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程序,压缩自由裁量权空间,对裁量幅度分档设限,细化标准,向社会公开。统一收费管理,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金融机构服务网点,实行“阳光收费”。
         四、实行行政审批与监督管理相分离
         按照“审批、管理、监督”相分离的原则,全面整合归并部门内部股室行政审批职能,将审批职能与监管职能相对分离,审批工作由部门内设行政审批机构全权负责,对获许可、批准的事项实施中的监督管理工作由相关业务股室负责。
 
第三节 加强“一服务两公开”服务设施和载体建设
 
       进一步完善全市各级服务设施场地标准建设,拓展政务服务功能,满足“一服务两公开”的实际需要。
         一、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
         政务服务中心是加强政务服务、实施政务公开的重要平台。市人民政府要立足当前,着眼未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政务服务中心应建立在交通便利、方便群众办事的地方。政务服务中心场地面积的确定要根据我市人口、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及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需要,能够满足履行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效能监察、社会服务等服务职能的要求,实现创建“规范、便民、高效、廉洁”一流政务服务综合平台的目标。新建设的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应能满足今后一个时期发展的需要。
         二、统一规范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
         积极拓展政务服务中心功能,打造集行政审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便民服务、效能监察、电子政务、公共资源交易、社会服务、投诉受理等为一体的综合政务服务平台,不断提高政务服务中心各项业务的集成化水平。鼓励和吸引涉及民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和公益性社会组织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开展业务。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政务服务中心要设置行政审批服务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区、便民服务区、效能监察服务区、停车服务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区等,打造功能齐全、服务一流的政务服务场所。
          三、统一政务服务中心场地外观标识
         在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主楼楼顶升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在政务服务中心单位名称的正上方悬挂统一标识,外观使用统一色调。市政务服务中心名称统一规范为“xxx 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设立的政务服务机构名称统一为“xxx 乡镇政务服务中心”。村设立的政务服务机构名称统一为“xxx 村政务服务站”。
         四、统一政务服务中心设施
         在市区设置政务服务中心交通指示牌,在主要出入口(交通要道)设置政务服务公告牌。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大厅布局、柜台样式原则上于来宾各县相对统一。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实行统一挂牌上岗。政务服务中心各部门服务窗口均应设置窗口吊牌,公告窗口部门、主要审批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承诺时限、电话号码等内容。政务服务中心要设置必要的报刊、图书阅览室及档案室等。创造条件在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置相关便民设施。
 
第四节 建立健全规范高效便民服务体系
 
       大力完善便民服务体系,创新便民服务方式,拓展便民服务功能,最大限度地方便人民群众,真正使政务服务中心成为名符其实的“一站式”便民服务中心。
         一、建立综合便民服务网络平台
         开通与全区统一的政务服务热线电话、政务服务网站、广电政务服务频道,实行与全区政务服务一个号码对外、一个网站服务、一个服务频道,业务统一管理,为群众提供集行政审批、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服务的便民服务信息。创造条件延伸提供交通出行、房产交易、法律服务、农资服务等特色便民信息服务。
         二、创新便民服务方式
         建立更加完善的政务服务系统,实现我市与自治区、全区各地政务服务业务互联互通,让广大企业和群众在本地即可办理广西区内跨区域和跨层级的审批事项。进一步拓展网上审批系统功能,推行数字身份认证和申报材料电子化,实现群众、企业网络无纸化审批。
        三、拓展便民服务内容
        因地制宜拓展便民服务内容,将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民政、人口与计划生育、农村经济服务、财政惠农政策服务、法律咨询与援助服务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便民服务事项,纳入市、乡两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创造条件将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检验、检测、评估、论证等服务事项纳入各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第五节 加快基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在完善市政务服务体系基础上,推动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加快建立乡镇、村两级政务服务网络,实现“一服务两公开”在市、乡镇、村三级全覆盖。
         一、统一规范建立乡镇政务服务中心
     各乡镇设立政务服务中心,将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林业、文化广播、民政事务、劳动保障、农业技术推广、水产畜牧兽医、农业机械、村镇规划建设、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等职责的单位,以及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地方税务所、工商行政管理所、国土资源管理所等单位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统一纳入乡镇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提高办事效率,规范基层办事,方便人民群众办事。将“政务服务及电子监察”专线铺设到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形成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和政务服务行为视频监察双重监督管理。
         二、加快推进村级政务服务站建设
        结合全区推进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推进村级政务服务站建设,已建设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行政村要整合资源建立村级政务服务站,促进基层公共服务资源的共建共享,形成综合、系统、运行有效的政务服务网络,力争尽快实现政务服务城乡全覆盖。

 专栏2:基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目标

到2013 年,全市100%乡镇建立政务服务中心,100%的行政村建立政务服务站,实现市、乡镇、村三级联网。到2015 年,全面形成市、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和村政务服务站与自治区五级联网的政务服务全覆盖网络。

        三、规范基层政务服务模式
        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和村政务服务站按照“六个一”的服务模式,统一提供规范的政务服务。即对群众需要办理、咨询和服务的事项,实行“一个大厅”对外,“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财政补贴资金“一卡式”发放,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结,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票制”收缴。
         四、统一规范办理事项
        乡镇政务服务中心或村政务服务站办理类事项要包括户政管理、婚姻登记、出生证明、婚育证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五保户供养、城乡低保、工商登记、土地管理、涉农补贴发放等;咨询类事项要包括农业科技咨询、劳务市场信息咨询、法律咨询、农民负担监督咨询、涉农税收政策咨询等,建立市、乡镇、村互联互通的政务服务绿色通道,完善市、乡镇、村三级扁平化政务服务体系。
 
第六节 建立健全投资服务系统
 
        建立健全重大项目联合审批机制、并联审批机制、跟踪服务机制、协调督办机制,完善各类投资服务咨询系统和平台,为企业和投资者提供系统、专业的投资服务。
          一、建立健全重大项目联合审批机制
         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建立重大项目联合审批窗口,由发改、经贸、国土、建设、环保、水利、消防、地震、气象、招商等有关部门组成。对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窗口单位现场勘查的,由牵头责任部门组织实施联合勘查;对需要相关单位联合论证的,由牵头责任部门组织联审会议,对项目进行审查,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二、建立行政审批并联审批机制
         按照“一门受理、服务前移、并联审批、快速办理”原则,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并联机制,凡审批事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原则上都实行并联审批,并执行主办部门牵头负责制。统一使用自治区开发的并联审批软件,优化项目的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三、实行项目全程审批跟踪服务机制
         对影响全局的重大产业项目,牵头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联系沟通各审批部门以及项目业主,全程跟踪落实项目审批事项。
         四、建立互动式投资资讯平台
        充分发挥政务服务资源优势,向企业和投资者宣传有关政务服务方面的政策法规,提供系统、专业的政务咨询、投资资讯、商机配对、信息交流等投资服务。
         五、建立投资资源数据库
         整合全市项目资源,对全市的招商项目资源统一建立项目数据库、政策数据库、资源数据库,实现统一发布、查询和资源共享,帮助境内外投资者快速寻找投资场所、合作伙伴和商业机会。
 
第七节 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
 
       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载体,丰富公开形式,增强公开实效,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努力构建“阳光政府”。
         一、大力推进决策公开
         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健全重大事项决策规则和程序,逐步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凡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要实行预公开制度和听证制度,广泛听取意见,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意见征集、采纳情况。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
         建立行政执法主体及其职权公开的长效机制,依法核准和公告行政执法主体及其职权、执法依据,将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编制职权目录和反映各项行政执法职权运行全过程的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开。严格设定自由裁量权行使程序,合理设定裁量幅度,细化标准,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公开。
         三、积极推进内部公开
        积极探索机关干部职工参与机关建设和管理的有效途径,建立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监控制约机制,加强内部监督,防止少数人或个人滥用权力。加大干部选拔任用、机关预决算、政府采购、基建工程、资产状况等公开力度,既要公开结果,也要公开过程。
         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办法,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健全政府网站体系,优化公开载体,扩大公开信息量。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建立社会热点跟踪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答复机制。建立健全预算公开制度,完善预算管理制度,重点公开政府公共支出、法定支出、民生支出预算和执行情况,创造条件让群众有效监督政府。加大预算信息公开力度,逐步扩大预算公开的范围,增加预算公开内容,积极推动部门预算公开。加强市 “一中心两馆”(即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窗口建设,方便人民群众查阅及获取政府信息。
         五、拓宽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领域
         加大教育、医疗、供水、供电、电信、金融、农资、社保、就业等公共领域的办事公开力度,完善公共价格听证、咨询等制度,公开服务及收费项目的内容、依据、标准等,提高服务水平。创造条件将相关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市、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方便人民群众。
         六、巩固和深化基层政务公开
         建立乡镇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互动机制,重点公开中央强农惠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集体资产管理、征地补偿、涉农补贴、救灾救助资金管理使用的标准、程序和结果等。扩大基层办事公开的范围,规范办事公开目录和指南,推进办事公开进农村、进社区。
         七、推进公共资源“阳光交易”
         市人民政府要设立本级政府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范土地交易市场、有形建筑市场、产权交易市场、政府采购市场和药品采购市场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统一集中管理,逐步拓展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实施范围。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监督管理,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网络建设。完善监督管理体制和制度体系,探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政务服务中心合并的一体化管理模式,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统一进场交易、统一进行管理、统一接受监督”。加强公共资源交易过程和结果的公开,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纳入统一的“政务服务与电子监察专网”,打造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监督网络,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
 
第八节 加强“一服务两公开”行政效能监察
 
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平台建设,明确市、乡镇两级行政效能投诉机构,建立健全电子监察管理体系。
         一、建立健全行政效能监察机构
         充分发挥行政效能监察室的作用,进一步充实监察机关的行政效能监察室人员配置,并成建制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行使职权,在市、乡镇两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本级政府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二、建立健全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管理体制
        将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延伸到乡镇政务服务中心,乡镇政务服务中心设置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或监督岗位,建立与自治区相联配套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电子监察体系。
         三、建立完善行政效能监察制度体系
         健全“一服务两公开”“三项制度”(即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的实施办法与配套措施,将“三项制度”的基本要求落实到“一服务两公开”的各个工作岗位、各个工作环节。制定完善行政效能监察相关制度,明确行政效能的职能以及履行职责的权限。完善电子监察和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的联席会议制度。创新行政效能监察方式,完善政务服务问责机制。
         四、充分利用行政效能监察结果
         把“一服务两公开”工作纳入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行政机关绩效考核范围,细化考核评估标准,将行政效能监察结果作为考核各级各部门和领导班子的依据。
 
第九节 推进“一服务两公开”信息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建立“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总体规划和标准化框架,建设统一、共享的应用系统平台;打造安全、便捷、高速高效的“一服务两公开”信息技术支撑体系。
         一、建立标准化框架体系
         建立与自治区统一的“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标准框架体系,包括建立标准化软件系统平台、标准化数据交换接口和标准化系统操作规范,推动政府管理方式、服务方式、工作方式的转变。
         二、建设安全、高速的网络服务平台
        按照“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的原则,在完善安全保障支撑的基础之上,搭建覆盖全市的“一服务两公开”基础网络平台,实现各地网络的高速互联互通。到2015 年,实现与来宾市、县、乡镇、村四级“一服务两公开”网络体系建设。
         三、构建统一共享、多网融合的软件系统平台
         建立与自治区统一的“一服务两公开”应用软件平台,建设并联审批系统、电子监察系统、协调自动化办公系统、绩效考评系统、政务门户网站系统、政务服务导引系统、网上预报预审系统等应用系统。在遵循统一接口规范和数据交换格式的前提下,搭建数据交换与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安全数据交换与共享、统一权限管理、信息资源与数据安全管理,消除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实现互联互通。到2015 年,基本建成覆盖市、县(市、区)的“一服务两公开”应用体系,并将应用体系逐步向乡镇、村两级延伸。
         四、搭建远程电子监察管理系统
        在统一的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基础之上,充分整合全市政务服务中心的信息资源和共享的监察数据,建设基于数据日志和视频监控的远程电子监察系统,以信息化手段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监察网络化。
         五、打造领导决策参考分析平台
         统一使用自治区研发的专门的决策参考分析软件,运用软件抓取相关数据进行分析,为政府及时提供各种统计分析和决策支持的信息数据。

 专栏3:信息技术支撑平台建设

一体系:建立与自治区统一的“一服务两公开”标准化框架体系,包括建立标准化软件系统平台、标准化数据交换接口和标准化系统操作规范。一网络:建设市(县)、乡镇、村四级“一服务两公开”网络,实现各地网络的高速互联互通。三系统:构建统一共享、多网融合的软件应用系统、远程电子监控管理系统和决策参考分析系统。

第十节 加强“一服务两公开”人才队伍建设
 
        加快实施“一服务两公开”人才培养和引进战略,不断壮大人才队伍,提高人才素质,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作风硬、服务优的“一服务两公开”人才队伍。
         一、培育壮大 “一服务两公开”人才队伍
         把一批政治素质高、具有较强行政审批管理能力的年轻干部充实到市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创新政务服务干部选用任用制度,培养壮大“一服务两公开”人才管理队伍。优化“一服务两公开”人才结构,形成一支有不同专业结构、年龄梯次结构的人才队伍。建立选派新录用公务员到政务服务中心锻炼的制度,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成为增强干部群众观念、优化工作作风的重要基地。
         二、实施“一服务两公开”培训工程
         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根本,以能力建设为重点,抓好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一服务两公开”人才队伍依法行政、服务群众的本领。将“一服务两公开”的知识理论和业务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利用党校、行政学院以及大中专院校的资源开展培训。通过各种培训,造就一批政治素质高、服务意识好、工作作风实、业务能力强、群众公认的“一服务两公开”人才队伍。
         三、创新考核和激励机制
         制定“一服务两公开”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将考核评定结果作为奖惩或者晋职、降职的重要依据,对表现优秀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各部门要关心和支持政务服务工作,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对部门窗口工作人员予以适当倾斜,把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培养后备干部和锻炼年轻干部的基地,营造“一服务两公开”优秀工作人员发展的良好环境。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一、 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各部门要提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充分认识“一服务两公开”建设的重大意义,增强为加快 “建设‘富、强、美’工业园林城市”提供全面、高效服务的观念,坚持执政为民,高度重视并全力支持配合做好这项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推进制度创新的重要工作。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全面加强对“一服务两公开”建设的统一领导与组织协调,行政首长要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各部门要成立“一服务两公开”领导小组和相应的综合协调管理机构,明确各部门的分工和责任,对重大事项进行统一部署和综合决策,协调各地区、各部门间的行动,统筹解决“一服务两公开”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建立“一服务两公开”建设目标责任制,将“一服务两公开”建设任务指标逐级分解、落实,实行定期考核,确保责任落实、措施到位。
         三、健全管理,强化监督
        市、乡两级“一服务两公开”管理机构要依据政府授权,对本级行政审批、行政服务、行政处罚、行政事业收费、政府信息公开以及相关配套服务事务进行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并提供综合服务。市“一服务两公开”管理机构要对全市各级“一服务两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评比。市监察机关要加强对“一服务两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体制机制建设、部门应进必进、工作流程设计和安排、工作运作等进行全程的监督,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进“一服务两公开”建设。
         四、加强评估,依法推进
        市“一服务两公开”“十二五”规划要报本级政府审议通过后实施,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年度检查和规划的中期评估,查找问题,总结经验,采取措施,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
        五、加大投入,夯实基础
        市政府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一服务两公开”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制定、完善、推行有利于“一服务两公开”建设的财政、土地等政策,为重点项目工程实施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市政府将“一服务两公开”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土地作为公共财政预算安排和土地开发使用的优先项目,在本级政府的财政支出预算和土地使用规划中予以优先安排。市财政每年安排“一服务两公开”专项经费,逐步解决“一服务两公开”建设问题。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相关领域的专项资金支持市、乡镇两级的“一服务两公开”建设。要统筹安排各项基层建设资金,集中用于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和村政务服务站建设,解决建设经费、办公场地和人员配备等问题。
         六、完善制度,强化考评
        要推进以公共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政府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制度,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一服务两公开”绩效考评体系,并依据“一服务两公开”建设发展和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进行调整和完善。要强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参与和监督,增强考评工作透明度,加大群众满意度在考评评价中的比重。建立健全激励和问责机制,将“一服务两公开”绩效考评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对工作落实到位、社会满意度高的地区和部门要予以奖励,推动“一服务两公开”深入开展。
        七、广泛宣传,形成合力
       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一服务两公开”建设的舆论宣传,及时宣传报道先进典型,营造政务服务文化氛围,使“一服务两公开”建设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和舆论、群众监督的焦点,形成推进“一服务两公开”建设的良好氛围。
 
第二节 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
 
“十二五”时期要把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实施规划的重要载体,全面提高全市“一服务两公开”的服务水平。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主要为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的建设。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市政府集中面向群众、面向基层的新型服务场所,要统筹本地实际情况,全面推进政务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和企业办事的需要。发改、规划、国土、住建、财政等部门要大力支持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在项目规划立项、场地建设、土地供应、建设经费、配套设施等方面予以保障。各地政务服务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由各级政府列入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中统筹安排,作为各级统筹推进的建设项目。乡镇、村的项目设资金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附件:1.合山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十二 五”规划重大项目规划表

    合山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十二五”规划重大项目表
    
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新建、扩建、改建)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万元)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计划投资(万元) 项目     业主 主导形式(政府主导、市场主导) 备注
2011年 “十二五”期间
合山市 市政务服务中心场地标准化建设项目(政务服务综合楼)、电子政务信息平台建设项目 新建或改建 政务服务综合楼(2000平方米)其中内设:行政审批区(约1500平方米)、联合审批区(100平方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区(200平方米)、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区(100平方米)、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区(100平方米)、商务服务区(100平方米) 400 2011 2012 0 400 市人民
政 府
政府、市场主导相结合 根据自治区、来宾市“十二五”规划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场地标准化建设要求确定场地建设面积
 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场地标准化建设项目、网络建设项目 新建 3个乡镇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中心建设内容包括:行政审批服务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区、公开查阅服务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办公区、便民服务区、政务服务专线网络 150 2012 2015 0 150 市人民
政 府
政府、市场主导相结合 根据自治区、来宾市“十二五”规划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场地标准化建设要求确定场地建设面积
村(社区)政务服务中心场地标准化建设项目、网络建设 新建或改建 30个村屯(社区),面积80平方米。中心建设内容包括:公开查阅服务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办公区、便民服务区、政务服务专线网络 240 2012 2015 0 240 市人民
政 府
政府、市场主导相结合 根据自治区、来宾市“十二五”规划村、社区级政务服务中心场地标准化建设要求确定场地建设面积


 
2.合山市四级联网工程计划目标表

合山市四级联网工程计划目标表

 

 

建立政务服务中心目标

具体乡镇(街道)名称

                            

 

 

 

 

 

 

2011

20%

合山市岭南镇

 

里兰村、溯河村

2012

100%

合山市岭南镇

城中区、城北区、岭南村、思光村、石村、古城村、古樟村、里仰村

 

 

合山市北泗乡

(北泗街)

屯山村、古邦村、云堡村、瀑泉村、古楼村、文定村、北泗村、在勤村、六龙村、东亭

 

 

合山市河里乡

(河里街)

洛满村、河里村、环山村、怀集村、仁义村、马安村

 

 

合山市河里乡

(河里街)

甘林村、五塘村、长模村、羊樟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