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案件管理推动北京检察执法规范化
来源:法制网 更新时间:2012-09-04

 记者 李恩树

  “央视大火案”、“亿霖木业案”、“黄光裕案”…… 近年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下简称“北京市检二分院”)办理的诸多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在社会备受关注的案件,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如何做到在大案要案上不出瑕疵,这得益于北京市检二分院日常的执法规范化建设。

  9月3日,走进北京市检二分院的案件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案管办”),记者注意到,办公桌上的桌牌按照“批捕案件”、“公诉案件”、“二审案件”分类清楚,桌上的电脑则可以随时对录入的案件进行监督审查。

  如今,这里已经成为“激发二分院队伍活力的新引擎,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新动力”。

  2006年,北京市检察机关统一设计研发了规范执法办案活动的办案软件系统、案件管理评估系统、数据库支撑系统和运维保障系统,建成了集中布局运行模式的案管系统,在全国率先实现了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信息化。

  仅近四年,29万余起案件均实现了网上录入、网上办理、网上监督、网上考核,没有发生一起错案和瑕疵案件。

  北京市检二分院专职检委会委员宋毅介绍说,利用案件管理办公室信息系统,可以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规范案件办理程序,统一实现执法流程网上管理,实现执法活动网上监督,实现执法质量网上考核。

  “我们通过深入开展调研、总结办案经验,在对相关制度规范进行认真梳理的基础上,及时出台相关执法规范性文件,在全市率先成立了案管办。”北京市检二分院检察长卢希说,通过“流程监督与实体监督并行、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并重、事中监督与事后监督并列”,实现案件科学管理推进执法规划法的信息化、全程化、精细化、实时化、公开化。

  北京市检二分院进而明确了案管办的基本职能定位——管理、监督、参谋、服务于一体。

  有了案管办的统一协调,案件流程也清晰明了:案管办统一受理案件,再统一网上录入信息,通知业务部门领案,部门进行分案,承办人办案,再加上必要的风险评估,若是疑难案件要提交检委会讨论决定,承办人结案归档,最后对案件质量进行ABCD的分级考评。对此,检察长卢希介绍说,案件管理还向风险管理延伸,使案管工作成为一道“风险防火墙”。

  此外,北京市检二分院在办案中总结出“情感贴近法”、“倾听疏导法”等九种矛盾化解方法,归纳出“同步说理”、“文书说理”等七种释法说理模式,提升执法公信力。一位涉案当事人通过和检察官的近距离接触,放下了心中的芥蒂,感慨地说:“他们(检察官)像亲人一样,我都不好意思犟嘴提条件。”

  随着案管办的工作推进,检察业务管理由分散走向集约。卢希介绍说,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实现了“四个转变”—— 由业务部门分散管理向专门机构统一管理转变、由个案监督向宏观监督与个案监督并重转变、由事后监督向事中监督与事后监督并重转变、由对案监督向对案监督与对人监督结合转变。

  据悉,北京市检二分院自案管机构成立以来,共统一收案1200余件,对1100余件案件进行严格考评,通过监督管理,有效避免了20余起案件出现办理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