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受 河南省消防总队 的委托,就信息化综合集成、灭火救援指挥系统及指挥中心建设、GPS车辆指挥调度及管理系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信息化综合集成、灭火救援指挥系统及指挥中心建设、GPS车辆指挥调度及管理系统
(2)标段划分:
A标段:河南省消防总队信息化综合集成项目
B标段:河南省消防总队灭火救援指挥系统及指挥中心建设
C标段:河南省消防总队GPS车辆指挥调度及管理系统
(3)招标范围:
A标段:河南省消防总队、全省18个支队及大(中)队音视频综合集成。
B标段:河南省消防总队灭火救援指挥系统及指挥中心建设、全省18个支队消防接处警子系统及各级指挥中心(通信室)建设。
C标段:河南省消防总队、18个支队及大(中)队GPS车辆指挥调度及管理系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A标段:
1)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以上(含)资质,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3)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类似项目(包括音视频通信设备、计算机设备或网络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集成等)200万元以上案例合同3份或500万元以上案例合同1份。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两年财务状况处于连续盈利状态;最近三年内,在政府采购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记录;具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投标人选用的图像、语音综合集成部分的关键设备须符合公安部消防局《全国消防部队信息化综合集成方案》中有关关键设备统一选型的要求;关键设备外的指挥视频终端、录播服务器、电视墙终端等需与关键设备实现互联互通互操作;选用的监控产品必须满足《全国消防部队信息化综合集成方案》的兼容性要求。
6) 投标人必须为所投主要货物(包括图像、语音关键设备及监控设备)的制造商或经其合法授权的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专项授权书的代理商。
7) 投标人拟组建的项目实施团队中高级项目经理在3人及以上,技术实施人员在20人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高级项目经理及实施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出具项目实施经历的证明文件(提供高级项目经理证书、技术人员水平资格证明、以往类似成功案例项目施工授权书和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中标单位的高级项目经理证书在项目实施期间的前6个月由建设单位统一存放。
8) 投标人须提供本地化技术服务人员在10人及以上,在河南省消防总队提供专人3年驻场保障服务的人员至少2人。
9)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B标段:
1)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以上(含)资质,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3) 投标人提供最近三年内类似项目(包括消防接处警或三台合一或应急指挥调度系统项目)200万元以上合同2份,或消防部队一体化灭火救援系统项目的成功案例的合同。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两年财务状况处于连续盈利状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最近三年内,在政府采购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记录;具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投标人必须为所投主要货物(包括数字程控调度机、服务器、网络设备主要核心设备)的制造商或经其合法授权的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专项授权书代理商。
6) 投标人拟组建的项目实施团队中高级项目经理在3人及以上,技术实施人员在20人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高级项目经理及实施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出具项目实施经历的证明文件(提供高级项目经理证书、技术人员水平资格证明、以往类似成功案例项目施工授权书和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中标单位的高级项目经理证书在项目实施期间的前6个月由建设单位统一存放。
7) 投标人须提供本地化技术服务人员在10人及以上,在河南消防总队提供专人3年驻场保障服务的人员至少2人。
8)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C标段:
1)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
3) 投标人提供同类业绩200万元以上的案例合同1份或业绩100万元以上的案例合同2份或20份以上案例合同。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两年财务状况处于连续盈利状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最近三年内,在政府采购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记录;具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所投GPS设备的制造商注册资金500万以上,且从事GPS设备生产的年限6年及以上。所投GPS车载设备必须具备入网许可证、防爆合格证、3C强制认证。
6) 投标人须从事GPS行业的年限3年以上。如投标人为经销商,必须经制造商合法授权,并具有制造商针对本次招标项目专项授权书。
7)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9 月7日至 2012 年 9 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时3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109号黄河勘测规划设计院院内西楼黄河水利工程交易中心3楼302室报名。
4.2 报名须持:
1)A标段:报名时请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以上(含)资质证书、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以往案例合同(出示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B标段:报名时请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以上(含)资质证书、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以往案例合同(出示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C标段:报名时请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往案例合同、被委托人身份证(出示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2 年 9 月 7日至 2012年 9月 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时3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109号黄河勘测规划设计院院内西楼黄河水利工程交易中心3楼302室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年9月28日9 时,地点为郑州市金水区福元路158号省消防总队十二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等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消防总队
地 址:郑州市福元路158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冯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 0371-66028587 66028583(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