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海南省的“科学规划年”“项目建设年”和治理“庸懒散贪”问题起始年,也是海口市5年作风建设的第一年。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提高行政效能。海口出台“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定”,努力使海口成为全国行政审批事项最少、审批环节最省、审批时限最短、审批流程最优的城市之一,为加快建设“四宜三养”最精最美省会城市创造一流的政务环境。
精简行政审批事项 逐步向区镇放权
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该合并的合并,该转移的转移,力争行政审批事项在现有的基础上大幅减少。能通过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解决的事项,不再实施行政审批;能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达到管理目的的事项,取消事前行政许可。
根据不同层级政府职能定位,除项目投资、企业设立等经济建设类行政审批权限留驻市级外,其它的要中心下沉,逐步向区、镇放权。同时,除法律、法规规定或依法须报国家相关部门审批核准的项目外,“十二五”期间逐步取消对自然人和非公有制企业自主投资、自主决策、自负盈亏项目的投资审批;取消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相关从业、资质类审批,全部交由行业组织自律管理。取消政府组织的针对企业和建设项目的评优、评级、评比事项。
归并审批职能 减少审批环节
实行“三集中、两到位”,归并刑侦审批职能,即同一审批权限向一名分管领导集中,严禁多人审批。行政审批办向市(区)政府服务中心集中,除街道、镇派出机构经批准就近审批外,所有行政审批工作一律在中心完成,严禁“体外循环、两头受理”。
审批流程应按受理、审核、决定、发证的程序实行流程再造,大幅精简内部审批环节,改变环节过多、手续复杂、多头审批、效率低下等状况。对海口具有终审权的审批项目,市、区要实行统一流程,不得重复审批。同一审批事项在同级政府部门存在多个审批环节的,原则上取消中间环节,改为由终审部门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
实施“一审一核、现场办结”
如向同一个部门重复提交的审批申请材料,坚决予以取消。对于需要申请人出具中介机构或第三方提供的材料,凡无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坚决予以取消。实施“一审一核、现场办结”,提高市(区)政府服务中心的现场办结率,即办件审批事项要达到进驻市(区)政府服务中心项目总数的50%以上。
《决定》要求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在优化审批流程、简化申报材料的基础上,对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时限大幅压缩,并向社会公开承诺。对重大投资项目、重点工程开通审批“绿色通道”,实现实际办结时间比承诺办结实现缩短30%以上。
推进“并联”及网上审批
打破部门间界限,取消前置审批条件约束,建立政府部门间审批事项并联、审批事项与项目前期工作并联的审批机制。如拓宽建设项目并联审批范围,在项目立项、规划选址、开工建设、竣工验收等环节上开展并联审批。同时,凡在海口行政区域内投资的涉及两个部门以上分别实施的前置行政许可的企业,在登记实施企业市场准入前置事项时,相关部门要实施并联审批,按“一窗受理,通告相关,协同审批,时限办结,统一发照”的工作流程运作。
建立完善跨部门统一互联的“一网式”信息化电子政务平台,成立网上审批专职小组。按“平台现行,由易到难,连环推进”的思路,建立审批业务信息共享和部门间网上协同办理的审批机制。
限时办理:规范政务中心运行
根据不同审批事项确定不同审批时限。由授权窗口工作人员审批的,随到随办。由部门分管领导审批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由部门“一把手”或集体研究审批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由市政府或上级报省、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8个工作日内上报合格的审批材料。实行联合办审批的,由市(区)政府服务中心统一协调,10个工作日内办结。承诺的办结时限包括所有办事环节时间(不含审批、公告、勘察等时间),必须确保服务对象在得到承诺最后一天前领到相关证件。
以票控费:完善问政海口等监督平台
对全市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及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审查,严格收费标准,杜绝弹性收费。全面实行电脑开票,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机与行政审批相关联的服务性收费须用电脑开具一般缴款书。进驻市(区)政府服务中心的个别部门因工作特殊性确需手开票的,经市(区)政府服务中心和财政部门共同认定后方可使用手工专用票据和定额票据。
完善以政府门户网、“问政海口”、政务服务热线等平台,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暗访机制,不定期地对行政审批管理、市(区)政府服务中心运行情况开展检查。对当中不规范、滥用权力、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进行暗访和查处。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严格行政审批问责制。(记者谢舒 实习生胡晓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