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层国税系统政务公开的思考
来源:抚州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2-09-20

 


    《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正式出台,《意见》凝聚着党中央、国务院对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的亲切关怀,为建设幸福抚州的美好未来注入了强大动力。
 
    推行政务公开,是保障纳税人知情权、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转变机关作风的重要举措,是加强民主监督、规范税务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重要手段,也是打造“阳光国税”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布实施,将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进一步升级。近年来,基层国税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笔者就如何加强和完善基层国税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一、推行政务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领导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不足,认为国税机关只要业务上依法办事,作风上清正廉洁,“带好队,收好税”就行了,公开不公开无伤大雅。对需要公开的事项定性不准确,存在着“三不清”问题:一是对内公开与对外公开的范围不清;二是主动公开的信息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判别不清;三是公开事项与保密事项的界限不清。
 
    (二)公开审批不规范。一是主体不固定。公开的具体事务责任主体落实不到个人,以部门为主体,容易造成前后工作缺乏连贯性;二是公开不及时。时效性不能完全保证,“事后补”、“走形式”的现象仍然存在;三是过程不完整。没有严格按照“事前公开—决策公开—结果公开”的基本程序进行;四是内容不全面。重事权公开,轻财权、物权、人权监督公开,只公开一些程序性要求,回避实质性事项,“避重就轻”“蜻蜓点水”现象仍然存在。
 
    (三)公开监督不到位。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牵头单位办公室或监察室,除对各项内容进行保密性审查外,对内容的真实性审查无从下手,难以独立承担审核的重任。公开过窄,不利于权力制约,保障纳税人知情权,公开过广,涉及面太宽,也容易造成 “冗余”信息过多,降低工作效率。
 
    (四)公开形式单一。目前,税务政务公开对外主要通过政务公开栏、发放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实现,公开的面窄、信息量少且不便公众查阅。而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尽管方便快捷,但由于使用成本高,在基层税务机关很少采用,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税务政务公开的深入开展。    

    (五)公开机制不健全。在实践中政务公开多头管理,职责界限模糊,各环节之间联系松散、配合不力,推诿扯皮的现象时有发生。相关配套制度也不够完善,如没有出台操作规程、审核公示、考核评价制度等,而责任追究,因没有相应的法律支撑,在实际中常常流于形式,有碍政务公开工作的进一步深化。

    二、完善基层国税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一)思想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教育宣传力度,提高全系统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增强对政务公开的理解。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为推行政务公开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定期召开监督小组会议、研究工作,审批公开重大事项,推动工作进程,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分工协调,完善运行机制。围绕如何解决“由谁公开,公开什么,怎样公开”的问题,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和程序:即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各业务部门根据职责范围具体办理相关事宜的公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检查;上级税务机关要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及时帮助解决有关问题,下级税务机关要定期向上级机关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正常化管理轨道。

    (三)创新形式,增强公开实效。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咨询窗口的服务功能,并积极利用板报、培训班、宣传册等来补充政务公开,更加快捷地为纳税人服务。对重大信息,通过新闻发布和邀请采访等公众易于接收的形式公开;对有变动的新政策、规定等,可以定期用专栏、专版的形式在媒体上刊登,提高公开效应。充分利用内外网站,配置专人负责,全力开发网站的各项服务功能,实现纳税人网上信息查询和与税务机关的网上对话。还可利用电子触摸屏、户内户外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等进行公开。
 
    (四)健全制度,实现长效运行。一是建立审核制度。所有公开的内容必须经过事前严格审核,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公开的范围。二是建立公示制度。在决定和办理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时,应当在正式决定或办理之前将初步方案公布于众,充分听取意见后,再予以正式实施。三是建立评议制度。定期开展民主评议活动,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四是建立考核和追究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和干部的目标管理和岗位职责中,严格考核奖惩,并将政务公开工作应承担的责任纳入行政问责范围,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深入持久开展。
 
    (五)强化培训,打造专业队伍。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要求。综合学习经济管理、法律、信息技术等专业知识,切实增强业务能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队伍。
 
(作者单位:宜黄县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