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民政厅下大力做好“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
来源:民政部 更新时间:2012-04-14

今年4月份以来,甘肃省民政厅根据省政府和民政部的要求,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协助和指导下,将做好“十一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争取尽可能多的民政事业建设项目进入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大盘子,作为关乎今后一个时期民政工作成败的一件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专门研究,精心组织,明确责任,下大气力,用心落实,使甘肃“十一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目前民政主要方面的工作已列入全省“十一五”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送审稿)。这种情况在历次政府编制五年规划中是首次。

 

一、科学决策,保证规划编制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415,新组成的厅领导班子在动员和部署厅机关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时,厅党组书记、厅长梁国安提出要以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推动甘肃民政工作整体上水平,力争一二项重点工作在全国创一流水平。当前甘肃民政事业正处在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编制和实施好“十一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履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民政工作宗旨的重要体现,对于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更好地为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服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求全省民政系统高度重视“十一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切实抓紧抓好。随后,全厅各处室局和各直属单位按照党组的安排,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分析现状、找出差距、找准症结、理清思路、明确目标,把全厅干部职工思想认识统一到如何加快全省民政事业上来。在学习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厅党组把学习五中全会精神同谋划“十一五”结合起来,同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统一认识结合起来;同回顾总结“十五”,探索民政事业发展规律,创新发展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结合起来,进一步研究了“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要求全省民政系统一定要求真务实,切实加强领导,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发扬民主,以科学的态度做好规划编制工作。为此,厅党组确定8910三个月为厅机关调研月。在厅领导带头深入基层调研中,又提出了编制甘肃省民政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具体要求。

 

一是加强研究,理清发展思路。全面深入分析我省民政事业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准确把握所处发展阶段和前进方向,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加强对全局性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的前瞻研究,抓住主要矛盾、突出问题,把握好民政事业长远发展的关键环节,形成新的发展思路。

 

二是发扬民主,提高社会参与度。增加规划编制的透明度,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特别要注意吸收不同意见和观点。说实话、办实事、出实招、见实效。科学确定发展规模,以项目和政策支撑民政事业“十一五”发展。

 

三是衔接协调,形成合力。不仅注意规划、政策、制度之间的衔接协调,也要注意部门与部门、上面与下面之间的衔接协调,要与民政部、省发改委和各市州密切协作,积极主动地做好规划衔接工作。

 

四是突出重点,提高针对性。克服面面俱到、针对性不强、难以解决问题的弊病。突出重点,有所为、有所不为。找准薄弱点,提出民政部和各级政府投资扶持的重点,使规划能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五是强化深度,增强可操作性。要有一些预期性、导向性的指标。深入研究与提高人民生活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密切相关的指标。同时要研究提出一些有约束力、能检查可评估的指标。规范程序,形成科学和民主的编制制度,保证规划框架与民政部、省总体规划框架相一致。

 

厅党组的科学决策保证了规划编制工作沿着科学轨道顺利进行。

 

二、认清形势,保证规划编制立足于可靠基础和科学预测的基础上

    梁国安厅长反复强调,正确判断当前民政事业改革和发展面临的形势,准确定位,是编制好“十一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前提和重要环节。为此,省厅花很大精力分析现状、认清形势。通过实地深入考察、与基层广泛座谈、厅里组织多种形式的编制规划分析会,上下明确认识到,今后五年,民政事业发展将处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黄金发展期”和“矛盾凸显期”相互交错的宏观背景之中。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断推进,新的宏观环境和体制条件将十分有利于民政事业的快速发展。同时,对于经济社会某些方面不协调的状况,如果不从统筹发展的战略高度给予正视和解决,就可能使矛盾进一步凸显并影响民政事业发展的整体进程。

 

在面临发展机遇方面:一是民政事业的战略地位将显著提高。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要求,人的全面发展被融入发展战略和发展实践的核心,民政事业发展将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和支持。二是发展民政事业的制度保障将更加有力。政府职能将逐步从“经济建设型”转向“公共服务型”,从而有力地加强政府对民政事业发展的统筹管理。三是发展民政事业的物质基础将更加雄厚。全省经济已保持20多年的较高速度增长势头,经济发展成果将为民政事业发展创造比以前更牢靠的资源条件。四是民政事业的改革动力将得到更大激发。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必将深刻触动和转变传统的民政事业发展观念,进一步推动民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为民政事业的发展拓宽途径。五是社会发展的人文环境将更加有利民政事业发展。人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政治参与和社会参与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使营造和谐社会的主体内在力量将得到更加充分的释放,使民政工作“稳定器”和“调节器”的功能得到更加充分体现。

 

 

 

 在面临挑战方面:一是民政事业发展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需求之间的矛盾突出。由于甘肃民政事业基础设施建设落后,民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严重匮乏。造成福利院、敬老院、精神病院、救助站、光荣院、优抚医院、军供站等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数量不足,条件简陋,不能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二是财政投入近期内不会有大幅度的增长,因而对民政事业的发展和部分民政工作形成制约。一部分市、县民政部门工作经费不落实,办公装备陈旧,机构和人员编制与民政工作承担的任务不适应,特别是基层民政工作任务重,只加任务不加人员和机构,导致力不从心,工作任务落实难。三是缩小城乡公共服务之间差距的任务十分艰巨。甘肃是个农业省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71.4%,而社会事业公共资源主要集中于人口占少数的城市,农村社会事业极其落后,实现公平、公正的社会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目标日益紧迫,基层组织建设的任务更加艰巨。四是解决民政事业投入不足的任务繁重。投资于民政事业的资金有限,又缺乏民政事业财政资金稳步增长机制,以及未建立起完善的民政事业多渠道筹资机制,民政事业投入尚难以得到必要的保证。这将影响到民政事业发展总体目标的实现。五是民政工作创新及探索社会福利社会化路子的工作还须加强,民政部门的工作职能、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的转变还不到位,与新时期形势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

 

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全厅及市县民政部门形成了一个共识:今后五年全省民政事业发展的有利条件占主导地位,只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牢牢把握机遇,以人一之我十之,人十之我百之的拼搏精神,采取正确的政策和措施,极力争取方方面面的支持,民政事业发展水平必将全面提高。

 

三、主动衔接,保证将民政事业纳入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

针对历年来民政事业挤不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大盘子的情况,编制工作一开始,省厅积极与省发改委联系,诚请发改委给予具体指导。一是主动登门向省发改委介绍民政事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介绍民政工作多元性、社会性、群众性特点,以情感人。除计划财务处的同志多次到发改委汇报外,低保处、优抚安置局、救灾救济处、信息中心负责人也先后到发改委说明有关情况。在衔接协调中,以甘民函[2005]21号文向省发改委提出了《关于增补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项目》的函;以甘民函[2005]22号文向省发改委提出了《甘肃省“十一五”就业和社会保障规划》的意见建议以甘民计函[2005]20号文向省发改委提出了《关于民政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意见》的函;以甘民发[2005]61号文向省发改委提出了《关于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纳入省社会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请示》;以甘民计函[2005]40号文向省发改委提出了《关于社区建设纳入甘肃省“十一五”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的函。信息中心负责人向省发改委作了民政信息化建设的专题汇报,阐明了建立甘肃省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并依托此系统构建民政网络信息平台,建立包括救灾救济、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等多项民政社会救助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二是认真编制好民政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以文感人。在编制《甘肃省民政事业 “十一五” 发展规划》中,厅领导给予了有力支持。计划财务处牵头,有关处室局积极配合,对“十五”期间民政事业的回顾和存在的问题作了大量的调查核实和准确定性,对“十一五”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建设目标、主要任务、政策措施做出了实事求是的论证。三是三次邀请发改委的同志到厅机关同业务处室局的负责人进行座谈,以理服人。同时发改委的同志也多次来厅主动与相关业务部门交换意见。发改委的同志深有感触地说,过去对民政工作不十分了解,在以前的全省社会事业发展规划中,基本上没有涉及到民政方面的内容,现通过了解,民政事业应和科、教、文、卫等行业并驾齐驱,摆到同等重要的位置。因而,在全省“十一五”规划中,民政重点工作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户救助、城乡医疗救助、五保供养、农村敬老院建设、自然灾害救助、灾民建房、优待抚恤、安置改革及经费补偿、社区建设及工作用房、社会福利及维修改造、民政信息化建设等已列入其中。

 

省发改委在编制的《甘肃省“十一五”就业和社会保障分规划》(送审稿)中对社会救济和优抚安置作了这样描述:

 

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较为完整的我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和科学高效的管理运行机制,为城乡困难群体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推动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形成多渠道多形式安置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1、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推进分类施保和动态管理,随着经济增长和城市居民人均收入增长,逐步提高保障标准。规划期前三年,保障标准在2005年提高10%的基础上,每年再提高10%,后两年力争提高10%以上,规划期末达到保障标准220元、人均补助100元的水平。依据保障标准逐年提高,要相应扩大保障对象,基本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建立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和数据库,联通省、市、县、街道和社区居委会,实现信息资源互通共享。

 

    2、推进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方式改革,改变安置就业单一方式,建立包括货币安置在内的多种方式安置制度。实行政府安置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制定经济补偿政策,鼓励自谋职业。“十一五”期间筹集5000万元资金,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给予经济补偿。获得经济补偿的退役士兵,直接进入劳动力市场,参与竞争、自主择业。加快信息化建设,建立基于民政网络信息平台的具有数据统计、动态分析、在线查询、预警监管、公众服务等功能的全省优抚安置信息管理系统和数据库应用系统,提高优抚安置法制化、信息化服务和管理水平。

 

3、逐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城市医疗救助要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开。支持鼓励发展社会慈善事业,拓宽吸收社会救助财物的渠道,逐步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符合国情的社会救助筹资机制。加快城乡救济信息化建设,完成全省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和优抚安置对象数据库等项目建设,提高信息化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并且,省发改委在《甘肃省“十一五”社会事业发展分规划》对健全社会救助和福利体系又做了如下描述:

 

    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生活质量,努力健全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以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为重点,提高自然灾害救助应急能力和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能力。建立和完善以城市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农村特困户救助、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为基础,临时社会救济为补充,专项救助相配套,各项优惠政策相衔接的社会救助体系。“十一五”期间,每年筹集资金2000万元,用于特重灾民的建房补助;以县为单位,按照农业人口数和乡镇分布情况新建和更新350所高标准中心敬老院,提高五保供养标准和水平。农村特困户救助要认真实施定期定量救济和临时救济办法,到“十一五”末,在全省范围内逐步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城市低保要推进“分类施保”,做好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在现有保障标准基础上,三年内每年提高10%。“十一五”中期,城市医疗救助要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开。积极创造条件,规范有关政策、法规和办法,建立和完善经常性社会捐助、临时帮困送温暖活动和社会互助,逐步建立起规范高效、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法律援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救灾救济、城乡低保、农村特困户救助、城乡医疗救助等救助制度;建立全省突发性灾害应急救援体系,配备必要的救灾技术装备,建设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储备必要的救灾应急帐篷、衣被、食品等物资,建立救灾信息系统,提高自然灾害紧急救助能力。

 

    以大力推进社会福利为重点,坚持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的方针。在“十一五”期间,基本建立以国家兴办的社会福利机构为示范,其他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福利机构为骨干,社区福利服务网络为依托,居家供养为基础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加大对现有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改革,建成功能齐全,设施完备,高质量、高标准的各类社会福利机构7 0所,提升“老、幼、孤、残”的福利服务和保障水平。加大儿童福利机构的建设,开展儿童收养工作,以家庭寄养、民办和公助相结合,提高儿童收养和供养水平。根据经济发展情况,适当调整提高福利机构收养和救助对象生活标准;完善“星光计划”项目的运营管理机制,提高城市社区“星光老年之家”和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农村敬老院的服务质量和使用效益;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到“十一五”末,90%的乡镇有一所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新增床位2万张,使床位数达到3万张;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积极发展老龄产业,建立和完善老龄社会保障机制和服务体系。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推动老龄事业健康发展;加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等新群体的救治、救助和流动人口管理,14个市、州和流浪乞讨人员相对集中、工作量大的县建立救助管站,市、州所在地建立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大力支持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的发展,“十一五”末,力争达到民办社会福利机构25所以上;积极发展社会慈善事业,动员社会力量、挖掘民间潜力,整合社会资源,兴办和资助各项社会慈善公益事业,惠泽广大弱势群体,支持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建立健全社会安全网,维护社会秩序,保持社会稳定,努力建设物质丰富、文化教育发达、充满人文关怀的和谐社会。

 

    以社区建设为重点,加快城市社区服务事业的发展步伐。建立党委政府领导,街道、居委会主办,社会各界支持,广大群众参入的社区建设运行机制,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工作实际出发,切实加强社区组织、管理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普遍建立健全社区自治制度。充分发挥社区服务优势,开展面向特殊群体和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再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开展面向老年人的居家养老、就医、文体健身、精神慰藉等方面的服务,开展其它多样性、多层次的服务,基本形成社区服务为龙头的社区服务体系,把社区初步建成管理有序、服务规范、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社区。

 

此外,省发改委在《甘肃省“十一五”信息化分规划》已将建设以低保为重点的民政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纳入了规划。

 

“十一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有力地推进了“通过规划明确发展方向,通过项目建设落实发展任务,通过改革推进机制转换,通过评估保证建设效益”的工作机制的形成,将对今后一个时期的全省民政工作产生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