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组织管理,加强农村信息化建设统筹协调,实现人员资金、技术指导、监督管理和工作标准“四到位”;二是强化宏观环境营造,积极研究制订政策,出台《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和《重庆市“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试点建设工作管理办法》;三是强化资源整合,统筹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共建共享共赢;四是强化资金投入,设立财政专项,保障涉农公益性信息服务顺利开展;五是强化体制机制创新,探索“信息服务+渠道集成”的商业模式,使农村信息化可持续发展。
9月11日,科技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北京联合召开重庆、安徽、河南、湖北、广东五省(市)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实施方案论证会。我市建设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实施方案顺利通过国家专家组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