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通关管理应用平台(二期)项目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2-10-08

  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委托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就“海关通关管理应用平台(二期)开发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0722-1261-FE849WJO

二、项目名称:海关通关管理应用平台(二期)开发项目

三、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在平台的整体框架内开发 “通关作业无纸化”子系统、“通道决策”子系统、“启运港退税”子系统、“审单执法数据库”子系统、“身份、认证、授权”三统一子系统。

2、工期要求:在2013年3月31日前完成项目开发。

3、项目地点:海关指定项目现场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开发招标产品和相关服务的软件开发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在本项目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采购人整体采购项目或为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了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为保证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凡为整体采购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采购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凡为分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

4、购买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7、一个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予以拒绝: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8、投标人其他条件:

(1)企业年检合格且经营范围覆盖投标货物的相关业务;

(2)投标人需要具有成熟的软件研发团队;并满足2008年至今完成过不少于 3个、且每个项目均在200万以上的信息系统项目软件开发。

五、购买招标文件及开标相关信息

1、招标文件售价:每本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EMS邮购须另加100元人民币)。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  9 月 29 日至2012年10月 22 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一层103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

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2年10月 23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送达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4、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专人送达开标地点,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招标机构相关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

邮        编:100013

联   系   人:梅豫家、姜磊

联 系  电 话:010-64204343

传        真:010-64204400

开 户  名 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开 户  银 行:华夏银行东直门支行

帐        号:4047200001819100030941

七、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中国海关政府采购网站(http://hgcg.customs.gov.cn)上进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