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检察院青少年维权网站、检察专网及检务外网项目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2-10-12

 1.招标条件

受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其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青少年维权网站、检察专网及检务外网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与竞争。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供货地点:长春市卫星路7777号

2.2供货期:2天内完成并交付使用

2.3招标范围:网络建设工程

2.4计划投资:69.625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达到300万元(含)以上;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章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三级(含)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个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10 月 12 日至 2012年 10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在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解放大路927号四楼窗口),报名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2年10月18日下午16时整。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二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 年 10 月 31 日 9 时30分,地点为 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东亚经贸新闻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盖章)   

联系人:  杨帆              

电  话:  85887009

 

采购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解放大路927号      邮编:  130041 

联系人:  赵晨辉          电话:  15714304041        传真:   0431-88610059   

E-mail: ccwlzx2001@vip.163.com       http://  www.ccwl2001.com.cn 

 

2012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