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2012年党校改造信息化设备二次采购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2-10-16

   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现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就“中国人民银行2012年党校改造信息化设备二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RH-GK2012051)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密封投标。

  

  一、招标标的

  本次招标标的为下列货物及其到货安装、调试、售后质量保证及技术支持、培训等服务:

 

  序号

  

 

  采购设备名称

  

 

  数量

  

 

  规格要求

  

 

  1

  

 

  核心交换机1

  

 

  2台

  

 

  见3.2

  

 

  2

  

 

  核心交换机2

  

 

  2台

  

 

  见3.3

  

 

  3

  

 

  千兆接入交换机1

  

 

  24台

  

 

  见3.4

  

 

  4

  

 

  千兆接入交换机2

  

 

  42台

  

 

  见3.5

  

 

  5

  

 

  路由器

  

 

  1台

  

 

  见3.6

  

 

  6

  

 

  防火墙

  

 

  1台

  

 

  见3.7

  

 

  7

  

 

  磁盘阵列(含硬盘)

  

 

  4套

  

 

  见3.8

  

 

  8

  

 

  BA系统管理服务器

  

 

  5台

  

 

  见 3.9

  

 

  9

  

 

  网络服务器

  

 

  3台

  

 

  见3.10

  

 

  10

  

 

  监控系统平台服务器

  

 

  7台

  

 

  见3.11

  

 

  11

  

 

  操作系统软件

  

 

  15套

  

 

  见3.12

  

 

  12

  

 

  数据库软件

  

 

  15套

  

 

  见3.13

  

 

  13

  

 

  服务器机柜

  

 

  35台

  

 

  见3.14

  

 

  14

  

 

  PDU(12位)

  

 

  58个

  

 

  见3.15

  

 

  15

  

 

  PDU(8位)

  

 

  20个

  

 

  见3.16

  

 

  16

  

 

  能源管理系统软件

  

 

  1套

  

 

  见3.17

  

 

  17

  

 

  多功能DxLink双绞线发送器

  

 

  40台

  

 

  见3.18

  

 

  18

  

 

  DVI光纤发射器

  

 

  3台

  

 

  见3.19

  

 

  19

  

 

  多媒体录播服务器(含系统软件、监看及编辑软件)

  

 

  2台

  

 

  见3.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自行书面承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机关及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2012年6月至8月缴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书面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7、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8、投标人必须具有交换机、路由器、服务器、存储设备(详见3.2—3.11)代理资质,并提供上述产品厂商代理资质的书面证明材料;

  9、投标人必须提供网络设备(详见第五章3.2-3.7)、存储设备(详见第五章3.8)、服务器(详见第五章3.9-3.11)、能源管理软件(详见第五章3.14)、多媒体录播服务器(详见第五章3.20)五种产品原厂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书;

  10、符合本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人的其他规定。

  三、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方式
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按要求登记备案后,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未登记备案的没有资格参加投标。

  登记时间:自2012年 10月16日9:00至2012年 10月 23 日16:00止(北京时间);

  登记方式:登录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电子化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化采购平台”)(http://pbc.cfcpn.com)进行网上登记。

  登记信息: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包括电话、手机、传真)。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 11月5日14:00(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按照下述步骤递交投标文件:

  1、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经电子化采购平台加密上传投标文件(加盖单位电子印章)、开标一览表(加盖单位电子印章)与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文件。到期未在网上上传上述文件的,将不再接受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并视为无效投标。

  2、已在网上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还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文件电子版制成光盘密封递交至开标地点,并参加现场开标仪式。

  如投标人按上述两步骤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正常读取的,或未按要求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如光盘未密封,采购中心有权拒收该光盘。

  五、开标时间、地点及开标方式
    开标时间:2012年11月5 日14: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招投标会场。

  开标方式:经电子化采购平台实施网上开标。如无法实现网上开标,则现场开启密封光盘开标。

  六、电子化采购技术支持服务
1、供应商经电子化采购平台进行网上投标,应办理电子密钥。有关操作指南详见金采网(www.cfcpn.com)。金采网客服联系电话:010-51813595-8007(工作时间8:00-17:30),15210159370(非工作时间)。

  2、供应商通过电子化采购平台参与项目时遇到技术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10-66194236。

  
七、招标方信息
招标机构: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B座5层501;

  邮政编码:100033;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66195013,66194874;

  传    真:88092821;

  电子邮件:wdi@pbc.gov.cn

  财务联系电话:66195991;

  开 户 行:招商银行金融街支行;

  银行账号:866580138210001;

  开户名称: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