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民政局着力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来源:江苏经济报 更新时间:2012-10-22

 

  “喜迎党的十八大江阴民政”专题宣传

  

  今年以来,江阴民政工作紧紧围绕全市打造现代化滨江花园城市的总体部署,在着力做好为民解困工作的同时,注重提升为民服务水平,逐步推进了江阴民政事业的重心转移和发展转型。半年来,江阴民政局各项工作目标进展顺利。

  着力维护社会稳定

  民政工作的首要职责是为民解困,也是实现转型发展的基础所在。上半年,江阴民政局以完善保障体系、提升保障水平为主线,扎实做好三类群体的保障工作。

  完善困难群体救助体系。江阴民政局规范低保日常管理,严格执行进出制度,对在审计比对中发现的289名申报收入不实、270名隐瞒房产实情的低保对象逐步进行清退清理。上半年,该局共救助低保家庭9308户17222人,发放低保金2167.29万元,月人均救助水平达209.7元。江阴民政局继续开展专项救助,实施危房改造,将改造专项补助资金标准提高为市级每户2万元、镇级配套每户1万元,全面启动50户危房的改造工作;落实重残救助,向6047名特殊困难残疾对象发放救助金1060.66万元;发放物价补贴,根据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变化,启动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向2.03万名低保、五保、孤儿、重点优抚对象发放物价补贴239.48万元;开展临时救助,向5000余名困难对象发放临时生活救助金327.13万元;做好代管工作,向252名精简老职工发放生活救助金104.3万元;组织走访慰问,“两节”期间,走访慰问全市各类困难群众4万余户,发放慰问资金5512.4万元及中央、省补资金731.36万元。江阴民政局创建减灾示范社区,组织4个创建单位参加了无锡市“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培训,并积极协调市各减灾相关部门参与创建活动,合力构筑社区综合减灾服务平台。此外,该局配合省、市审计部门做好2012年社会保障资金审计工作,及时报送2005年-2011年度低保、五保、物价补贴、儿童福利、救灾资金等相关信息数据和台账资料,做到责任落实到位、协调配合到位、沟通整改到位,确保了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健全特殊群体福利体系。江阴民政局加强养老设施建设,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养老建设项目,统筹配置城乡养老服务设施资源。上半年,祝塘镇、夏港街道、城东街道养老服务中心以及由社会资本投入6000万元、设置床位720张的长泾镇养老服务中心等多个项目已启动建设。该局兴建农村关爱之家,将周庄镇山泉村、周庄村两家村级老年公寓纳入养老机构管理,新增养老床位650张。为了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该局新建、改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5家,发展“幸福一点通用户”950户,并对全市100多家居家养老服务站的机构服务流程标准、护理对象标准、服务内容标准、价格制订标准进行了规范。该局落实老年优待政策,向全市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尊老金701万元,全市享受尊老金的高龄老人达126312人次。该局弘扬慈善互助文化,开展募捐活动,共募集慈善基金2171万元,其中“一日捐”捐款1239万元,冠名基金268万元,定向捐款664万元;开展慈善救助,通过“帮困千户”、援助单亲母亲等活动,支出慈善资金共计320万元;开展义工服务,围绕“学雷锋”、“国际红十字日”和“全国助残日”等主题,组织了“寻找当代活雷锋”、“迎端午粽子情”、“扶残助残爱心义卖”等义工支援服务,全市注册的慈善义工达15676人,累积奉献时间达62万小时。该局服务福利企业发展,主动应对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不利影响,认真做好福利企业负责人和残疾人的思想和稳定工作,全市94家福利企业共安置残疾职工4200人,占福利企业职工总数的30.9%。

  夯实优抚群体保障体系。江阴民政局认真贯彻和完善优抚安置政策,继续提高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一是实施现役士兵的优待政策,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调整为每户不低于9060元,共向1184名义务兵家庭及现役士兵发放优待金和奖励金达1240万元;二是解决涉军困难群体的生活问题,及时拨付60周岁以上农村籍困难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金180万元,向107名参加过抗美援朝、企业退休的老战士发放慰问金8.56万元。该局密切关注涉军困难群体的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跟进,切实解决。春节前夕,该局共向生活困难的退伍军人发放临时救助金11万元。三是发放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向全市2181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补助金1418万元。同时,该局认真做好残疾军人申报工作,上半年共申报各类重点优抚对象11名。四是开展退役士兵的技能培训,上半年共接收2011年冬季退役士兵544名,并对有培训意向的退役士兵进行了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其中,96名退役士兵参加了短期技能培训,28名参加了澄西技校组织的职业资格培训,85名参加了中、长期职业技能培训。五是巩固双拥工作的创建成果,深入推进“爱心献功臣”活动,定期走访优抚对象、开展军地交流,向57名驻军家属中的无工作人员发放生活补助金14.36万元。2月27日,江阴市被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民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命名为“双拥模范县”。

  切实加强社会管理

  深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一是创新体制机制。江阴民政局修订完善了《江阴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新形势下社区建设的意见》,以组织管理网格化、公共服务扁平化、便民服务社会化、互助服务常态化为内容,深化推进社区扁平化管理体制和“一委一居一站一办”工作机制。二是组织考察学习。该局组织全市民政(社区)科长赴成都市锦江区东光社区公共服务站、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社区等地参观,重点学习了两地在强化服务功能、规范组织管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三是加强沟通协调。以省修订出台和谐社区考核标准为契机,该局对照省级考核标准,明确了责任分工,细化了工作任务,增强各部门参与和谐社区创建的意识,逐步形成了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作的和谐社区创建工作格局。

  大力推广山泉管理经验。江阴民政局统一购买了由中国社会出版社出版发行的《山泉人创建幸福村的启示当代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丛书之一》一书,下发至各镇(街道)及行政村,深入推广山泉村创新村级社会管理的成功经验。该局加快推进农村三务公开信息“直通车”建设,公开内容包括党务、政务、村务三个方面,村务公开中重点突出了财务公开、“三资”管理、工程招投标项目、预警信息等内容,为夯实农村基层组织、加快农村基层发展、创新基层社会管理、促进农村和谐稳定打下了基础,有力地提升了农村基层的管理水平。

  创新推动社会组织管理。该局从规范社会组织管理、提升社会组织活力入手,着力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承接政府职能的能力。该局优先发展慈善公益、社区服务和新经济领域的社会组织,注重加强基金会的培育发展,上半年,在省民政厅注册慈善基金会2个,基金会总数达15个,原始注册资金总计1.93亿,江阴市基金会无论是数量还是规模在省内都名列前茅。该局做好社会组织年检工作,通过集中检查、上门服务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等形式,对一些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进行了清理和注销。上半年,全市登记的社会组织共511个,其中社会团体272个、民非224个、基金会15个,备案的社会组织达700多个。为更好地发挥社会团体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江阴民政局会同市纪委、组织部、财政局联合开展了对社会团体的调研和普查活动,全面掌握了全市社会团体的发展情况。

  稳步拓展社会服务

  江阴民政局不断推动城市化进程,批准设立了夏港街道苏港路社区;严把地名命名质量关,按规命名地名26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江苏分卷江阴篇)编纂工作,市编纂办公室专门成立会审小组,会审小组成员分别与镇、街道结对,落实会审工作责任制;加强历史地名文化研究,拟编辑出版《江阴地名故事》一书,统稿工作已基本完成。

  江阴民政局努力争创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推进婚姻登记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加强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提升服务效率和管理水平。上半年,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5215对,离婚登记937对,补发婚姻登记证375份,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1326份,婚姻登记率和登记合格率均为100%。

  江阴民政局全面落实殡葬惠民政策,从2012年1月1日起,免除城乡困难群众、重点优抚对象和无丧葬费人员的基本丧葬费。该局积极开展殡葬改革调研,通过实地查勘、座谈讨论和下发调查表等形式,对全市的散坟分布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据调研情况显示,目前全市共有散坟242418座,为进一步加大散坟整治力度,江阴民政局已初步拟定了《关于推进散坟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绮山墓区整治工作的建议方案》。上半年,该局共为528户特殊对象和无丧葬费人员免除基本丧葬费51.7万元,全市共火化遗体5137具,花山公墓出售墓穴890穴,安葬墓穴1033穴。

  江阴民政局扎实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制订了《江阴市“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了民政牵头,公安、城管等部门协调参与和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通力配合的联动救助机制。上半年,该局救助各类人员199名,救助人员中男性占87.9%,青壮年占93.5%,其中主动求助的占72.9%。

  江阴民政局扩大福彩宣传,与江阴广播电台合作开通FM106《天天福彩专栏》,每周一至周五播出福彩专题节目,与市出租车公司合作在全市400余辆出租车上播放福彩宣传字幕,进一步提高了福彩的影响力和知名度。通过拓展玩法、规范管理、加强培训,上半年江阴民政局销售福利彩票1.88亿元。

  下半年,江阴民政局要围绕建设现代化滨江花园城市的战略目标,求真务实、创先争优,在更高的水平上做好城乡一体的民政工作,迎接党的十八大的隆重召开。

  以发展型保障为抓手,加快实现社会救助的转型提升。一是调整提高低保标准。根据市政府要求,及时部署和开展城乡低保调标工作,并结合调标工作,完善低保信息化管理,与无锡市局信息系统实现平台对接。落实无锡市局《关于中央基础养老金不计入低保核算收入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低保对象收入核查和动态管理,努力做到“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公正透明、运行有序”,确保“应保尽保”。同时,进一步督导乡镇开展好就业帮扶活动。二是加强防灾减灾创建。协同组织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努力实现“四个转变”,即从灾后救助向灾前预防转变,从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被动救灾向减灾服务转变,从重复实施向整体联动转变。整合市级减灾部门优势资源,协同推进,共筑共建社区综合减灾服务平台,不断提升社区综合减灾服务能力。积极推进减灾体系向农村社区延伸,完善灾害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和应急组织网络建设,做好灾害性气候的事前预警、应急防范和灾害应对工作。通过翻(修)建、置换等多种方式,保质保量完成好农村危房改造50户的目标任务。三是整合优化专项救助。根据省民政厅要求,参照低保档案管理方式,对特困残疾人救助工作进行规范,计划于9月底前完成“一户一档”建档工作。同时,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业务网上办理,理顺市级临时救助操作运转程序,实施市镇两级临时救助系统规范管理,有效整合信息资源,力求效益最大化。

  以科学化发展为关键,加快实现社会管理的转型提升。一是召开全市城乡和谐社区建设推进会。进一步修改完善《江阴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新形势下社区建设的意见》,制订《城乡和谐社区建设具体标准》和工作措施,对城乡和谐社区建设进行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具体要求。组织和谐社区创建业务培训,确保城乡和谐社区建设2012年达标90%,2013年全面达标。二是推进农村三务公开信息“直通车”建设。按照市农村三务公开信息“直通车”建设现场推进会要求,配合市纪委、市委农工办重点抓好村务公开数据录入和系统调试整合工作,实现市、镇、村三级联网。同时,帮助指导镇、街道开展新修订的《村委会组织法》业务培训,强化村干部依法办事能力。三是深化协会评估工作。组织对10家左右的协会进行评估,并着力抓好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依托江阴市社会组织促进会和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做好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规范化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

  以社会化运作为导向,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的转型提升。一是着力抓好养老服务项目。确保新增养老床位1200张,及时跟踪落实澄江街道酒店式老年公寓、夕阳红康乐中心二期和新建江阴市老年大学等一批重点工程进度。二是切实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扩容“幸福一点通”550户,完成25家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培育3家省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站。积极探索创新居家养老运行机制,坚持政府扶持与社会力量兴办相结合的原则,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举办综合性社区托老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日托服务。坚持先重点保障老年人中的特殊群体,再逐步惠及全体老人原则,优先向病残老人和高龄老人提供日间照料、医疗保健等专业化服务,并逐步普及,让老年人享受多样化服务。三是认真搞好敬老助老活动。重点抓好敬老月活动;抓好老年教育和老年文化、体育活动;抓好尊老金、五保供养、老年优待等的贯彻落实;抓好老年维权工作,会同市工商局开展老年人消费维权工作,在全市各镇设立消费维权基地,保护老年人消费权益。四是加快发展慈善公益事业。组织“千企万人慈善行”活动,继续做好第二轮企业冠名基金和个人(家庭)冠名基金的收缴工作,精心组织好“慈善一日捐”活动,开展一系列吸引企业的定向捐赠项目,力争在认捐总量上寻求新突破;组织慈善救助活动,继续做好临时救助工作、“帮困千户”救助工作以及对低保、低保边缘家庭考取大专以上的新生的助学活动;组织义工服务活动,重点加强市、镇及社区义工组织、机构的合作互动,开展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义务服务活动。同时,依托义工服务基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社区义务服务活动,引导义工进入所在社区开展日常性的义务帮困活动。

  以规范化管理为重点,加快实现优抚安置的转型提升。一是积极申报省级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从纪念设施的保护、环境建设的布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的发挥等各个方面提高江阴市烈士陵园的建设管理水平。二是贯彻落实《江苏省贯彻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实施办法》,组织对各镇(街道)民政科长进行业务培训,打牢优抚一线工作人员的业务基础。三是修订出台《江阴市贯彻〈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实施细则》,针对2011年8月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江苏省贯彻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实施办法》,结合江阴市实际情况,对2008年《江阴市贯彻〈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切实将国家各项优抚政策落实到位。四是认真组织开展对部分患精神病优抚对象的评残工作,邀请扬州五台山医院的专家,对符合调残的人员进行鉴定。

  以标准化服务为目标,加快实现社会事务的转型提升。一是继续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江苏分卷江阴篇)的编纂和《江阴地名故事》的出版工作。二是出台落实殡葬设施布局规划,建立安息堂整合中的以奖代补机制,培育扶持先进典型,提高新建、扩建安息堂的档次,按规划淘汰低档次的安息堂。三是积极开展殡仪服务市场调研,摸清现状,研究拟定规范殡仪服务市场的实施方案。四是全力争创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改、扩建颁证室和调解室,调整服务场所格局,扩大服务场所面积,增加服务项目,完善服务功能。五是深入开展国家3A级救助管理站创建活动,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和队伍管理,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在继续做好“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的同时,创新救助模式,重点为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提供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