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今日早报 更新时间:2012-10-31
一次误投诉
催生嵊州地税“一窗式办税服务新模式”
□通讯员 黄小明
早报讯 今年6月份,嵊州市一网友在嵊州网“江南论坛”上发表了一个“地税一日游”的帖子,称某企业因需要开具一份房租发票,在嵊州市地税局直属分局办税服务厅二次排队,花了较长时间才将事情办好,同时窗口办事人员态度不够热情。该帖子针对嵊州市地税局直属分局办税窗口存在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投诉。
“地税一日游”的帖子发出后,嵊州市地税局及直属分局领导非常重视,立即进行调查。调查后得知,是由于某企业办税员的女儿不了解情况而将帖子发出的,“二次排队,等候时间较长”是因为不了解办税服务厅作息时间,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是一次误投诉,但嵊州市地税局及直属分局领导并未放任不管,而是分析原因,查找根源,举一反三,以误投诉为契机,一步到位,实行首问责任制,推出“一窗式办税服务新模式”。
要实行“一窗式办税服务模式”,必须提升每位干部的业务素质,熟悉各个办税流程和相关的政策法规,为此,嵊州市地税局直属分局采取了相关的措施:
一是开展全员培训,通过全员业务学习不断提升大厅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是实施一次性告知制、补正承诺制,办业务所需资料必须一次告知,缺少资料在签订承诺书后可先办业务,延后补足资料;
三是规范操作流程,精简办税环节;
四是进行业务整合,将原来需要通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窗口办理的业务整合到一个窗口办理,节约纳税人等候时间。同时,应用排队叫号系统提升软硬件服务水平,增加了等候区的服务设施,使纳税人在等候时不用挤在窗口,而可以安心坐在等候区等待叫号。
这些便民措施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赢得了纳税人的高度评价。
上虞市地税局
出台应急预案
强化窗口应急管理
□通讯员 王燕萍
早报讯 上虞市地税局为加大对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管理,组建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办税服务厅应急处理工作预案,出台应急工作措施,积极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办税服务效能和纳税人满意度。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亲自负责指挥、控制和协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设业务者、技术组、保障组、监察组四个工作小组,负责各类突发事件的全程处置工作,明确分工,各担责任。
二是制定预案,有序应对。建立预警防范机制,设立办税服务厅值班岗,动态掌握办税服务厅及其他有关情况,及时调节或制止不利于办税服务厅正常运转的情况和苗头。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制定出台应急预案,明确应急事项类型和处理原则,列举了网络故障类、公共安全类、事故灾害类、网络舆情类等六大类事件的具体应急处理步骤和方法,确保做到反应迅速、处置果断、注重实效,将损失减到最低。
三是应急演练,提升实效。结合办税服务厅工作特点,就可能出现的办税服务厅网络故障、大厅拥堵、纳税人突发疾病等问题,自行设计演练脚本,并邀请纳税人共同参与应急演练。演练分发现应急情况、应急响应及处理、应急结束及处置等环节,动员基层分局全员参与,注重查找日常管理及办税过程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切实提高演练的实效性。
四是优化服务,强化培训。一方面,开展纳税服务自查工作,及时排解办税服务过程中存在的矛盾隐患,认真落实办税服务各项制度,倡导文明办税,提高办税服务质效;另一方面,召开专题会议,层层落实省地税局关于加强窗口单位纳税服务工作文件精神,并结合年度全员业务培训,开展税容风纪、服务礼仪方面的培训教育,引导干部树立防患于未然的危机处理观念,提高公共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瑞安市地税局
“零借口零阻碍零遗漏”
现场办公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
□通讯员 刘彪
早报讯 为切实解决企业发展难题,扩大帮扶成果,10月24日上午,瑞安市地税局在塘下镇召开百日扶工现场办公会,现场解决股权转让、土地交易、房产税缓缴等涉税问题,做到“零借口零阻碍零遗漏”。
一是“零借口”,做好解释。对涉及政策问题而不能解决的,耐心向企业讲解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并针对具体问题,细化到具体条款,使其明明白白,同时,告知正确途径,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二是“零阻碍”,做好落实。能予以解决的问题,告知需备齐的资料以及办理的流程,涉及相关繁琐手续问题的,落实具体人员协助办理。
三是“零遗漏”,做好衔接。就企业碰到的情况,需进一步了解的,认真摘录相关信息,进行现场核实,对一时难以拿捏的,形成报告,寻求市政府支持。
文成县地税局
“四加强”贯彻落实减免税优惠政策
□通讯员 王彬彬
早报讯 文成县地税局通过“四加强”贯彻落实减免税优惠政策。
一是点面结合,加强政策宣传。在面上,大力推行办税公开,将各项涉税优惠政策、办理减免税程序、监督电话等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屏幕、文成县电子政务网、税收优惠政策汇编等渠道进行公开,并及时更新。在点上,开展税收优惠政策辅导日、新办企业办税辅导日、值班分局长接待日、重点税源企业座谈日“四个日”活动及上门走访活动,向企业负责人及办税人员讲解最新税收优惠政策,提供本地化、个性化的政策辅导。今年以来,共计开展43次活动,参加企业户数665户,解答涉税问题143项。
二是上下联动,加强流程审批。严格按照减免税法规及文件要求,实行受理人初审、分局领导再审、税源管理科复核、局长室审批四级审核制度,按照不同审批项目的具体要求,把握政策界限,严格审核相关资料、数据,确保政策执行准确。对窗口受理人员加强学习培训,实行三月一轮岗制度,确保业务人员能及时、全面掌握税收优惠政策。建立限时办结服务制度,对于资料齐全、符合减免税条件的纳税人,在规定工作日内审批完毕,提升工作效率。
三是实地走访,加强企业监督。在企业减免税日常管理上,结合日常检查辅导,开展定期巡查走访。对申请减免税的企业,进行实地核查,确保企业资料准确无误。对已经享受税收优惠的纳税人进行重点监控和不定期抽查,加强与工商、房管、劳动保障等部门联系配合,及时掌握企业情况,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四是前后兼顾,加强后续管理。做到减免税资料、台账专人专管和定期更新,保证减免税档案连续性、完整性;结合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和日常检查,对已办理减免税审批的企业进行清理,及时提醒即将到期企业,对已到期企业按时恢复征税,确保减免税工作执行无误。
■税博士
问:对于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税的机场、港口、铁路站场内部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需要购买交强险时应该提供什么资料给保险公司?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1年第75号)第三条第四款规定:“对于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税的机场、港口、铁路站场内部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需要购买交强险的,税务机关应向纳税人开具免税证明,并将免税证明的相关信息传递给保险机构。”
问:房屋附属设施是否要一并征收契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屋附属设施有关契税政策的批复》(财税〔2004〕126号)规定:
一、对于承受与房屋相关的附属设施(包括停车位、汽车库、自行车库、顶层阁楼以及储藏室,下同)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按照契税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收契税;对于不涉及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变动的,不征收契税。
二、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应按合同规定的总价款计征契税。
三、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权属如为单独计价的,按照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征收契税;如与房屋统一计价的,适用与房屋相同的契税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