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局贯彻全省审计工作座谈会精神
来源:中国审计网 更新时间:2012-10-31

连云港市审计局贯彻全省审计工作座谈会精神 出台《审计信息化工作考核办法》

 

  为更好地贯彻全省审计工作座谈会精神,连云港市审计局9月24日出台《连云港市审计机关审计信息化工作考核办法》。
  《办法》明确了考核范围、考核方法、考核内容与计分标准,并提出具体要求:一是确保“双百”目标实现,即100%的审计项目使用AO,100%的审计人员使用AO。二是确保按时完成符合省厅征集要求的、规定数量的AO应用实例征集任务,且必须达到一定的入选比例和获奖比例。对被审计署、省厅评为优秀奖的AO应用实例和计算机审计方法,以及其他计算机应用类评审评比中获奖的,给与加分和奖励。
  《办法》对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和审计机关流程管理数字化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审计组成员应将实施方案、审计取证和报告等电子数据打包上交主审;所有公文应经过OA流转所有审计项目应在OA中编制计划和分解项目任务。
  《办法》鼓励创新。对开展信息系统审计并被被领导批示或受审计署、省审计厅表彰的;有移送线索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的均予以加分和奖励。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有关信息化工作理论研讨、成果、经验、信息上报等任务的;在全国、全省、全市业务会议上被指定作典型发言或指定以书面材料作经验介绍的;成果、经验、信息(简报)等被审计署、省厅领导批示的;在审计业务和审计管理数字化中自行开发的软件系统或承担省以上科研项目或参与省以上制定计算机审计的技术标准、数据规划、方法体系、操作指南的予以加分奖励。
  《办法》还规定,市局晋升处室正科领导职务的人员,须通过审计署计算机中级培训合格或计算机审计案例获得审计署优秀奖。
  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市审计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市局主要领导任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计算机处具体负责考核的组织工作。(李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