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科学化: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必然路径
来源:检察日报 评论 更新时间:2012-11-01

 

  本报讯(记者张建升 王渊)“网络巡逻员”,是大家送给江苏省南京市白下区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夏文玲的称号。夏文玲每天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通过登录网上办案系统,实时监控每个承办人办理案件的过程。

  尽管这只是实行案件集中管理以来,众多案件管理人员的一个普通工作场景,却蕴含了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实现检察管理科学化的不懈追求。

  经过恢复重建30多年的发展,我国检察事业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要更好地实现自身科学发展,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积极借鉴和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技术,科学整合、合理利用各种检察资源,不断提高检察管理科学化水平。

  以管理科学化推进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成为各级检察机关面临新形势新任务的必然选择。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在2011年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强调,要探索引进现代管理理念、方法和技术,以检察信息化建设为依托,以完善组织结构体系为保障,建立健全检察机关政务管理、执法管理、后勤管理、队伍管理机制,促进检察管理科学化。

  基层检察院是检察机关整体工作的基础,处于检察机关组织体系的基础层,是落实和检验检察管理科学化的“终端”。抓住了基层检察管理科学化,就抓住了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主要环节。

  2009年2月,《2009B2012年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规划》提出,要推进管理科学化建设,运用符合司法规律和检察工作特点的管理模式科学管理各项检察工作,推进检察业务、队伍、保障和信息化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建设。

  2011年3月,《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的意见》重申,要着重从探索完善内部管理机制、优化基层检察院机构设置等方面推进管理科学化建设。2011年7月16日,曹建明检察长在第十三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深入推进基层管理科学化建设。高度重视检察管理,向管理要质量、要效率、要公开、要公正,充分体现了检察管理科学化对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意义。

  2011年9月,《“十二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提出,要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管理科学化建设,探索总结符合基层检察工作规律和实际的管理模式,建立涵盖检察业务、队伍、事务各个方面的管理体系,为各级检察机关探求检察管理科学化指明了方向。

  2011年12月,湖北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强化检察管理年活动”,引导全省检察人员深入思考如何实现检察管理科学化。今年8月,江苏省张家港市检察院主办“基层人民检察院‘四化’建设指标体系研讨论证会”,将检察管理科学化分解为制度建设覆盖率、案件监督管理覆盖率等9个项目指标,得到与会专家的一致好评……

  检察管理科学化是一项富有开创性的工作,必须根据不断变化的检察工作形势适时进行调整,所以,检察管理实现科学化的过程,亦应是一个不断探索、认识、发现检察工作规律的过程。

  实行案件集中管理,就是检察管理科学化在检察业务管理领域的典型体现。从实践来看,检察案件管理的科学化探索经历了由自发到自觉、分散到统一,自下而上到自上而下的发展过程。2011年7月底,山西省12个市(分)院、112个县区院均已成立编制部门批准的案管机构。2011年10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正式成立。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200多个检察院成立了专门的案件管理机构。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正步入一个统一部署、规范运行、全面发展的崭新阶段。

  队伍管理科学化也是检察管理科学化的重要内容。适应队伍管理的科学化要求,需要进一步完善分类管理制度,制定实施检察官及其辅助人员职务序列,完善检察人员职数比例规定,根据不同类别人员管理方式,制定相应的招录、选任、培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2011年7月,中组部、高检院联合印发《检察官职务序列设置暂行规定》,明确了检察官等级与级别的对应关系,实现了部门集中化、人员精英化、工作专业化、程序司法化。

  尤其令人兴奋的是,身处信息时代,信息化建设等检务保障工作为检察管理科学化提供了强有力的载体支持。2007年,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化应用基础网络平台基本形成。《2009B2013年全国检察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引领检察信息化建设进入有序发展的快车道。到2010年底,全国检察机关一级专线网实现了全面覆盖,二、三级专线网达到98.8%覆盖率,网络审讯与指挥、多媒体出庭示证、行贿档案查询等信息化手段普遍运用,不断深入推进的办案工作网上运行、网上管理、网上监督、网上考评,展现了一幅幅极具想象力和创新力的美丽图景。

  检察管理科学化是一项系统工程,立足检察机关职责任务,以强化执法办案管理科学化为中心,以信息化建设为纽带,统筹业务管理、队伍管理、事务管理的检察管理新模式正在形成,这也是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充分体现,必将从整体上提高检察机关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推动检察事业更好的实现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