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化应用平台项目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2-11-01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受日照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委托,就其信息化应用平台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

单位名称:日照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联 系 人:孙斌

联系地址:日照市泰安路38号(供水大厦5楼)    联系电话:0633-8781327

二、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泰安路179号国际大厦A座12楼1201室(276826)

联 系 人:杜以娟  仲秀霞

联系电话:0633-2227957  2227959(传真)

单位网站:www.qdbidding.com       电子信箱:zb_duyijuan@126.com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新区分理处

账户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653201040001228

三、项目说明

招标项目名称:信息化应用平台

招标项目编号:WT-RZCG2012-1156

招标项目内容:日照经信委信息化应用平台建设,包含各科室部门之间信息化应用平台及业务处理系统的搭建和外网门户综合管理系统的升级建设以及云机房的建设维护等,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采购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与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有软件开发经营范围和服务供应能力。

2.该平台必须能够实现与日照市人民政府政务内网及公文系统和网站集群的连接,并获得市政府许可。

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使用的网站后台管理软件应当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提供给招标人永久无偿使用。

4.投标人所投系统所采用的所有软件须为正版软件,需得到相关开发公司的授权或具有使用许可。

5.非日照辖区注册的供应商须在日照地区设有工商部门注册的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其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若为合作售后服务机构的还须提供合作售后服务协议原件;否则,对其投标将不予接受)。

6.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2年11月01日至2012年11月20日,每天9:00至11:30、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泰安路179号国际大厦A座12楼1201室。

3.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汇至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4.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时提供)或(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及其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系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授权代表近六个月以来在投标人单位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资格材料一套(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采购文件购买手续。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12年11月21日9:00-9:30,采购代理机构在日照市嘉豪商务酒店(日照市北京路128号)三楼会议室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1月21日9:30。

八、开标时间、地点:采购代理机构于2012年11月21日9:30在日照市嘉豪商务酒店(日照市北京路128号)三楼会议室举行开标仪式。

九、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