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政务微博“怠政”问题需明确微博功能定位
来源:检察日报 更新时间:2012-11-09

 
 
  
  近日,一则杭州公安局余杭区公安分局官方微博发布的博文在网上广为传播,称如果不远离酒驾,出国签证没戏,出交通事故保险不赔,不能考公务员,不能当律师,不能当兵,开公司领不了营业执照等等。有媒体向政府部门咨询后,对微博内容进行解读,发现其内容“对错参半”,存在对法律的误读,对公众产生误导作用(11月4日《新京报》)。
 
  酒驾与醉驾、治安管理处罚与刑事处罚的区别,但凡薄有法律常识的公民都能分清,未必会受到此条微博的误导。然而抛开该微博的法律问题不谈,“官方误读”作为一种政务微博现象值得进一步反思。政务微博的功能究竟是什么?发布政务微博是否属于行政行为?如何加强政务微博管理?
 
  政务微博的功能在于权威发布,便捷沟通。11月4日《中国青年报》刊载危机公关专家、上海交通大学客座教授邹建华的观点,提出政务微博的最大价值是与小道消息赛跑。笔者对此观点深以为然,政务微博不该成为行政人员自言自语、卖萌作秀的工具,它真正的作用是成为政府和人民之间沟通的便捷桥梁,成为老百姓微博问政的移动平台。同时,政务微博要第一时间发布准确的消息,正确引导舆论,与小道消息和谣言赛跑,通过诚信、高效地为民服务,赢得粉丝、赢得信任。
 
  从功能定位来看,发布政务微博应属于一种行政行为,微博管理者相当于不露面的新闻发言人。政务微博通过百姓化、网络化的语言,卸下冰冷的“衙门面具”,与百姓平等交流,最终目的依旧是创新社会管理形式,真正做到执政为民,为百姓排忧解难,为舆论正本清源。反观当下许多政务微博,似乎混淆了目的和手段之间的关系。它们操着时髦的咆哮体、淘宝体、元芳体,与粉丝之间快乐互动,赢得了虚高的人气。但是到了重要信息发布的当口,粉丝们翘首以盼,它们却集体哑火,任凭流言飞舞。更有甚者,个别政务微博与网友打口水仗,严重影响了官方微博的良好形象。此外,由于发布的博文可以随时删除,便捷的“知错就改”手段让政务微博管理者的谨慎之心再次削弱。长此以往,政务微博可能从“善政”慢慢滑入“怠政”的深渊。
 
  解决微博“怠政”问题,根本上要明确政务微博发布行为属于行政行为。行政行为需依法规制,不能肆意乱为。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全国性的政务微博管理办法。今年5月,新浪微博发布全国首个《政务微博运营规范手册》,但民间指南性质的手册显然不具备法律规范性和强制力。总之,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政务微博字数少责任重,肩负着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的重任,容不得半点懈怠与马虎。政务微博的权威、准确、高效运行,亟待有法可依、依法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