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科学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来源:中国吉林网 更新时间:2012-11-13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

构建科学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吉林省食品安全办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 崔洪海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每个人的日常生活,是民生的基础和最重要的保障。吉林省作为农业和畜牧业大省,构建科学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维护良好的食品市场秩序,保障食品生产供应消费安全,对于实现全省“两翻番”、“双倍增”、“七跃升”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始终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惠民生、促和谐的重点任务,给予特殊重视。孙政才书记、王儒林省长、马俊清常务副省长等领导同志亲自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多次深入企业视察指导,推动工作责任措施落实。特别是去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机构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和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食品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得到有效纠治,全社会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注度、认知度实现了新的提升,全省食品安全形势总体上保持了平稳向好的态势,多项工作得到国务院食品安全整顿督查组和全国人大《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的充分肯定,我省工作被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总结为“吉林经验”在全国推广。虽然总体形势趋好,但受国际和国内大环境的影响,目前我省食品安全基础薄弱的局面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扭转,主要表现在工作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力量严重不足,检验检测等基础建设还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食品生产加工尚未形成集约化、规范化运作,贯彻质量标准存在不足;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较弱,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严峻的形势、繁重的任务要求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强化“一个责任”,积极推进“两个转变”,准确把握“五个结合”,努力实现“三个新突破”,在保障改善民生、促进吉林经济转型、实现平稳较快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强化“一个责任”,努力在深化源头治理上取得新突破。食品生产经营者是保证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意识,监督指导其严格履行法定责任义务,是保障食品安全的治本之策。要认真执行《食品安全法》,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坚决落实进货查验、出厂检验、过程控制、质量追溯等管理制度。要指导监督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各项质量安全标准,建立健全食品质量档案,严格执行准入制、年检制、驻厂制、巡查制、销前报告备案制、连带责任制等制度,逐项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措施。要加大食品监督抽检力度,把好原料入厂和产品出厂前的检验检测关。要严格落实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建立运行全省统一的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实现从种养源头、生产加工到流通销售的食品质量全程监控。要在巩固葡萄酒、矿泉水、啤酒行业诚信企业试点建设的基础上,推进建立乳制品、肉类、粮油、饮料等行业诚信守法经营试点,引导带动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提升自律管理水平。要全面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档案,开发运行全省统一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信息平台,免费向公众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做到将每户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情况纳入公众监督视野。要严格执行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建立形成淘汰退出机制,对诚信意识不强、信用水平不高的企业和个人,坚决责令整改直至取缔。

推进“两个转变”,努力在探索创新监管方式上取得新突破。食品安全工作转型与创新是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的一项重要举措。目前原有的食品安全管理方式、方法已经难以适应日益繁重的监管工作需要,亟需在推进食品安全管理转型与创新的实践中认真改进和完善。一是要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监管由传统方式向现代化监管方式转变。食品产业链条长、环节多、难监管,运用信息化手段解决监管执法力量不足、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从源头上防控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是现阶段、现行体制下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必由之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多次研究部署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工作,强调要立足更高起点,谋划建立集政府监管、企业自律、信息公示、社会监督功能为一体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夯实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基础。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吉林省“十二五”期间食品安全体系建设规划》,明年省食品安全办将协调各地、各有关部门,启动整合全省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资源,建立全省统一、实时互通、信息共享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实现对食品生产经营的远程巡查、零距离监管和全程可追溯。二是要积极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由问题反应型向风险防范型转变。近年来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证明,“出现问题堵漏洞、针对漏洞抓监管”的传统工作模式已经不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监管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已成为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普遍呼声。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部署和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马俊清要求,在继续深化食品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改“三大”行动的同时,建立健全舆情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完善信息报送网络,畅通信息报送渠道,提高信息报送的准确性和时效性。要加强日常监测和隐患排查,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及时向各级政府报告情况,提供决策参考信息,确保食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同时,各级政府要针对辖区食品安全隐患实际,完善应急预案,研究组建相对稳定的食品安全应急救援队伍,加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理通讯、车辆等硬件投入,切实做到有备无患、临事不乱、及时应对。

把握“五个结合”,努力在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上实现新突破。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管理系统工程,各项工作纷繁复杂,涉及的监管部门和市场主体较多,准确把握各个环节与各项工作之间的内在联系,互相结合、相互补充、形成工作合力,是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保障水平的关键环节。一是要将食品安全日常巡查与专项整顿结合起来,区别不同主体、不同区域和不同种类食品,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监管整治措施,努力构建形成常态化监管、巡查、整治工作机制,尽量避免和克服整治“一阵风”、巡查“走过场”等突出问题,切实把各项监管整治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收到实效。二是要将食品安全治标与治本结合起来,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要求,在打击惩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营造高压严打态势的同时,善于抓住主要矛盾,注重发现深层次问题,解决好产销源头存在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从根本上提升全省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保障能力。三是要将食品安全制度建设与狠抓落实结合起来,及时梳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完善监管制度体系;加强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不执行制度、不按制度办事的人和事,使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营造督查严格、违者必究的环境,推动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四是要将行政监管与社会监督结合起来,进一步细化落实各级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五纳入”要求,确保食品安全与各项民生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要严格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组织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积极构建群防群控工作格局,形成强大的社会合力。五是要将日常教育与集中宣传结合起来,认真落实国家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组织开展分类培训,切实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道德意识、守法意识和自律意识;要加强正面典型宣传,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示范街、示范店创建活动,大力宣传模范企业和优良产品,引导消费者安全、健康、理性消费。

党的十八大对未来我国民生发展做出了顶层设计,描绘出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可持续发展的宏伟蓝图。我们要按照党的十八大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扎实做好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努力服务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