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机构)受外交部政府采购办公室(招标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 项目名称:外交部电子护照个人化设备及系统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0747-1261SITCN186/-1、-2
3. 招标人名称:外交部政府采购办公室
4. 本项目资金来源:中央财政拨款
5. 本项目总预算:人民币2300万元
6. 本次招标任务及采购内容(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业主方是因公电子护照及海外中国公民普通电子护照的签发管理部门,业主方拟于2013年、2014年在在海外签发普通电子护照。本次招标的主要任务是确定相应个人化制证设备及系统的供应商。制证设备将使用较长时间,正常情况下整机需使用5年以上。制证设备的供货和技术服务将长期存在。目前全年普通电子护照制证量约70万。预计每年的签发量递增比例为3%—5%。
本次招标采购共分为两个包件,具体如下:
包件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要求 |
分包预算 |
备注 |
第1包 |
大机 |
6台 |
含自动打印加注模块 |
2048万元 |
产品均含3年维修保养服务、操作人员培训费用以及180万本护照打印所需的耗材和备件费用。 |
大机 |
4台 |
含自动打印加注模块和自动分拣模块 | |||
第2包 |
小机 |
9台 |
以下凡提及小机时均以打印塑封为一套出现,小机可以实现人工翻页的打印加注 |
252万元 |
产品均含3年维修保养服务、操作人员培训费用以及20万本护照打印所需的耗材和备件费用。 |
7. 合格投标人的要求:
(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投标人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投标人必须为投标产品原厂商或经其授权的代理商,一个制造商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一个代理商仅能代理一个制造商产品;同一品牌型号产品仅能有一个投标人;
(6) 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得到该产品知识产权所有者就本次投标的有效授权;
(7) 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8)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分包、转包,不得以低于成本价投标。
(9) 投标产品技术:
i. 投标产品不得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ii. 产品技术符合ICAO标准的电子护照个人化制证设备2年(含)以上;
iii. 产品技术须有国内/外国家级电子护照项目实施案例,投标时请列出使用的国家及各类设备的采购数量,并出具有关的证明文件,如证明文件文字为非中文的,须同时提供中文的翻译本,同时需出具设备打印护照过程的清晰实际工作视频,无需现场演示;
iv. 同类产品具备良好的生产管理、质量控制、产品销售和服务经验,连续近三年公司销售和利润呈上升增长趋势,资金实力雄厚(提交近三年相应的销售业绩证明材料,不足三年无须提供)。
8. 招标文件购买:
(1) 发售时间:2012年11月9日至投标截止,每天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30至4: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购买地点: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大堂西侧售标书处
(3) 发售联系人:王晓斌、惠云霞
(4) 联系方式:电话:010-59368256/8971 传真:010-59368911
(5) 文件售价:人民币每包件捌佰元整(800元/包),售后不退。
9.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2年11月29日上午9:30时前递交至北京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21层1号会议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 随投标文件或在开标前必须向招标机构交纳相当于本项目预算1%的投标保证金(如同时参加多个包件投标,每包件需单独递交)。未按规定提供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 兹定于2012年11月29日上午9:30时在北京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21层1号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2. 评标办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招标机构: 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北京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邮编:100045)
业务联系人:王毕申、齐彪
电 话: 010-59368909、59369345
传 真: 010-59369782
电子邮件:wangbishen@sinochem.com,qibiao@sinochem.com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户 名: 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 工行北京复外支行
帐 号: 0200048509022104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