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稿社网站技术系统(一期)项目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2-11-19

 

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新华通讯社办公厅的委托,对中国特稿社网站技术系统(一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0716-1241XH350418

2、招标人名称:新华通讯社办公厅

招标人地址:宣武门西大街57号

招标人联系方式:66020357

3、招标代理机构: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4、采购内容:第一包  软硬件采购、方案设计及系统集成

             第二包  应用系统软件开发

5、采购数量、用途、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生产或提供招标设计、货物及服务的投标人;

2)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购买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4)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符合下面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第一包 软硬件采购、方案设计及系统集成:

①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

② 投标人必须提供本包所采购的主机系统、网络系统、安全系统和存储系统所含硬件设备以及邮件系统、访问量统计系统的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③ 对于本包所采购的出口防火墙、内部防火墙、Web应用防火墙和堡垒机共四类产品,投标人必须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以上证书均要求提供厂家盖章的证书复印件。

第二包 应用系统软件开发:

①投标人须具备如下条件之一:

  a. 具有《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证书》 ;

b. 具有省级及以上信息产业管理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②投标人须提供所有商用软件产品的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③投标人须承诺“由于需求变更导致工作量的调整在现有基础上的10%之内(以合同金额计算),视同包含在项目需求之中,不做合同和工期调整”。

④投标人须提供“在项目建设及服务期内,不变更项目组核心开发及服务人员”的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2年11月19日起(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4:30(北京时间),到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若须邮购,须另加人民币100元。

8、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2月11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中国五矿集团大厦四层第十会议室

9、开标时间:2012年12月11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中国五矿集团大厦四层第十会议室

10、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五矿大厦D座206室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方式:李合英  程皓 68494346/25

招标代理机构传真:(010)68494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