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区民政局综合办公平台建设项目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2-11-23

投标邀请函


                   :


   苏州恒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江区民政局的委托,就其所需的综合办公平台建设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ZHT2012-WJ-G-005


(二)、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综合办公平台建设(详见第四章招标书);


交货日期:签订合同后,100天内完成开发及安、调试工作;


交货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民政局;


(三)、资格预审条件:


A、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施工活动中没有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违法记录;
         (6)为保证项目质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的方式。
         B、在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4)在苏州设有办公机构或售后维护服务机构,并提供苏州地区有关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员工交纳社会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的情况证明;


注:(1)、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原件带到报名现场备审查后退还,以原件为准。经专家资格复审后合格的报名单位方可参予投标,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


     (2)、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3)、各投标单位在勘察现场时间:2012年12月4日上午9:30至项目现场进行勘察(过时不候),勘察完现场需采购单位盖章、签字确认,对于未实地勘查的投标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给采购单位及其它投标单位造成损失的,后果自负(实地勘查时所产生的费用由各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4)、递交报名材料地点: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2楼


采购单位:苏州市吴江区民政局


联系人:吴主任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出售时间: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12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出售地点: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2楼


出售方式:现场或邮寄出售


售    价:每套3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


(五)、开标信息


投标时间: 2012年12月20日下午13:00-13:30时


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2月20日下午13:30时整


开标时间:2012年12月20日下午13:30时整


投标开标地点:苏州市吴江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政府采购管理科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