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项新事物,物联网得到愈发多的关注,它被称为是继计算机、互联网之后世界信息产业发展的第三次浪潮。作为我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物联网产业是我国目前和未来要重点发展的产业,但是,关于物联网产业尚无明确的统计界定,无形中给该产业的统计研究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在此背景下,本文在探讨国内外对物联网的界定及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提出我国物联网产业的统计界定、划分我国物联网产业统计分类应遵循的原则及其分类框架,并分析该分类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间的关系。
一、引言
当今世界,随着高新技术的迅速发展,信息通讯技术(ICT)的世界加入了新的维度:过去有互联网实现了人与人之间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的信息交换,现在加入了任何物体,即出现了物联网的概念,英文全称Internet of Things,简称IOT。目前,物联网已经作为全球各国经济增长的新动力。
作为统计部门来说,需要对物联网产业进行明确界定,才可以准确测量其产值。但是,截至目前,国内外针对物联网的界定基本停留在对物联网该项技术的定义,本文将首先分析国内外对该技术的界定,基于此,提出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物联网产业的统计界定与统计分类框架,并分析其与国民经济行业间的关系。
二、国内外对物联网的界定
(一)国外对物联网的界定
早在1995年,比尔·盖茨在其《未来之路》一书中提到物联网这一概念,指出物联网的发展潜力。1999年,美国麻省理工学院首先提出“物联网”的概念。他们认为,物联网就是将所有物品通过射频识别(RFID)等信息传感设备与互联网连接起来,实现智能化识别和管理的网络。2005年,国际电信联盟(ITU)发布了一篇报告《ITU互联网报告2005:物联网》(ITU Internet Report 2005:The Internet OfThings),全面而透彻地分析了物联网。该报告认为,无所不在的“物联网”通信时代即将来临,物联网是把任何物品通过信息传感设备(如RFID)与互联网连接起来,进行信息交换和通讯,可实现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该报告扩展了物联网的概念,认为“任何时刻、任何地点、任意物体之间的互联,无所不在的网络和无所不在的计算”。
2009年9月,在北京举办的物联网与企业环境中欧研讨会上,欧盟委员会信息和社会媒体司RFID部门负责人Lorent Ferderix博士给出了欧盟对物联网的定义:物联网是一个动态的全球网络基础设施,它具有基于标准和互操作通信协议的自组织能力,其中物理的和虚拟的“物”具有身份标识、物理属性、虚拟的特性和智能的接口,并与信息网络无缝整合。物联网将与媒体互联网、服务互联网和企业互联网一道,构成未来互联网。同年11月10日,IBM提出“智慧地球”战略,把智慧的系统应用到交通、银行、医疗、制造、能源等各个领域中,取得一定的成效,2010年1月美国总统奥巴马赞同了这一战略,并将物联网上升为美国的发展战略。事实上,该战略是运用感应设备装置嵌入物体内,使得人类的生产生活达到“智慧”状态。
除美国、欧盟以外,亚洲地区的日本提出“泛在网”U-Japan战略;韩国的U-Korea战略,均是和物联网相关的概念,旨在借助信息技术,实现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之间的联系。
(二)国内对物联网的界定
我国对物联网的研究始于1999年,中科院启动了对传感网的研究。2009年中国移动在综述已有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物联网”的定义是指对物体具有全面感知能力,对信息具有可靠传送和智能处理能力的连接物体与物体的信息网络,并归纳出物联网的三大特征分别是全面感知、可靠传送、智能处理。张白兰等(2010)认为物联网是基于射频识别及传感设备的信息采集,在原有的互联网基础上综合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通信技术、传感技术构成的“万物互联”的庞大网络”。为了能够统一各界对物联网的认识,2010年中国T程院组织学术界和产业界的专家学者召开会议讨论,将物联网定义为在物理世界的实体中部署具有一定感知能力、计算能力和执行能力的各种信息传感设备,通过网络设施实现信息传输、协同和处理,从而实现广域或大范围的人与物、物与物之间信息交换需求的互联。它要经历的几个关键环节是“感知、传输、处理”,并在实现过程中需要依赖于多种信息获取技术,包括传感器、RFID、二维码、多媒体采集技术等。
(三)存在的问题
目前,国内外对物联网的定义均是从技术角度或专业角度来界定的;而已有研究物联网产业的文献,采取的也是“拿来主义”,直接借用官方的说法,并没有明确物联网产业的界定范围,以及该产业与我国三次产业的对应关系是什么,物联网产业统计分类划分应遵循什么原则,物联网产业具体包括哪些生产或服务部门,它们与现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间是怎样的关系等,这些将作为本文的研究重点。
三、统计界定与分类
物联网是“物的互联网”。简单地说。物联网可以理解为利用最新信息技术将物互联互通在一起的新一代网络。它建立在互联网的基础上,是网络技术进一步的发展。实际的物联网并不就是全球连接的互联网,而是从局域网、广域网逐渐开始发展的。单纯的物联网或物联网技术并不能体现出价值,只有当物联网活动在社会经济中显现价值,为国民经济带来收益并创造增加值的时候,才可以形成物联网产业。
(一)物联网产业的统计界定
产业是指国民经济中一切生产物质产品和提供服务的活动,包括所有的生产、流通、消费等活动。因此,本文将物联网产业界定为从事或主要从事物联网生产或服务活动的集合体,包括物联网制造业和物联网服务业两大类,前者是指生产物联网技术所需计算机、感知设备等相关产品的活动集合;后者是指提供物联网网络或应用等服务活动的集合。
(二)物联网产业与我国三次产业的关系
物联网是继计算机、互联网之后世界信息产业发展的第三次浪潮,它借助于信息技术实现物物互联,因此,它与信息产业、高新技术产业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按照我国2004年的《统计上划分信息相关产业暂行规定》中,将信息相关产业划分为5个大类,即电子信息设备制造业、电子信息设备租赁销售、信息传输、计算机软件服务和其他信息相关服务业。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将物联网产业分为物联网制造业和物联网服务业两大类是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
(三)物联网产业分类应遵循的原则
目前,在我国执行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02)和于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第三修订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中并没有和物联网完全对应的分类。伴随着新兴产业的不断涌现,这无疑对物联网等新兴产业的统计范围和增加值测算提出了不小的问题。同时,这个问题对其他部门的工作也带来了不便,如韦浩,魏頔(2010)提出工商部门在对从事新兴行业的企业注册登记时,由于缺乏明确的行业分类标准,无形中给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由此也呼唤我国统计和相关部门尽快制定并出台与物联网等新兴产业相对应的统计分类标准。
本文认为在统计上界定我国的物联网产业分类应遵循三个原则:一要从我国国情出发,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为基础;二要能够进行国际比较,既要能与联合国未来施行的物联网产业分类相比较,又要能与OECD组织和美国、欧盟、日韩等物联网发展较快的国家制定的物联网产业分类相比较;三是同质性原则。本文认为物联网产业是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派生出的一个相关分类。因此,在划分时应以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小类为基础,按照活动的同质性,将与物联网活动相关的小类行业归并为物联网产业。
(四)建议我国物联网产业的统计分类
中国工程院等专家学者讨论统一认为物联网的关键环节是“感知、传输、处理”,这也是物联网的三大特征。基于此,本文将物联网的架构分为四个层次,即“感知层”、“传输层”、“数据层”和“应用层”。为了使物联网产业的统计分类与我国国民经济行业更好地衔接,本文以我国行业分类的最新修订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为参照物。按照上述分类原则,结合物联网产业的定义和物联网架构的四个层次,建议我国物联网产业的统计分类如表1所示。
从表1看出,物联网制造业主要对应感知层所需要的感应设备等的制造,以及物联网专用设备、仪器仪表的修理活动。当然,传输层和数据层中需要的高性能计算机、服务器、通信终端如全球定位系统(GPS)终端和智能终端等设备的制造也是必不可少的。而物联网服务业涉及传输层、数据层和应用层:①传输层主要指物联信息的传输环节,需要借助各种网络,包括互联网、2G/3G网络、无线保真技术(通常也称WIFI网络)、其他专有网络等形式传输信息,这些都属于网络通信服务业;②数据层是对通过网络传输得到的海量数据资源进行处理的过程.因此需要云计算平台、数据挖掘、专门的计算机软件等,由此产生云计算服务业、软件开发与集成服务业、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以及物联网设备、软件的批发零售业,设备租赁业。除此之外,还需要维护与修理物联网计算机软硬件、通信终端等设备的服务业;③应用层是物联网技术在各个领域的应用和开发,主要包括物联网行业应用解决方案服务活动,如提供智能医疗、智能电网、智能家居、智能交通、智能物流、精细农业等行业应用的解决方案与咨询服务;物联网基础应用研究服务活动和推广该技术、提供科技中介等服务活动。
表1 我国物联网产业的统计分类
(五)统计分类与国民经济行业的关系
经过上述对物联网产业的统计类别细分,将物联网制造业分为9个中类,物联网服务业分为10个中类。考虑我国2011年最新修订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新兴物联网产业的分类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并非一一对应,其中与物联网产业相关程度较高的有C门类制造业、F门类批发和零售业、I门类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L门类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以及M门类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门类,具体的行业代码关系如表2所示。
表2 我国物联网产业的统计分类与国民经济行业的关系
分析表2,物联网产业统计分类中的计算机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网络通信服务、软件服务等等作为传统的行业已存在,物联网产业的兴起,将会赋予传统产业新的生命力,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可以说,物联网产业是依附于现有产业的但又具有自身的特点。考虑二者之间的关系,建议完善现有行业分类:①物联网产业是新兴产业,体现的是物物互联,通过对物的感知、监测获得海量信息和数据,实现各个行业的智能化。因此,需要在已有的行业分类中凸显“物联网”的特点,设置与物联网直接相关的行业细类。如相关设备的制造行业要与物联网应用挂钩,体现高性能与专业性;研究和试验发展(73)、技术推广服务(751)、科技中介服务(752)中应新增关于物联网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等行业;②物联网运用中需要专业的视频采集设备,从而监视物品的状态与行为响应,而已有的行业分类“广播电视接收设备及器材制造(393)”是专业广播电视和录音等设备的制造,这与其存在较大差异,建议对已有分类进一步细化;③面对物联网的海量数据资源,现有的数据处理存储服务已不能满足需求,需要借助于云计算运营平台,因此,建议增加云计算服务类别;④物联网在各个行业的应用需要相应的能够提供应用解决方案或咨询服务的行业,而这一点在已有分类中并没有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