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供应链管理信息化存在的问题解决对策
来源: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更新时间:2012-12-06

 


  (一)信息化构建的战略层面。国家应该以协同管理的思想突破区域限制,属地限制,统一规划,制定物流信息化的政策和标准,保证行业管理部门之间、部门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进行的各类数据信息交换过程的标准化转换。

  国家应坚持资源共享的原则,鼓励和支持与物流相关的信息技术及相关设备的开发研究活动,以公共投入建造高标准、高水平的信息交流平台,作为公共项目供全社会企业服务。同时,要注重建立供应链协同管理的协调机制,从战略高度建立供应链协同管理成熟度模型,规范供应链信息标准体系,为企业提供参考。

  在产业结构上,要调整重工业、重制造业轻服务业的发展模式,积极发展物流信息服务业,扶持和培育一批物流信息服务供应商,让物流信息服务提供商成为制造企业的参谋长,提高其在供应链中的地位和作用。

  另外,从政府到企业都应当转换传统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要以创新思维对供应链组织进行重构,摆脱单个企业信息化模式对人们思想观念的束缚。

  (二)信息化构建的策略层面。在供应链信息化的具体实施过程中,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应着眼于管理柔性化的发展态势,从动态集成的角度整合信息技术与企业业务,建设性地构建以协同电子商务为平台的敏捷供应链模型,同时协调各操作系统,并支持业务流程的概念创新,推动整个价值网的优化升级。具体实现过程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实现企业内部价值链的各个环节信息化、互动化,包括ERP、CRM、SCM与BI等系统的建立与有效集成,提高企业内部各种业务活动的效率;另一方面,利用信息技术,打破企业间影响知识创新与传播的障碍,激活或提升产业链中上下游企业群之间的分工与协作效率,创造企业群的协同效应,融通“信息孤岛”,提高信息化的效率和供应链信息共享水平。

  在供应链信息化的投入上要有清醒的认识,掌握节奏,避免急于求成,造成“IT黑洞”。

  在信息化的构建过程中,要充分借鉴国际国内相类似的供应链信息化成功的案例,很好地理解有关供应链构建的相关理论和模型,结合系统论、信息论和控制论的观点,调整组成供应链系统的各要素之间以及系统与环境之间的关系,有效提高供应链系统的组织程度、有序程度、使信息实现对供应链系统的有效控制,为系统整体性能最优提供保障。

  (三)信息化构建的技术层面。供应链信息化系统的构建不同于企业的信息化系统构建,其涉及到供应链企业之间的信任、协调和利益分配机制,并且复杂性和风险更多。尽管供应链整体竞争力的提高可以使节点企业都能从中受益,但是节点企业在供应链中所处位置的不同,拥有控制权和话语权的能力强弱不同,都会影响其在信息化构建中的投入和收益的不同;参与的企业越多,其不确定性越大。所以,在信息化系统构建之前,充分考虑和评估面临的各种风险是前提条件,在此基础上,根据各企业在供应链中的重要程度以及预期可能因信息化受益程度的不同构建比较理的投入和收益分配机制,同时,为了激发企业参与供应链信息系统构建的积极性,必须有合理的依据表明企业参与信息化构建的投入小于外界的机会成本,能够获取的收益与不参与信息化构建相比,差额较大。

  合理估算信息化所需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按照供应链信息化所需要的四个阶段,科学合理地规划和投入各种要素。

  通过对供应链现有的业务流程或供应链流程进行重组和再造,使其物理结构和协调机制与信息化系统的结构浑然一体,相辅相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