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教育信息化二期计算机网络教室更新项目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2-12-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安县教育局的委托,对新安县教育信息化二期计算机网络教室更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安县教育信息化二期计算机网络教室更新项目
2、招标编号:洛新政采购[2012]209号
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4、标包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
5、供 货 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并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二、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工程共分为两个个标段,内容如下:
主要产品:计算机
一标段,30个计算机网络教室,每个教室41台电脑。
二标段,28个计算机网络教室,每个教室41台电脑。
(产品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近三年内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供应能力,并拥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投标人应具有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可以是提供所需的主要产品的生产商或经销商。投标人是经销商的在报名时必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5、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须携带的资料:
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2月 11 日至 2012 年12月17 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洛阳市高新区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楼708室(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
3、报名必须携带的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经销商须出具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同时必须出示报名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安县教育局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1383792522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孙先生
联系电话: 13698862269 0371-86226101

2012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