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财政局委托,对太原市行政事业单位所需办公自动化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且符合投标人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办公自动化设备公开招标采购
2、招标内容:共七包
第一包:屏体(24.16平方米),显示屏软件(1套),钢结构外部装修及排风系统(1套),配电系统(1套),控制系统(1套),音箱功放(1套),线材辅材(1批),安装调试(1次);第二包:动漫游戏实训室设备(1套);第三包:学生机房网络设备(2套),网络设备(1套),接入交换机(1台),网络设备(1套);第四包:体育馆用电子屏(1个);第五包:网络设备(1套);第六包:硬件防火墙(1台);第七包:校园监控设备(1套)。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说明”
3、招标编号:2012-16-36-G
4、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销招标所需货物,且有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能力的厂家或商家;
(2)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依法纳税,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3) 资质要求:
第一包:投标人必须提供合法代理或授权;
第二包:拷贝台、数位板、动检仪、动作捕捉器必须提供合法代理或授权;
第三包:接入交换机必须提供工信部入网证书;
第四包:投标人必须提供合法代理或授权;
第五包:防火墙必须提供国家信息安全评测证书,级别:EAL3。必须提供涉密信息系统产品检测证书;
第1项至第9项必须提供合法代理或授权;
第六包:
具有绿色环保RoHS认证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和《国家信息安全认证产品型号认证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包:
投标人具有安防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2年12月14日—2013年1月4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00-11:00 ;下午15:00-17:00
6、标书售价为300元/本。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7、投标时间:2013年1月8日上午8:00—9:00
8、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 2013年1月8日上午9:00
9、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10、投标人对采购需求有关事项有疑问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将疑问事项以书面形式传至技术咨询人员同时,传真至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11、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内容将通过太原政府采购网公布,请投标人关注。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次招标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太原政府采购网,招标人在太原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12、凡投标人的产品达到或优于本次招标设备功能、性能及要求的均可参加投标。
13、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应按照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注册须知》(参看http://www.tyzfcg.gov.cn)登记备案。
14、投标、开标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15、联系单位: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住址、通讯地址:太原市府西街37号 邮编:030001
招标程序咨询人:刘慧荣 0351-3098088
宋亦雷 0351-3092919
第七包技术(业务)咨询人:殷晓非 13834568263
16、信息发布:本次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和答复事项以及评标结果将在网上公布。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