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2-12-23
中共南京市委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的意见
(宁委发[2006]16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加快和完善我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现就加快全市电子政务建设,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实施目标和方法步骤
1、指导思想: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行政权力运行方式,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效能,优化政务环境,提高办事效率,从源头上治理不正之风和预防腐败,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实现反腐倡廉与改革发展的相互促进、良性互动。
2、实施目标:以政务公开为原则,以电子政务为载体,以网上政务大厅为平台,推动行政权力网上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2006年,在政府主管部门现有电子政务基础上,进行优化升级,实现市政府内网相互链接,建立全市统一的网上政务大厅;权力相对集中、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部门,首先建立以电子政务为载体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2007开始,全市政府行政部门建立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结合党务公开和司法改革,将工作重点进一步向党务和司法部门扩展。到2010年,力争实现公共权力运行的电子化、网络化,真正做到行为规范、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有力,全市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基本建成。
3、方法步骤: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坚持统一组织,分类指导,部门各负其责;坚持循序渐进,先易后难,不断完善;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坚持将政务公开、电子政务、数字南京、依法行政、勤政廉政等项工作有机结合,努力建设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公共服务型政府。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着重把握好规范、公开、监督三个环节。具体实施步骤:第一步,依法对现有行政权力进行清理,规范权力运行的流程;第二步,建立和完善政府部门的电子政务系统,使权力运行通过信息技术得到固化和整合,实现行政权力网上的规范、透明运行;第三步,建立电子政务监察系统,强化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
二、依法清理和规范现有行政权力
4、全面清理行政事项。全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据党和国家的政策及法律法规,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推进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关要求,对本单位现有的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清理的范围包括: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征收权、行政强制权以及其他行政执法权。行政主管机关对本部门内部行使的重大项目、资金分配、资产处置等重要事项决策权参照清理。清理的内容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相关文件规定办理。清理工作于2006年4月底前完成。
5、编制职权目录和运行流程。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经过清理核定的行政权力,须编制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职权目录应按照权力的类别、主管领导和内部负责机构、人员职责分工等项目进行编制。对涉及自由裁量的行政权,要按照《南京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流程图应按照权力运行的程序、承办岗位、职责要求、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利、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等项目进行编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程序的,要按照法定程序制定流程图。内容发生变更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调整修订职权的目录和流程图。
6、申报核定备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将清理的结果,包括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相关文件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核。经核准的行政权力项目及其依据、行使程序和相应责任,将按照规定的方式,通过政府部门的门户网站等载体向社会公布,并于公布后的5日内将正式文本报市有关部门备案。审核备案工作于2006年上半年完成。未经核定备案的行政权力事项均不得行使。如行政职能发生调整和改变,应及时提出调整说明,按照规定报送和核定备案。
三、全面推进电子政务建设
7、推进机关办公自动化,建立健全部门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各区县、各部门要抓紧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的局域网,在依法对权力进行清理的基础上,对权力运行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和优化,形成标准化的业务流程,并通过电子信息系统予以固化。要通过办公自动化建设,实现对权力运行相关数据的统一管理,实行全程电子化运行。在部门电子政务的基础上,进行资源整合,建立全市统一的网上政务大厅。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要立足高效、节约,已建立局域网的单位要继续巩固提高,进一步完善功能,扩大应用范围,提高应用水平;未建立局域网的单位(除专业性较强的单位外),可以直接进入市统一办公平台办公,节约经费,实现资源共享。
8、推进机关联网办公,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实时监控机制。进一步完善机关公务内网,扩大内网办公用户,畅通机关部门之间、市和区县之间的信息传输渠道。紧密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体制创新,在市内网电子公务平台上,分类建立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经营性土地出让、产权交易、行政许可,以及城市规划、建设、环保、交通、城管等各个专门管理平台,推进网络化办公和并联审批,提高信息共享程度和办事效率。开发建设内网监控和监察系统,对重要的审批事项、行政性收费和公共资源分配等重点业务流程,实行全过程实时监控和效能监察。
9、推进政府上网工程,建立健全公众服务和社会监督机制。大力加强“中国南京”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机关互联网网站群建设,以及政府互联网站管理。强化内外网信息交互,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除涉及国家秘密和法律法规明确不宜公开的事项外,机关办公信息应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增强机关办事执法的透明度。完善外网提交、内网办理、外网反馈机制,积极扩大网上审批、交费、办证、求助等应用项目,方便单位和市民办事,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政府与市民的网上互动,加快建设为市民提供综合信息服务的市民电子信箱、及时听取市民意见的网上市民论坛、实时接受市民投诉的网上投诉中心,征询市民对机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网上对话,对全市各投诉中心实行联网管理,进一步提高机关为民服务的水平。
四、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
10、制定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市、区县政府要建立行政执法主体管理制度,政府各部门要建立行政执法程序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投诉处理规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规章制度,保障行政权力公开、规范运行。
11、制定政务公开配套制度。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积极探索和推进政务公开的立法工作。2006年上半年,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制定出台《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积极创造条件,通过市人大立法出台《南京市政务公开条例》,逐步把政务公开纳入法制化轨道。建立政务公开工作的预审制度、备案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和预公开制度,编制《南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南京政府信息目录》。
12、健全政务信息发布制度。落实和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市级机关和区县政府新闻发言人,要定期发布重要信息,特别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发布并回答市民的提问,接受人民的监督。同时,建立对重大问题、特定问题的质询、调查制度和行政督察制度。
13、建立公众评议制度。结合实际研究设计群众满意度评价系统,通过互联网或其他形式与公众、社会形成互动,由群众对各部门实施权力阳光运行情况作出满意度评价,定期公开评价结果。
五、不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
14、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建立经常性的审批事项审查机制。对法定审批事项和确需审批的事项,要依法审批,规范操作。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继续清理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项目。改革行政许可方式,加强后续监管,提高行政许可效率。
15、积极推行ISO9000族管理模式。在有条件的行政管理部门开展贯彻IS09000族质量管理标准活动,按照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标准,结合行政管理部门的特点,通过系统、透明、规范、易操作、易控制的方式进行公共权力的运行,实现管理的科学与规范。
16、改革创新招投标市场的监管方式。2006年上半年,制定出台《南京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全市招投标市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建立全市统一的政府综合性招标评标专家库,规范和发展各类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通过加强管理和引导,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督体系,建立竞争有序、运作规范的招投标市场。
17、建立健全多层次的有形服务网络。市一级进一步加强按事项分类设立的行政许可、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城市规划和建设等综合政务大厅的建设,并与网上政务大厅链接,实行“一门受理、并联审批、一站式服务”。区县建立行政服务中心,实行区域行政权力及涉民涉企公众服务项目的集中办理,有关部门派出人员集中办公。
六、全力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18、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为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成立市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正、副组长,成员由市相关部门领导组成。各区县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具体工作机构,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对全市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工作的组织领导。
19、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内部分工责任体系,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进一步明确责任部门和专门工作人员,确保责任到人,工作落实。
20、强化检查考核。各级党政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对于工作不力的,要提出批评;对于为了部门利益不顾大局的,要责令整改。同时,要把建立权力阳光运行机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评议政风、行风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督查、评估、考核、奖惩等制度,严格组织考评,确保各项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