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
决定草案明确规定:“国家保护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和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电子信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公民个人电子信息,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电子信息。”
故事
网上信息被套取钱被骗
2005年,有关个人信息泄露的问题第一次出现在公众面前,600位名人的手机号被公布在网上,私人电话变成了热线。受害者之一的张国立为此还拍摄了电影《第601个电话》,电影中的主角天佑由于电话号码被泄露,惹来了一系列麻烦。
市民王先生在上网时,自己的一位朋友小李在网上跟他说有人想打钱给自己,但他的银行卡没绑定手机,就想把钱先放王先生这儿。王先生同意后,小李表示要用支付宝的快捷支付方式打钱,可王先生并没开通。
随后小李要走了王先生与手机绑定的银行账号和手机号,以及手机验证码,在王先生开通快捷支付功能后,小李突然下线。几分钟后,王先生收到短信提示,银行卡被转出2000元。原来,小李的QQ号被骗子盗取,在网上随机套取他人的信息。
专家呼吁,应该有新的法律,来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从源头上杜绝此类案件的发生。
现状
法律缺失致维权艰难
近年来,我国在互联网安全立法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进展。已经制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多部针对互联网的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部门规章,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多家单位起草的《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也正在进行最后的审批。
据了解,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我国已有近40部法律、30多部法规、近200部规章,但是由于专业性较弱、位阶较低、救济偏事后等因素,导致难以从根本上防范个人信息被非法利用的行为。刑法修正案(七)、侵权责任法乃至修改后的居民身份证法等法律均涉及对泄露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处罚规则,但相关规定条款过于分散,可操作性差。而被认为是保护网站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的重头戏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自2003年开始起草以来,一直未能进入正式的立法程序。
另外,运营商和用户个人在专业技术、财产支持等方面实力悬殊。即便发生信息泄露,用户个人在追究运营商民事责任的时候,也存在举证难、诉讼成本高、收益低等问题,使得当事人很难依法维权。
点评
依法治网扶正祛邪
法律界专家学者认为,目前我国互联网立法存在滞后问题,相关法律位阶不高。通过立法加强网络信息保护,有利于整治当前愈演愈烈的网络乱象,营造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迅速崛起的互联网已经融入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越来越多的企业和家庭把网络视为“水电以外不可缺少的设施”。但是,由于相应的法律公共服务还没有跟上,也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使得网络既是正常民意表达的渠道,也成为谣言四起的温床;既是创新营销模式的利器,也成为“钓鱼”诈骗的工具。
盘点起来,我国涉及互联网的法律法规也制定了不少,但由于相关规定和条款比较分散,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网络违法犯罪的成本很低。
当前迫切需要高等级立法,监管、纠正网络不法行为,维护网络安全,规范网络秩序。
“扶正祛邪”是网络健康发展之本,依法治网就是“扶正祛邪”的一剂良方。
健全法制法规建设、强化监管和执法力度,让网络摘下“虚拟世界”的标签,才能等同于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的现实世界,成为让人们更放心、更便利地享受现代文明与社会进步成果的和谐天地。
网友
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刻不容缓
目前,我国网民数量达5亿多,构成一个巨大的网络平台和网络群体。广大网友呼吁,有关部门切实采取措施,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让广大网民在开心网游的同时更加放心安心。
网友哈哈365800:信息安全大到国家军事政治等国家机密安全,小到如防范商业企业机密泄露、防范青少年对不良信息的浏览、个人信息的泄露等,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刻不容缓。
网友武汉大学赵健:网络不仅需要“自我净化”,也需要他律机制,厘定行为边界,依法加以监管。管住不负责任的谣言,管住个人信息的泄露,防止和打击从色情到诈骗的数字化犯罪是很有必要的。
网友去郊游嗄嘎:草案的审议给担忧信息安全的网民带来希望,用法律形式保护公民网络信息安全,给广大网民吃了定心丸,也为网络规范运行奠定基础。
网友白生人:希望草案能给予盗取个人信息者约束和惩罚。
讲述
传播学院硕士生信息多次被盗
中央民族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的硕士生小西告诉我们,她曾多次遇到过信息被盗的情况。曾经一度,如果在网上输入她的手机号,连就读高校、专业、学号、毕业论文等情况都能搜出来。
清华大学大三学生李雯告诉我们,有一阵她都会上一个电影网站下载文件,网站上有相关的淘宝卖家推荐。她发现,如果她当天上过淘宝网,并且搜索了一些物品,再上电影网站,相关推荐就会变成自己之前搜索过的物品。“我感觉这个信息肯定被泄露了,我搜索椅子,网站就推荐椅子。我搜索衣服,那个网站就会推荐衣服。哪有这么巧合?”
小西认为,现在的学生网购非常频繁,如果信息得不到保护,后果十分严重。她觉得网络信息安全立法的话,应入刑法。“如果只是罚钱,根本不能制止这些行为。只有对严重者吊销执照、判刑,才能引起他们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