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群建设项目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2-12-24

 

受禹州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的委托,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就“禹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群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招标编号:YZCG-G2012231号

    二、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三、采购内容:禹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群平台建设项目(技术要求详见标书)

    四、报名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2、投标商须具备国家工业和信息产业部核准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省级(含省级)以上信息产业管理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国家保密局核准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有自主开发能力并出具《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4、在河南省有长期固定的(下属分支)服务机构,具备提供本地化服务的能力。

五、报名时间:

     2012年12月24日—2012年12月28日

     上午  8:00—11:30   下午  14:30—17:00

六、报名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党政综合大楼122室)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374—8278617    传真:0374-8278619

   监督单位:禹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4-8112523

    七、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家工业和信息产业部核准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省级(含省级)以上信息产业管理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国家保密局核准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用工合同(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并在有效期内,且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凡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不得无故放弃投标,如投标单位无故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的情况外),视为诚信不合格,列为不良记录一次,两次报名无故放弃投标的,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会同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给予通报六个月。在通报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据此不接受其投标。